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六】
六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竹切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陸。《說文》易之數,隂變于六,正于八。《玉篇》數也。《增韻》三兩爲六,老隂數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人滅六。《史記·黥布傳》布者,六人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廬江有六縣。蘇林曰:今爲六安也。
又叶錄直切,音近力。《前漢·西域敘傳》總統城郭,三十有六。修奉朝貢,各以其職。
【条】
條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徒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田聊切,音迢。或作樤。《說文》小枝也。《徐曰》自枝而出也。《詩·周南》伐其條枚。《傳》枝曰條,榦曰枚。
又長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木惟條。
又木名。橘屬。《爾雅·釋木》柚條。《詩·秦風》有條有梅。《埤雅》柚似橙而大于橘。一名條。
又條理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網在綱,有條而不紊。
又條然,嘯貌。《詩·王風》中谷有蓷,條其歗矣。
又條達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聲氣遠條。
又條鬯也。《前漢·律志》隂陽萬物,靡不條鬯該成。
又敎條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以興化條。
又條奏。《前漢·元帝詔》條奏無有所諱。
又條例。《晉書·劉實傳》撰《春秋條例》二十卷。顏師古曰:凡言條者,一一而疏舉之,若木條焉。
又繩也。《禮·雜記》喪冠條屬。
又八風之一。《易緯通卦驗》東北曰條風。
又《博雅》條條,擾亂也。
又鳴條,地名,在河東郡安邑縣。
又國名。漢周勃封條侯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晉有冉閔司空條枚。
又《集韻》他彫切,音祧。枝落也。《詩·豳風》蠶月條桑。
又癡宵切。義同。
又與滌通。《周禮·秋官·之屬》條狼氏。《註》徒歷切,音滌。
又叶徒流切,讀若頭。《陸雲·夏府君誄》百行殊揆,君望斯周。栖儀初九,戢翼洪條。
【方】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船也。
又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又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又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【奏】
奏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切,諏去聲。進也,薦也。《書·舜典》敷奏以言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
又樂一更端曰奏,故九成謂之九奏。《周禮·春官》九奏乃終,謂之九成。《詩·小雅》樂具入奏。《禮·樂記》節奏合以成文。《註》節謂曲節,奏謂動作。《漢書》作族。《嚴安傳》調五聲,使有節族。
又類。《晉法》召王公以一尺奏,王公以下用一尺版。
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。《前漢·汲黯傳》上嘗坐武帳,黯前奏事。
又與腠通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載體進奏。《註》奏,謂牲體皮膚之理也。
又與輳湊通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帝帥羣臣,橫大河,奏汾隂。
又叶則古切,音珇。《詩·大雅》予曰有奔奏。叶下侮。本作从屮。屮,上進之義。今通作奏。
【最】
最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祖外切,音醉。《說文》犯而取也。
又《玉篇》聚也。《公羊傳·隱元年》會,猶最也。《註》最,聚也。最之爲言聚,今聚民曰投最。
又《廣韻》極也。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攻槐里好畤最。《註》於將率之中功爲最。《後漢·崔寔傳》常爲邊最。《註》最爲第一。
又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定上谷十一縣,右北平十六縣,遼西、遼東二十九縣,漁陽二十二縣,最。《註》索隱曰:最,都凡也,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。
又《前漢·敘傳》猶無益於殿最。《註》殿,負也。最,善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卽奏其殿最,而行賞罰。《註》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,其有治能者爲最。
又《小爾雅》最,叢也。
又要也。《玉篇》齊也。
又《集韻》徂外切,音蕞。
又取外切,音襊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粗括切。撮,或作最。《說文》本从冃,俗从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