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梧】
梧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吾。《說文》梧桐木,一名櫬。《詩·大雅》梧桐生矣,于彼朝陽。《瑞應圖》王者任用賢良,則梧桐生于東廂。
又《埤雅》梧櫜鄂皆五,其子似乳綴其上,柔木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梧桐斷角。《註》柔勝剛也。
又《風俗通》梧桐生嶧陽山巖石之上,采東南孫枝爲琴,聲淸雅。
又《南方草木狀》海梧出林邑,樹與中國松同,但結實絕大,肥甘有香味,亦樽俎閒佳果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地》當道有丘曰梧丘。
又枝梧,詳枝註。
又琴瑟爲槁梧。《莊子·德符》惠子據槁梧而瞑。《循本註》謂琴瑟也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楚國。
又蒼梧,地名,舜葬處,唐置郡。餘詳桐註。
又《集韻》偶舉切,音圉。樂器。椌楬也。敔或作梧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五故切,音悞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魁梧奇偉。應劭曰:魁梧,丘墟壯大之意。
又言其警悟也。
【宫】
宮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居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雄切《正韻》居中切,音弓。《說文》室也。从宀,躳省聲。《白虎通》黃帝作宮室,以避寒暑。宮之言中也。《釋名》宮,穹也。屋見垣上穹隆然也。《詩·大雅》雝雝在宮。《周禮·內宰六宮註》婦人稱寢曰宮。宮者,隱蔽之言,天子謂之六寢。
又《禮·儒行》儒有一畝之宮。《註》宮,牆垣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母戒女曰:夙夜無違宮事,古者貴賤所居,皆得稱宮,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。
又宗廟亦曰宮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宮。《孔氏曰》可以奉祭祀曰事,祭必於宗廟曰宮,互見其義也。
又學名。《禮·曲禮》諸侯曰頖宮。《註》謂半於天子之宮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。
又五音中聲曰宮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宮,中也。居中央,暢四方,倡始施生,爲四聲綱。《史記·樂書》宮,土音,聲出於,合口而通之,其性圓而居中。五聲六律十二管,還相爲宮也。《註》宮爲君主之義,當其爲宮,五聲皆備。
又腐,不翦其類也。
又環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大山宮,小山霍。《註》宮謂圍繞之。禮記曰:君爲廬宮之是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小胥》正樂縣之位,天子宮縣。《註》宮縣,四面縣也。
又姓。左傳虞宮之奇,戰國宮佗。
又北宮,南宮,俱複姓。
又守宮,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守宮,槐。
又守宮,蜥蜴名,別作。
又叶古黃切,音光。《班固·張敖銘》功成德立,襲封南宮。垂號萬期,永保無疆。
又叶古元切,音涓。《黃庭經》自高自下皆眞人,玉堂絳宇盡元宮。人音然。
【致】
致【未集下】【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陟利切,音躓。《說文》送詣也。《春秋·成九年》夏,季孫行父如宋致女。《註》女嫁三月,又使大夫隨加聘問,謂之致女。《禮·曲禮》獻田宅者操書致。《註》詳書其多寡之數,致之于人也。
又招致也。《楊升庵外集》致有取意。《易·繫辭》備物致用。《疏》謂備天下之物,招致天下所用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凡治野,以下劑致甿。《註》致,猶會也。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,及會之。以下劑爲率。
又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事。《註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,而告老。《疏》不云置,而云致者,置是廢絕,致是與人,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。
又傳致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箋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,告尸以利成。
又極也。《書·盤庚》凡爾衆,其惟致告。《傳》致我誠,告汝衆。《禮·禮器》有放而不致也。《疏》致,極也。
又《禮·樂記》致樂以治心。《註》致,猶㴱審也。
又委也。《易·困卦》君子以致命遂志。《論語》事君能致其身。《朱註》致,猶委也。
又誠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其致之。《註》致,誠也。
又挑戰曰致師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《疏》致師,致其必戰之志。
又態也。《水經注》茂竹便媚,致可翫也。《六帖》崔遠風致整峻。《王縉詩》自然成高致。
又至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掌三夢之灋。一曰致夢。《疏》訓致爲至,夢之所至也。
又制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以致爲儀。《註》致者,所以節制其事,故爲儀。
又《易·繫辭》一致而百慮。《疏》所致雖一,慮必有百,言慮雖百種,必歸於一致也。
又就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故致數車無車。《註》致,就也。言人就車數之,爲輻,爲輪,爲轂,爲衡,爲轝,無有各爲車者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是致是附。《傳》致,致其社稷羣神。《疏》致者,運轉之詞。
又密也。《禮·禮器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《註》致,致密也。《前漢·嚴延年傳》文致不可得反。《註》言其文案整齊。
又與緻通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命工師效功,陳祭器,按度程,必功致爲上。《註》謂功力密緻也。緻至同。
【辩】
辯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4画
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履卦》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又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又明悉也。《易·大有》明辯晳也。
又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。《史記·荀卿傳》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又爭辯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又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書·酒誥》勿辯乃司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《註》辯,治也。
又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
又與徧通。《禮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
又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平均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·堯典》作平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列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