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谅或可亲

出自:清代·何震彝《感述二首 其二》

拼音:[zhí][liàng][huò][kě,kè][qīn,qìng]

平仄:平仄仄仄平

吾性故方峭,謇直宜自许。
有时屈刚肠,宛转为儿女。
俯视九流人,虚诞相誇诩。
阘茸必见全,何为好健举。
临财不审度,恣心任去取。
偶遭侪辈轻,豪夺复谁予。
吴君重然诺,一剑酬死侣。
淮阴报漂母,投金默无语。
朋僚肆往还,忘形失尔汝。
直谅或可亲,蒐琐难与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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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直谅】正直诚信。语出《论语.季氏》:"益者三友……友直,友谅,友多闻,益矣。"
【可亲】可以亲近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直】

直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値。《說文》正見也。《博雅》正也。《玉篇》不曲也。《易·坤卦》直其正也。《書·洪範》王道正直。

準當也。《禮·投壺》馬各直其算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以白鹿皮爲皮幣,直四十萬。

《增韻》當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主人立于阼階下,直東序西面。《疏》謂當堂上東序牆也。

伸也。《孟子》枉尺而直尋。

《玉篇》侍也。《晉書·羊祜傳》悉統宿衞,入直殿中。

順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直且侯。

猶宜也。《詩·魏風》爰得我直。

猶但也。《孟子》直不百步耳。

猶故也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張良嘗遊下邳,圯上有一老父至良所,直墮其履圯下。

埋枉曰直。《韓愈·王仲舒墓誌》公知制誥友人得罪公,獨爲直其冤。

直來,無事而來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七年》直來曰來。

《禮·月令》田事旣畢,先定準直,農乃不惑。《疏》準謂輕重平均,直謂繩墨得中也。

骨直,謂强毅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工人》骨直以立。

語發聲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神龜知吉凶,而骨直空枯。《正義曰》直,語發聲也。

柄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玉豆雕篹。《註》篹,籩屬,雕刻飾其直者也。《疏》雕鏤其柄。

殖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直,東方也,春也。質而未有文也。《註》直之言殖也。萬物甲始出殖立,未有枝葉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袒飾謂之直袊。《註》婦人初嫁所著上衣,直袊也。

《韻會小補》器直,曲尺也。梓人用之。

官名。《鄧析子轉辭篇》湯有司直之人。

《通典》漢時繡衣直指,卽秦時御史大夫。

直人,邑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劉子取直人。

泉名。《公羊傳·昭五年》直泉者何,涌泉也。

門名。《三輔黃圖》長安城西出第二門曰直城門。

姓。漢有直不疑。

《諡法》肇敏行成曰直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吏切《正韻》直意切,音治。與値通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直夜潰圍。《註》直,讀曰値。當也。《索隱曰》古字例以直爲値。《前漢·酷吏傳》無直甯成之怒。《史記》作値。

物價曰直。《北史·齊景思王傳》食雞羹,何不還他價直也。

傭作得錢亦曰直。《柳宗元·送薛存義序》向使傭一夫於家,受若直,怠若事,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。

叶直略切,音著。《樂府·焦仲卿妻詩》命如南山石,四體康且直。阿母得聞之,零淚應聲落。

叶直六切,音逐。《楚辭·九章》令五帝以折中兮,戒六神與嚮服。俾山川以備御兮,命咎繇使聽直。《六書正譌》从,古隱字。十目所視,雖隱亦直。會意。俗作直,非。

【谅】

諒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切。《正韻》力仗切,諒。《註》言語信實也。

小信也。《論語》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愋諒,知也。《廣雅》哲也。《玉篇》相也,助也。《廣韻》佐也。《正韻》照察也。

蠻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嶺南道有諒州。

姓。諒毅,見《戰國策》。諒輔,見《後漢·獨行傳》。

《集韻》或作亮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亮,信也。《疏》方言云:衆信曰諒。周南、召南、衞之語也。《詩·鄘風》不諒人只。《傳》諒,信也。本亦作亮。

通作涼。《詩·大雅》涼彼武王。《傳》涼,佐也。本亦作諒。

或作倞。《禮·郊特牲》祊之爲言倞也。《註》倞,猶索也。或爲諒。

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呂張切,音良。亦同亮。信也。

通作良。《禮·樂記》易直子諒之心。《註》子諒,朱子讀爲慈良。

【或】

或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《集韻》越逼切,音閾。《說文》邦也。从口从戈,以守一。一,地也。通作域。

《廣韻》胡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穫北切,音惑。疑也。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。《易·乾卦》或躍在淵。《朱子·本義》疑而未定之辭。

與惑通。怪也。《孟子》無或乎王之不智也。◎按六書有假借,或本是邦或字,借爲疑或字,後人加土爲域,加心爲惑。而於或字,止作或人或曰之用,幷其本義而忘之矣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亲】

親【酉集上】【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七平聲。《廣韻》愛也。《孝經序》親譽日著。《註》慈愛之心曰親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交親而不比。《註》親謂仁恩。《周語》慈惠保民,親也。

近也。《易·乾卦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增韻》躬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弗躬弗親。《箋》言不躬而親之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世子親齊而養。《註》親,猶自也。

《釋名》襯也。言相隱襯也。《增韻》姻也。《禮·大傳》親者,屬也。《疏》謂有親者,各以屬而爲之服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祿勳合親。《杜註》親,九族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隂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《註》謂男女之禮,婚姻以時,則男不曠,女不怨。

六親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《管子·牧民篇》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
《前漢·禮樂志註》如淳曰:父、子、從父昆弟、從祖昆弟、曾祖昆弟、族昆弟,爲六親。

姓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齊王逐周最,而聽親弗。《註》親弗,人姓名。《戰國策》作祝弗。

通作新。《大學》在親民。《程註》親,當作新。

《唐韻》七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七刃切《正韻》寸遴切,七去聲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庶人工商,各有分親。《註》以親疏爲分別。《釋文》有平去兩音。

《廣韻》親家也。《集韻》婚姻相謂爲親。

叶蒼先切,音千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磁石引長針,陽燧下焱煙,宮商聲相和,心同自相親。《字彙》古从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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