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萧】
蕭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蘇彫切《集韻》先凋切,音簫。艾蒿也。《詩·王風》彼采蕭兮。《疏》今人所謂荻蒿者是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蕭合黍稷,臭陽達于牆屋。
又《詩·小雅》蕭蕭馬鳴。《註》聲也。
又《前漢·食貨志》江淮之閒,蕭然煩費。《註》蕭然猶騷然,勞動之貌。
又蕭條,寂寥貌。《宋玉·九辨》蕭瑟兮草木搖落而變衰。《註》隂令促,急風疾暴也。
又《論語》不在顓臾,而在蕭牆之內。《何晏註》蕭之言肅也,牆謂屛也。君臣相見之禮,至屛而加肅敬。
又斧名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蕭斧戢柯以柙刃。《說文註》蕭斧,芟艾之斧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宋高哀爲蕭封人。《註》蕭,宋附庸國。
又關名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北出蕭關。
又姓。《潛夫論》蕭氏,殷舊姓也。
又叶音修。《毛詩·古音考》冽彼下泉,浸彼苞蕭。叶下周。《屈原·九歌》風颯颯兮木蕭蕭。叶下憂。◎按《周禮·地官·甸師》蕭茅註:鄭讀所六反,至杜子春始讀爲簫。
【条】
條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徒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田聊切,音迢。或作樤。《說文》小枝也。《徐曰》自枝而出也。《詩·周南》伐其條枚。《傳》枝曰條,榦曰枚。
又長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木惟條。
又木名。橘屬。《爾雅·釋木》柚條。《詩·秦風》有條有梅。《埤雅》柚似橙而大于橘。一名條。
又條理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網在綱,有條而不紊。
又條然,嘯貌。《詩·王風》中谷有蓷,條其歗矣。
又條達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聲氣遠條。
又條鬯也。《前漢·律志》隂陽萬物,靡不條鬯該成。
又敎條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以興化條。
又條奏。《前漢·元帝詔》條奏無有所諱。
又條例。《晉書·劉實傳》撰《春秋條例》二十卷。顏師古曰:凡言條者,一一而疏舉之,若木條焉。
又繩也。《禮·雜記》喪冠條屬。
又八風之一。《易緯通卦驗》東北曰條風。
又《博雅》條條,擾亂也。
又鳴條,地名,在河東郡安邑縣。
又國名。漢周勃封條侯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晉有冉閔司空條枚。
又《集韻》他彫切,音祧。枝落也。《詩·豳風》蠶月條桑。
又癡宵切。義同。
又與滌通。《周禮·秋官·之屬》條狼氏。《註》徒歷切,音滌。
又叶徒流切,讀若頭。《陸雲·夏府君誄》百行殊揆,君望斯周。栖儀初九,戢翼洪條。
【同】
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
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
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
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
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小雅》赤芾金舄,會同有繹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·井牧其田野註》司馬法曰:十成爲終,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。《疏》謂之爲同者,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,故名百里爲同也。
又爵名。《書·顧命》上宗奉同瑁。《註》同,爵。瑁,圭也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漢馮翊地有九龍泉,泉有九源,同爲一流,因以名之。《韻會》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。
又《正韻》通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。《註》呂吉甫曰:空同之上,無物而大通之處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有同谷。
又《盧仝詩》仝不仝,異不異,是謂大仝而小異。
又通作童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狀與我童者,近而愛之。狀與我異者,疏而畏之。
又《釋文》徒貢切,音洞。與詷同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同之言詷也者,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。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今則總爲一字。
又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。
【泰】
泰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夳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蓋切,音太。《說文》滑也。
又大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揚金光,橫泰河。
又通也。《易·泰卦》天地交泰。
又甚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昊天泰憮。
又寬也,安也。《論語》君子泰而不驕。
又侈也。《晉語》恃其富寵以泰於國。
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右陵泰丘。
又風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西風謂之泰風。《註》西風成物,物豐泰也。
又山名。《爾雅·釋山》泰山爲東嶽。
又有小泰山,在朱虛縣,汶水所出。
又州名。本晉海陵郡,今屬揚州府。
又泰安州,本唐泰州,屬濟南府。俱見《廣輿記》。
又澤名。《山海經》瀤澤之水,東北流,注于泰澤。
又社名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之宗社曰泰社。
又尊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泰,有虞氏之尊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他計切,音替。《曹植·七啓》元化參神,與靈合契。惠澤播於黎苗,威靈鎭乎無外。超隆平於殷周,踵羲皇而齊泰。《說文》亦省作太。从水。俗作,非是。
【寺】
寺【寅集上】【寸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祥吏切,音嗣。《說文》廷也,有法度者也。从寸㞢聲。《徐曰》寸,法度也,守也。《釋名》寺,嗣也,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。《唐書·百官表》漢以太常,光祿,勳衛尉,太僕,廷尉,大鴻臚,宗正,司農,少府爲九卿。後魏以來,卿名雖仍舊,而所蒞之局謂之寺,因名九寺。
又《漢書註》凡府廷所在,皆謂之寺。
又漢明帝時,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,初止鴻臚寺,遂取寺名,爲創立白馬寺。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。
又宦寺。《詩·秦風》寺人之令。《傳》內小臣也。令,使也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。鄭註寺之言侍也。○按註疏蓋以侍釋寺義,非。轉音時吏切,讀若侍,《正譌》合寺、侍爲一,非。《集韻》或作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