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xìng][lài][wēng][gū][chuí][jiàn][yòu]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仄
辞家来作名门妇,举止终惭阙礼箴。
幸赖翁姑垂鉴宥,重闱更冀得欢心。
出自:清代·李家璿《和却扇词用原韵八首 其一》
【幸赖】幸亏依靠;有幸依靠。
【翁姑】公婆。
【垂鉴】1.留作鉴戒。 2.犹言俯察。
【幸】
幸【寅集下】【干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㚔。吉而免凶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願大王以幸天下。《註》晉灼曰:臣民被其德,以爲徼倖也。師古曰:幸者,可慶倖也。故福善之事皆稱爲幸。
又《小爾雅》非分而得曰幸。《增韻》非所當得而得,與不可免而免曰幸。《論語》罔之生也,幸而免。《中庸》小人行險以徼幸。《晉語》德不純,而福祿至,謂之幸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朝無幸位,民無幸生。
又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幸而至於旦。《註》幸,覬也。
又《玉篇》幸天子所至也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車駕所至,見令長三老官屬,親臨軒作樂,賜以食帛,民爵有級,或賜田租,故謂之幸。
又《玉篇》幸,御所親愛也。《前漢·佞幸傳》但以媚貴幸。
又姓。《萬姓統譜》望出鴈門,晉有幸靈。唐有幸南容,貞元中進士。宋有幸元龍,嘉泰初進士。
又《韻補》古叶散。《易林》疾貧望幸,使伯行販。《韻會》或作字原作夭下糸。
【赖】
賴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落蓋切,音癩。《說文》贏也。《類篇》一曰恃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萬世永賴。《疏》萬代常所恃賴。
又《史記·高祖紀》大人常以臣無賴。《註》晉灼曰:賴,利也。無利於家也。或曰江淮之閒謂小兒多詐狡猾爲無賴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予賴,讎也。南楚之外曰賴,秦晉曰讎。《註》賴,亦惡名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交阯太守賴先。《玉海》賴氏,國名。漢有校尉賴丹。
又《韻補》叶力制切。《班固·答賓戲》福不盈眥,禍溢于世,凶人且以自悔,况吉士而是賴。○按《說文》从貝剌聲。俗作頼。非。
【翁】
翁【未集中】【羽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烏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公切,音螉。《說文》頸毛也。《玉篇》鳥頸下毛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赤鴈集六紛員,殊翁雜五采文。《註》孟康曰:翁,鴈頸。
又《玉篇》飛貌。
又《廣雅》翁,父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吾翁卽若翁。
又《玉篇》老稱。《史記·灌將軍傳》與長孺共一老禿翁。《註》年老頭禿也。
又姓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翁伯以脂而傾縣邑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註》盎,猶翁也。成而翁翁然,蔥白色,如今酇白矣。《釋文》翁,音嗚動反。一音於勇反。
又《韻補》葉烏光切。《道藏歌》霄駢縱橫舞。紫蓋託朱方。風塵有憂哀,隕我白鬢翁。
又《玉篇》或作。
【姑】
姑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古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妹曰王姑。《詩·邶風》問我諸姑。
又婦謂夫之女妹曰小姑。《新婦詩》未諳姑食性,先遣小姑嘗。
又《禮·檀弓》細人之愛人以姑息。《註》姑,且也。息,休也。○按尸子曰:紂棄黎老之言,用姑息之語。註:姑,婦女也。息,小兒也。
又且也。《書·酒誥》姑惟敎之。
又星名。《歲時記》黃姑牽牛星,一曰河鼓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昭九年》及武王克商,蒲姑,商奄,吾東土也。杜預註曰樂安博昌縣北有蒲姑城。
又《尚書序》周公告召公,作將蒲姑。
又有亳姑,亡。
又山名。麻姑,在建昌南城縣西南。道書,三十六洞天之一,顏眞卿有麻姑壇記。李覯有麻姑山賦。
又從姑山,在縣東南,以山次于麻姑因名。
又姓。姑浮,越大夫。
又作姑,邪道所出也。《後漢·王莽》傳》三萬餘人南出棗街作姑。
又三姑,三尸也。《酉陽雜俎》人有三尸,上尸淸姑,中尸白姑,下尸血姑。
又祀姑,幡名。《吳語》吳王與晉爭長,乃戒夜中官師擁鐸建祀姑。
又金僕姑,矢名。《左傳·莊十一年》公以金僕姑射南宮長萬。
又䑕姑,牡丹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
【垂】
垂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是爲切,音甀。自上縋下。《易·大傳》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《詩·小雅》垂帶而厲。
又布也。《後漢·鄧禹傳》垂功名於竹帛。
又同陲。堂之盡處近階者。《書·顧命》一人冕執戣,立于東垂。一人冕執瞿,立于西垂。《史記·袁盎傳》臣閒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。
又邊垂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虔劉我邊垂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方今四垂宴然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衞侯遇于垂。《註》垂,衞地,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。《宣八年》仲遂卒于垂。《註》齊地。
又《集韻》馳僞切,音縋。鄉名。在縣。
又《集韻》樹僞切《正韻》殊僞切,音瑞。《書·舜典》垂共工。陸德明讀。
又將及也。杜甫有垂老別詩。
【鉴】
鑒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廣韻》同鑑。
【宥】
宥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又。《說文》寬也。《徐鉉曰》寬之而已,未全放也。《易·解卦》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司刺掌三刺三宥之法,一宥曰不識,再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。
又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謂不識而誤犯,雖大必赦宥也。《君》狃于姦宄,敗常亂俗,三細不宥。《註》犯此三者,雖小罪不可宥也。
又宏深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夙夜基命宥密。《註》言其夙夜積德,以承藉天命者,宏深而靜密也。
又助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五年》晉侯朝於王,王饗醴,命之宥。《註》又加之以幣帛,以助勸也。
又以樂勸食也,與侑同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王大食三宥,皆令奏鐘鼓。
又姓。
又通作又。《禮·王制》王三又,然後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