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参】
參【子集下】【厶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倉含切,音驂。《集韻》謀度也,閒厠也。
又《玉篇》相謁也。《廣韻》參,承也,覲也。
又《增韻》干與也,參錯也。
又《韻會》三相參爲參,五相伍爲伍。《易·繫辭》參伍以變。《韻會》左傳,自參以上。周禮,設其參。皆謂三相參列也。後世參軍,參謀,參知政事,蓋取此義。
又星名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參爲白虎三星,直者是爲衡石。《註》參三星者,白虎宿中,東西直似稱衡也。
又《唐韻》所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疏簪切,音森。《說文》商星也。本作曑,从晶㐱聲。《徐曰》其上晶與星同義也。今文作參。
又《韻會》叢立貌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參參其穡。《論語》立則見其參於前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祝融之後。
又人參。藥名。本作薓。
又《唐韻》楚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初簪切,音嵾。《廣韻》同嵾。嵾嵳,不齊貌。《詩·周南》參差荇菜。
又《張衡·思賦》長余佩之參參。《註》長貌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桑感切,音糝。雜也。《韻會》與糝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裘註》大射,大侯九十,參七十,干五十。
又《正韻》七紺切,音摻。曲名。
又參鼓,亦作摻鼓。
又與三通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分去一。
【差】
差【寅集中】【工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》察辭于差。《前漢•東方朔傳》失之毫釐,差以千里。
又《爾雅•釋詁》擇也。《釋文》差音㐅。《詩•小雅》旣差我馬。
又《廣韻》楚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叉宜切《正韻》叉茲切,音縒。《廣韻》次也,不齊等也。《后漢荀爽傳》天子娶十二,諸侯以下各有等差。
又《玉篇》參差,不齊也。《韻會》參差,亂絲貌。參相參爲參,兩相參爲差。《詩•周南》參差荇菜。《風俗通》舜作簫韶九成,鳳凰來儀,其形參差,象鳳翼。
又《韻會》參差,洞簫也。《楚辭•九歌》吹參差兮誰思。
又《韻會》差池,燕飛也。《詩•邶風》燕燕于飛,差池其羽。
又《唐韻》楚佳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初佳切,音釵。《韻會》差使也。《唐宣宗詔》凡役事委令輪差。
又擇也。《廣韻》風》穀旦于差。《釋文》差,鄭初佳反。王音嗟。徐七何反。
又《廣韻》差殊,亦不齊。《禮•王制》庶人在官者,其祿以是爲差。《釋文》差,初佳反。徐,初宜反。
又僭差。《周禮•春官•大宗伯》以軍禮同邦國。《註》同謂威其不協僭差者。《釋文》差,初佳反。
又《韻會》夫差,吳王名。
又差分,算法。《周禮•地官•九數註》有差分,今有重差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何切,音磋。《集韻》淅也。《禮•喪大記》御者差沐于堂上。《註》差,淅也。淅飯米取其潘爲沐也。
又《韻補》差,過也。《屈原•離騷》湯禹儼而祗敬兮,周論道而莫差。
又《韻會》景差,楚人名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楚懈切,釵去聲。《廣韻》病除也。《集韻》瘉也。《魏志•張遼傳》疾小差。
又《韻會》差,較也。《左傳•宣十二年註》拔旗投衡使不帆,風差輕。《釋文》差,初賣反。
又《集韻》楚嫁切,杈去聲。差異也。《韓愈•瀧吏詩》颶風有時作,掀簸眞差事。
又與磋通。《韻會》磋或作差。
又《集韻》古與嗟通。註詳口部十畫。
【绕】
繞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廣韻》而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爾紹切,音擾。《說文》纏也。《干祿字書》遶,通繞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文十三年》繞朝贈之策。《註》繞朝,秦大夫。
又《集韻》人要切,音蟯。撓,或作繞。
【屋】
屋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烏谷切,音沃。《說文》居也。从尸,尸所主也。一曰尸象屋形,从至,至所至止也。《風俗通》止也。《集韻》具也。《玉篇》居也,舍也。《詩·秦風》在其板屋。《周禮·地官》考夫屋。《註》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出地貢者,三三相任。
又田不耕者,出屋粟。
又車蓋也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項羽圍漢王滎陽,紀信誑楚,乗黃屋車,傅左纛。
又夏屋,大俎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於我乎,夏屋渠渠。《註》夏,大也。渠渠,俎深廣貌。
又《禮·雜記》諸侯素錦以爲屋,士輤葦席以爲屋。《註》小帳覆棺者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。《註》周地。
又王屋,山名,在河東垣縣。
又《越南志》神屋,龜甲也。
又屋廬,複姓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十】
十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
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
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
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树】
樹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殊去聲。《說文》生植之總名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季氏有嘉樹,宣子譽之。《禮·祭義》樹木以時伐焉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萍樹根于水,木樹根于土。
又《爾雅·釋宮》屛謂之樹。《論語》邦君樹塞門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牀謂之杠。北燕、朝鮮閒謂之樹。
又獸名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君國中射則皮樹中。《註》皮樹,獸名。謂皮作樹形以射之。
又姓也。《後魏·官氏志》樹洛于氏。後改爲樹氏。
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臣庾切,音豎。扶樹也。《徐鍇曰》樹之言豎也。種樹曰樹。《易·繫辭》古之葬者,不封不樹。《詩·小雅》荏染柔木,君子樹之。往來行人,心焉數之。
又立也。《書·說命》樹后王君公,承以大夫師長。《泰誓》樹德務滋,除惡務本。《畢命》彰善癉惡,樹之風聲。
又諸侯之適子,天子命爲之嗣者,曰樹子。《穀梁傳·僖九年》無易樹子。俗作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