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雄南北欲分疆

出自:清代·王恩浩《赵焕文茂才殉节纪四首 其三》

拼音:[zhēng][xióng][nán,nā][běi,bèi][yù][fēn,fèn][jiāng,qiáng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
莽莽乾坤作战场,争雄南北欲分疆
似闻袖诏来陶谷,无复挥戈继鲁阳。
六合纷纭完独往,千秋名义重三纲。
遗书字字皆真实,可与西台记并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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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争雄】争强;争胜。
【南北】1.南与北;南方与北方。 2.从南到北;南北之间。 3.或南或北。比喻不专一,不固定。 4.指"南学"与"北学"。 5.计谋。指本领。 6.明代俗称男子汉。
【分疆】1.区分疆界。 2.分守之地,谓辖境。 3.谓断句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争】
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《玉篇》諫也。

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
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
【雄】

雄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赨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弓切,音熊。《說文》鳥父也。《爾雅·釋鳥》鳥翼,右掩左雄,左掩右雌。《詩·邶風》雄雉于飛,泄泄其羽。

《集韻》牡也。《詩·齊風》雄狐綏綏。○按詩衞風傳云:飛曰雌雄,走曰牝牡。然齊風言雄狐,狐,走類也,亦曰雄。《正字通》云:物各有雌雄,鱗介至蟣蝨皆然,詩傳分屬獸禽,非。

《集韻》一曰武稱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一年》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:是寡人之雄也。《人物志》草之精秀者爲英,鳥之將羣者爲雄。張良是英,韓信是雄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本涿郡地,周置雄州。

南雄州,百粵地南,漢置雄州,宋加南字。

《廣韻》亦姓。舜友有雄陶。《集韻》亦作。

【南】
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
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
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
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
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
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
【北】

北【子集下】【匕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綳入聲。《說文》乖也。从二人相背。《徐曰》乖者,相背違也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士無反北之心。《玉篇》方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北方水,太隂之精,主冬,曰壬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隂者北方。北,伏也。陽氣伏于下,于時爲冬。

《廣韻》奔也。《史記·管仲傳》吾三戰三北。

《集韻》補妹切《韻會》蒲妹切,音背。《集韻》違也。《正韻》分異也。《書·舜典》分北三苗。《註》分其頑梗,使背離也。

【欲】

欲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余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玉切《正韻》余玉切,音浴。《說文》貪欲也。从欠谷聲。《徐曰》欲者,貪欲。欲之言續也。貪而不已,於文欠谷爲欲。欠者開口也。谷,欲聲。《禮·曲禮》欲不可從。《疏》心所貪愛爲欲。

《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,弗學而能。

物欲。《禮·樂記》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。

《增韻》愛也。《孟子》可欲之爲善。《禮·曲禮》問疾不能遺,不問其所欲。

期願之辭。《論語》我欲仁。《大學》欲明明德於天下。《文子·微明篇》心欲小,志欲大。

婉順貌。《禮·祭義》其薦之也,敬以欲。

將然也。《古銘》欲墮不墮,逢王顆。《杜甫詩》渾欲不勝簪。

與慾通。《詩·大雅》匪棘其欲。《註》與慾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兪戍切,音裕。義同。《揚雄·羽獵賦》壯士忼慨,殊鄕別趣。東西南北,騁嗜奔欲。《潘岳·西征賦》旣餐服以屬厭,泊恬靜以無欲。俱讀裕。

叶余律切,音聿。《易林》鼎足承德,嘉謀是克。爲王開庭,得心所欲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疆】

疆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良切,音薑。《說文》本作畺,界也。《易·坤卦》坤厚載物,德合无疆。《書·泰誓》我武惟揚,侵于之疆。《詩·小雅》萬壽無疆。《箋》疆,竟界也。《左傳·桓十七年》夏,及齊師戰於奚,疆事也。《註》爭疆界也。

《詩·大雅》迺疆迺理。《朱註》疆謂畫其大界。《左傳·宣八年》楚伐舒蓼滅之,楚子疆之。《註》正其界也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掌疆。《疏》掌守疆界,亦是禁戒之事。

《集韻》或作彊。《賈誼·新書》衞侯名辟彊。辟彊,天子之事也。諸侯弗得用,衞侯更名燬。

或作壃。《史記·晉世家》出壃乃免。

《正韻》蠶白也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巨兩切,强上聲。《周禮·地官·草人》疆㯺用蕡。《註》疆㯺,疆堅者。《釋文》疆,其兩反。

《字彙補》北方謂土焦曰疆。見轉注古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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