喧者勿喧

出自:清代·梦麟《哀歌行》

拼音:[xuān][zhě][wù][xuān]

平仄:平仄仄平

喧者勿喧,歌者勿歌。
呜呼我哀,我哀奈何?父知儿寒,母知儿饥。
我无父母,饥寒谁知?亲在忆亲,亲没恋坟。
魂断难复,草荒更新。
夜坐秉烛,兄右弟左。
同为孤儿,哀哉生我!抱女置膝,忍涕中悲。
儿亦无母,我怀痛之。
烛短夜寒,予心之酸。
男儿低头,顾影自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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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喧】

喧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况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元切,音萱。《玉篇》大語也。《集韻》與吅同。或作讙。

與咺同。《漢武帝·悼李夫人賦》悲愁於邑,喧不可止兮。《註》師古曰:朝鮮之閒,謂小兒泣不止,名爲喧,音許遠反。

【者】

者【未集中】【老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章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止野切,,古文旅字。《韻會》今作者。《玉篇》語助也。《增韻》又卽物之辭,如彼者,如此者。《易·乾卦》元者,善之長也。

《增韻》又此也。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。今俗多用這字,這乃魚戰切,迎也。

《韻補》叶掌與切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人迹所至,無不臣者。《註》索隱曰:者,協音渚。《楚辭·九歌》搴芳洲兮杜若,將以遺乎遠者。時不可以驟得,聊逍遙兮容與。《韻會》者,古文渚字,故从旅聲。後人以者添水作渚,以別者也之者,故者但爲語助。

叶阻可切。《繆襲·挽歌》形容稍銷歇,齒髮行當墮。自古皆有然,誰能離此者。

叶之戈切。《韓愈·盧氏墓銘》命不侔身,兹其奈何。刻名墓石,以告觀者。

《韻會》說文从白,當作者,今作者。◎按說文在白部,今从正字通倂入。者或从白聲。,古文困字。

【勿】

勿【子集下】【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

通作物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九旗雜帛爲物。

《玉篇》非也。《廣韻》無也。《增韻》毋也。《韻會》莫也。《通志》勿,州里之旗也。而爲勿不之勿,借同音,不借義。《論語》非禮勿視。《朱註》勿者,禁止之辭。

《韻會》愨愛貌。《禮·祭義》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。《註》猶勉勉也。

《六書正譌》事物之物,本只此字,後人加牛以別之。

《顏氏家訓篇》書翰稱勿勿,不知所由。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。及考《說文》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。《東觀餘論》今俗勿中加點作匆,爲怱遽字,彌失眞矣。

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沒。掃塵也。《禮·曲禮》䘏勿驅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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