野卉飘莺粟

出自:清代·宋荦《雨中游虞山》

拼音:[yě][huì][piāo][yīng][sù]

平仄:仄仄平平仄

半岭穿城起,千岩带雨探。
楼台连竹树,市井隔烟岚。
岸帻行丹嶂,支筇俯碧潭。
雷摧峰顶塔,犬吠涧边庵。
突兀亭惟一,纡回径有三。
疏篱新笋出,虚牖妙香含。
野卉飘莺粟,幽禽响石楠。
幡幢依古佛,苔藓绣荒龛。
胜地从僧到,嘉游许客耽。
愿随虞仲隐,尘世不须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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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野卉】野生花草。
【莺粟】1.亦作"莺粟"。 2.罂粟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野】

野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埜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
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

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

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

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

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《傳》猪野,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七年》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《註》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

《昭二十五年》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《註》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

鉅野,縣名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
藪名。《書·禹貢》大野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

東野,複姓。《呂氏春秋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

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野馬者,遊氣也。

《博雅》野雞,雉也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承與切《集韻》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《集韻》田廬也。《正韻》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

《集韻》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

《韻補》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詩·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

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《後漢·隴坻歌》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

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
【卉】

卉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篇海》許偉切,音虺。衆也。百艸總名。《正字通》俗字。

【飘】

飄【戌集下】【風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遙切,音標。《玉篇》旋風也。《詩·檜風》匪風飄兮。《釋文》符遙反,又必遙反。《前漢·蒯通傳》飄至風起。《註》必遙反。謂疾風。

《廣韻》符霄切《集韻》毗霄切,音瓢。義同。《爾雅·釋天》回風爲飄。《釋文》飄,音瓢。《詩·小雅》飄風發發。《釋文》飄,避遙反。

《唐韻》撫招切《集韻》紕招切,音嫖。飄颻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天子大說,飄飄有凌雲之氣。

《韻會》吹也。《曹植詩》驚風飄白日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風飄飄而吹衣。

落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雖有忮心者,不怨飄瓦。《註》落也。《韻義》飄,匹遙反。

《韻會》通作漂。《前漢·楊惲傳》漂然皆有節槩,知去就之分。

通作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縹縹有凌雲之志。

《集韻》匹妙切,音剽。《曹植·感節賦》折若華之翳曰:庶朱光之長照。願寄軀于飛蓬,乗陽風而遠飄。《說文》作。

【莺】

鶯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烏莖切《集韻》於莖切《韻會》幺莖切,有鶯賦。

鳥羽文。《詩·小雅》交交桑扈,有鶯其羽。《毛傳》鶯然有文章也。俗作鸎,非。

【粟】

粟【未集上】【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音涑。《說文》嘉穀實也。《韻會小補》粟爲陸種之首,米之有甲者。《書·禹貢》四百里粟。《周禮·地官》旅師掌聚野之耡粟、屋粟、閒粟。《註》耡粟,民相助作,一井之中所出,九夫之稅粟也。屋粟,民有田不耕,所罰三夫之稅粟。閒粟,閒民無職事者所出,一夫之征粟。《爾雅·釋草註》秫謂黏粟,與穀相似,米黏。北人用之釀酒,其莖稈似禾而粗大。

地名。《穀梁傳·文十年》及蘇子盟于女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左馮翊屬縣粟邑。《註》莽曰粟城。《水經注》睢水,又東逕粟縣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居庸縣故城,魏上谷郡治,有粟水在焉。

官名。《史記·孝景紀》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。

國名。《北史·魏明帝紀》大延元年八月,粟特國遣使朝貢。

姓。袁紹魏郡太守粟舉。

沙謂之粟。《山海經》柜山有英水,中多丹粟。《註》細丹沙如粟也。

《廣東新語》連山有八排猺,自稱猺丁,曰八百粟。

叶思積切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月費俸錢,歲靡廩粟。子不知耕,婦不知織。本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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