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qiáo][yīn][tōng][guò,guō][fāng][tí][zhù]
平仄:平平平平平平仄
丝竹何妨托素心,高山流水寄知音。
桥因通过方题柱,花为亲探便入林。
文字有灵能赤绿,诗书无劫可浮沉。
春风解释虞翻恨,始信名山酝酿深。
【通过】1.通行;穿过。 2.议案等经过法定人数的同意而成立。 3.以人或事物为媒介或手段达到某种目的。 4.征求有关的人或组织的同意或核准。
【题柱】1.见"题桥柱"。 2.相传东汉灵帝时,长陵田凤为尚书郎,仪貌端正。入奏事,"灵帝目送之,因题殿柱曰:"堂堂乎张,京兆田郎。""见汉赵岐《三辅决录》卷二。后遂以"题柱"为称美郎官得到皇帝赏识之典。 3.谓题写楹联。
【桥】
橋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巨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嬌切《正韻》祁堯切,音喬。《說文》水梁也。从木喬聲。喬高而曲也。橋之爲言趫也,矯然也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昭王五十年,初作河橋。
又懸繩以度曰絚橋。《水經注》罽賔之境,絚橋相引。
又器之有橫樑者曰橋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笲加于橋。《註》橋以庋笲。
又桔橰上衡也。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橋直植立而不動,俯仰取制焉。
又橋泄,嫚也。《荀子·榮辱篇》橋泄者,人之殃也。
又戾也。《呂覽·離謂篇》聽言而不可知,其與橋言無擇。
又木名。《尚書大傳》橋木高而仰,梓木晉而俯,以喩父子。
又陽橋。《春秋》魯地。
又姓。《統譜》黃帝葬橋山,子孫守塚,因爲氏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橋姚致馬千匹,牛倍之。
又《集韻》丘妖切,音蹺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山行乗橋。《註》橋,一作,直轅車也。
又《集韻》居勞切,音高。勁疾貌。《莊子·則陽篇》欲惡去就,於是橋起。
又《韻會》渠廟切,音嶠。《禮·曲禮》奉席如橋衡。《疏》左低右昂,如橋之衡。
又屈橋,壯健貌。《揚雄·河東賦》千乗霆亂,萬騎屈橋。嘻嘻旭旭,天地稠㟼。
又《正韻》古弔切,音叫。義同。
又《正韻》吉了切,音皎。《荀子·儒効篇》橋飾其情性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陳湯橋發兵斬郅支。
又《集韻》居夭切,音矯。人名。秦有盛橋。
【因】
因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姻。《說文》从囗大。會意。《徐鍇曰》能大者,衆圍就之也。
又仍也,襲也。《論語》殷因於夏禮。《孟子》爲高必因丘陵,爲下必因川澤。《書·堯典》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,厥民因。《註》析而又析也。《禮·禮器》因天事天,因地事地,因名山升中于天,因吉土以享帝于郊。
又依也。《論語》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
又托也。《孟子》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。
又由也。《鄒陽·上梁王書》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,莫不按劒相眄者,無因至前也。
又緣也。《傳燈錄》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欲知後世因,今生作者是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定二年》遂人四族,有因氏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因禮、因絅。
又《六書正譌》借爲昏姻之姻,言女有所因。
又叶烏前切,音烟。《陸雲·贈顧尚書詩》殊音合奏,曲異響連。絕我懽條,統我思因。《集韻》或作㧢。
【通】
通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統平聲。《說文》達也。《正韻》徹也。《易·繫辭》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。《禮·學記》知類通達。
又亨也,順也。《禮·儒行》上通而不困。《註》謂仕則上達乎君,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知通塞也。
又暢也。《爾雅》四時和爲通正。《註》通,平暢也。
又總也。《禮·王制》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。《註》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,使有十年之餘也。
又開也。《前漢·何武傳》通三公官。《註》謂更開置之也。
又道之也。
又凡人往來交好曰通。《前漢·季布傳》非長者勿與通。
又《陸賈傳》剖符通使。
又書名。《白虎通》班固著。《風俗通》應劭著。
又書首末全曰通。《後漢·崔實傳》宜寫一通。
又凡物色純者謂之通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通帛爲旃。《註》通帛,無他物之飾也。
又通鼓。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金鐸通鼓。《疏》司馬振鐸,將軍以下卽擊鼓,故云通鼓。
又井地名。《前漢·法志》方里爲井,井十爲通。
又《廣韻》州名。
又《韻會》馬矢曰通。《後漢·戴就傳》以馬通薰之。
又《左傳·杜預註》旁淫曰通。
又叶他郞切,音湯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身寢疾而日愁兮,情沈抑而不揚。衆人莫可與論道兮,悲精神之不通。
【过】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又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【方】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船也。
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又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又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【题】
題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杜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田黎切,音啼。《說文》頟也。《小爾雅》頭也。《禮·王制》南方曰蠻,雕題交阯。《爾雅·釋言》顁,題也。《註》題,額也。《史記·越世家》雕題。《註》謂刻其頞,涅以丹靑也。
又《廣韻》書題。《博雅》書稱題。題,諦也。審諦其名號也。《正字通》註疏有孟子題辭,所以題號孟子之書。
又《韻會》椽頭玉飾曰琁題、玉題,亦名璧璫。
又題目也。《杜甫詩》天老看題目。
又品題也。《李白·上韓荆州書》一經品題,便作佳士。
又國名。《南史·裴子野傳》有白題及滑骨入貢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題侯張富昌。
又《釋名》平題,鏑也。
又《廣韻》獨計切,音第。視也。《詩·小雅》題彼脊令。《傳》題,視也。《孔子·丘陵歌》題彼泰山。
【柱】
柱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主切《集韻》重主切,除上聲。《說文》楹也。《廣雅》楹謂之柱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腐木不可以爲柱。
又底柱,山名。《書·禹貢》東至于底柱。
又上柱國、柱下史。皆官名。《戰國策》爵爲執珪,官爲柱國。《漢官儀》侍御史爲柱下史。
又《前漢·禮樂志》柱工員二人。《註》柱工,主箏瑟之柱。
又應劭曰:柱下史法冠,一曰柱後,以鐵爲柱也。《蔡邕·獨斷》柱後惠文冠。
又《唐韻》知庾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冢庾切,音主。柱夫,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柱夫,搖車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株遇切,音駐。與拄通。掌也,刺也。《前漢·朱雲傳》連柱五鹿君。
又枝柱曰柱。《韓愈·王適墓銘》鼎也不可以柱車,馬也不可以守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