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家】
家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
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
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
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
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
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
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,罷黜百家。
又《太史公自序》成一家之言。
又家人,易卦名。
又姓。漢劇令家羨,宋家鉉翁。
又《集韻》古胡切,音姑。《詩·豳風》予未有室家。叶上据荼。
又《小雅》復我邦家。叶上居樗。
又與姑同。大家,女之尊稱。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,卽超妹。
又叶古俄切,音歌。《古雉朝飛操》我獨何命兮未有家,時將暮兮可奈何。
又《孔臧·蓼賦》苟非德義,不以爲家。安逸無心,如禽獸何。
又叶古暮切,音固。《焦氏·易林》三足孤鳥,靈明爲御。司過罰惡,自殘其家。《說文》从宀,豭省聲。周伯溫曰:豕居之圈曰家,故从宀从豕。後人借爲室家之家。○按《六書故》作①,人所合也。从㐺,三人聚宀下,①之義也。乑古族字,乑譌爲豕,《說文》謂从豭省,無義。①字从宀从㐺,或从宀从乑。乑字从亻从人人,與㐺形近。
又。
【岂】
豈【酉集中】【豆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袪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去幾切,音䔇。《說文》還師振旅樂也。
又欲也,登也。《徐曰》今借此爲語詞。《玉篇》安也,焉也。《廣韻》曾也。《增韻》非然之辭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怨豈在明。《詩·召南》豈不夙夜。《傳》豈不,言有是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通。軍勝之樂也。
又樂也,和也。○按經傳凱歌、凱風、愷悌、樂愷皆借豈。古凱、愷、豈音義通,今分爲二。《字彙》〈山下一〉从耑省。〈口下丷一〉从豆省。俗作山頭,非。《同文舉要》豈同剴,亦非。
【足】
足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疋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
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
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
又《廣韻》子句切《集韻》遵遇切《韻會》子遇切《正韻》將豫切,音沮。《論語》巧言令色足恭。《疏》足,成也。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,取媚于人也。《朱傳》過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足言足容,德之藻矣。
又《管子·五行篇》春辟勿時,苗足本。《註》足,猶擁也。
又《廣韻》添物也。《類篇》益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不待臣音,復讇而足。
又《韻補》叶子悉切。《易林》欲飛無翼,鼎重折足。失其福利,包羞爲賊。
【鸡】
雞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
又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。《爾雅翼》一名梭雞。一名酸雞。
又雞人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雞人》掌共雞牲,辨其物,大祭祀夜嘑旦,以嘂百官。
又《禮·明堂位》灌尊,夏后氏以雞彝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襄三年》同盟于雞澤。《註》在廣平曲梁縣西南。
又《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、沈蔡、許之師于雞父。《註》雞父,楚地。《戰國策》負雞次之典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鬱林郡,雍雞縣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正統,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。《說文》籀文作鷄。互詳鳥部鷄字註。
【豚】
豚【酉集中】【豕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徒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渾切《正韻》徒孫切,音屯。《說文》小豕也。《小爾雅》豬子曰豚。《易·中孚》豚魚吉。《孔疏》豚,獸之微賤者。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豚曰腯肥。《周禮·天官·庖人》春行羔豚,膳膏香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定六年》公侵鄭,往不假道于衞。及還,陽虎使季、孟舍于豚澤,衞侯使彌子瑕追之。
又水名。《字彙補》豚水,在牂柯郡。
又姓。《印藪》有豚少公,漢人。
又河豚,魚名。與魨同。《博雅》鯸䱌,魨也。背靑,腹白,觸物卽怒,其肝殺人。《註》正今人名爲河豚者也。
又《廣韻》或作㹠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適見㹠子食于其死母者。《晉書·謝混傳》每得一㹠,以爲珍膳。《音義》㹠,卽豚字。
又《集韻》通作肫。《晉書·王濟傳》蒸肫甚美。
又書作蜀。《釋文》作豚。
又書作。《釋文》作豚。
又《集韻》杜本切《正韻》徒本切,上聲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腯。《禮·曲禮》豚曰腯肥。《釋文》腯亦作豚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徒困切,屯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字彙補》都昆切,音墩。土豚,土墩也。《魏志·蔣濟傳》豫作土豚,遏絕湖水。
又叶徒丁切,音庭。《李尤·席銘》施席接賔,士無過賢。値時所有,何必羊豚。賢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