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照星哲

出自:南北朝·谢超宗《齐太庙乐歌十六首 其三 嘉荐乐》

拼音:[fēn,fèn][zhào][xīng][zhé]

平仄:平仄平平

清思眑眑,閟寝微微。
恭言载感,肃若有希。
芬俎具陈,嘉荐兼列。
凝馨烟飏,分照星哲
睿灵式降,协我帝道。
上澄五纬,下陶八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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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照】

照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之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笑切,音詔。《說文》本作㷖。《增韻》明所燭也。《易·離卦》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《書·泰誓》若日月之照臨。

《正字通》北齊劉縚兄弟,父名照,一生不作照字,惟依火旁作炤。《廣韻》同炤。《集韻》或省作昭。唐武后作曌。

【星】

星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腥。《說文》萬物之精,上爲列星。从晶生聲。一曰象形。从口。古口復注中,故與日同。《釋名》星,散也,列位布散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曆象日月星辰。《傳》星,四方中星。

《洪範》五紀,四曰星辰。《傳》二十八宿迭見,以敘節氣。《又》庶民惟星,星有好風,星有好雨。《傳》星,民象,箕星好風,畢星好雨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星者,金之散氣。《註》五星五行之精,衆星列布,體生於地,精成於天,列居錯行,各有所屬。在野象物,在朝象官,在人象事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經星常宿中外官,凡百七十八名,積數七百八十三星,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。

星星,猶點點也。《謝靈運詩》星星白髮垂。

草名。戴星、文星、流星,皆穀精草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此草生穀田中,莖頭小白花,點點如亂星。

姓。《廣韻》《羊氏家傳》曰:南陽太守羊續,娶濟北星重女。

【哲】

哲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嚞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陟列切,音蜇《爾雅·釋言》哲,智也。《書·舜典》濬哲文明。《說命》知之曰明哲。《洪範》明作哲。《揚子·方言》哲,知也。齊宋之閒謂之哲。《前漢·于定國傳贊》哀鰥哲獄。《註》師古曰:知獄情也。

《正字通》叶音質。《陸機·陸抗誄》人玩其華,鮮識其實。於穆我公,因心則哲。

《唐韻正》叶音制。《曹植·黃帝贊》少典之孫,神明聖哲。土德承火,赤帝是滅。服牛乗馬,衣裳是制。氏雲名官,功冠五列。滅,亡例反,列音例。《傅玄·祀景帝登歌》執競景皇,克明克哲。旁作穆穆,惟祇惟畏。《說文》或作悊。《廣韻》與喆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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