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shèng][liǎng][sān][wǎ,wà][shě,shè][zhǔ][huāng][yān]
平仄:仄仄平仄仄仄平平
百里芜城,汉旌旗、临风而举。
论地势、凭依天堑,不如荆楚。
西去干戈投皖鄂,北方藩蔽衔江浦。
笑龙蟠、虎踞拾人余,此孤注。
残照掩,钟山树。
金碧劫,故宫路。
吊翩翩帝子,词章误汝。
六代繁华消粉黛,五陵王气今褴褛。
剩两三、瓦舍煮荒烟,开平府。
【两三】几个。表示少量。
【瓦舍】亦作“瓦肆”、“瓦子”、“瓦市”。宋元时大城市里娱乐场所的集中地。内搭设许多棚(有的棚可容数千人),棚内设若干勾栏。另有卖药、卖卦、估衣的店铺。
【荒烟】见"荒烟"。
【剩】
剩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食證切,音乘。長也。《玉篇》不啻也。《高適贈杜二拾遺詩》聽法還應難,尋經剩欲翻。
【两】
兩【子集下】【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㒳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
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
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
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
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
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
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
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切《正韻》力仗切,良去聲《詩·召南》百兩御之。
【三】
三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
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
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
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
又姓。明三成志。
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
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》三思而後行。
又本作參。《博雅》參,三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參分其股圍。《前漢·與三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疏簪切,音森。《詩·召南》摽有梅,其實三兮。下叶今。叁。
【瓦】
瓦【午集上】【瓦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五寡切,音邷。《說文》土器已燒之總名。《廣韻》古史考,夏時昆吾氏作瓦。《史記·龜箂傳》桀爲瓦室。《註》世本曰:昆吾作陶。張華博物記亦云:桀作瓦,蓋是昆吾爲桀作也。《史記·廉頗傳》秦軍鼓譟勒兵武安,屋瓦盡震。《正字通》後世瓦制不古,其類非一。漢武故事,起神屋以銅爲瓦,漆其外。
又吳國傳,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爲瓦。
又明皇雜錄,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,奪韋嗣立宅,以廣其居。後復歸韋氏,因大風折屋,墜堂上,不損。視之,瓦皆堅木也。
又王縉傳:五臺山祠鑄銅爲瓦,金塗之。
又《詩·小雅》載弄之瓦。《傳》瓦,紡塼也。
又《儀禮·燕禮》公尊瓦大兩。《註》大音泰。瓦大,有虞氏之尊也。
又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射之中楯瓦。《註》瓦,楯脊。
又瓦合。《禮·儒行》毀方而瓦合。《註》呂氏曰:陶者爲瓦,必圓而割,分之則瓦,合之則圓,而不失其瓦之質。
又瓦解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。
又人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三年》楚囊瓦爲令尹。《註》囊瓦,子囊之孫子常也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。《註》瓦屋,周地。
又《定八年》公會晉師于瓦。《註》瓦衞地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東郡有瓦亭。
又《廣韻》五化切《集韻》吾化切,音迓。《廣韻》泥瓦屋。《集韻》施瓦於屋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五委切,音頠。屋甃也。《莊子·騈拇篇》騈於辯者,纍瓦結䋲竄句。《註》瓦,五委反。當作丸。
又《韻補》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皇帝儉勤,盥濯陶瓦。斥遣浮華,好此絺紵。
【舍】
舍【未集下】【舌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廣韻》始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夜切,音赦。《說文》市居曰舍。《釋名》舍,於中舍息也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,求毋固。《註》謂行而就人館。《疏》適,猶往也。舍,主人家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》以時此宮中之官府,次舍之衆寡。《註》次謂吏直宿,若今部署諸廬者。舍,其所居寺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高祖適從旁舍來。
又《王莽傳》里區謁舍。《註》不宿客之舍爲里區,宿客者曰謁舍。
又息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安行,亦不遑舍。《箋》女可安行乎,則何不暇舍息乎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遂西入咸陽,欲止宮休舍。《註》師古曰:舍,息也,於殿中休息也。
又日行有次舍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入於虞淵之汜,曙於蒙谷之浦。行九州七舍。《郭璞·遊仙詩》迴日向三舍。《註》二十八宿,一宿爲一舍。
又師行一宿爲舍。《增韻》又三十五里爲一舍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晉楚治兵,遇於中原,其辟君三舍。《註》一舍三十里。
又《釋典》一俱廬舍。《註》四里爲一俱廬舍。一里三百六十步,一俱廬舍計一千四百四十步。
又止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之月,是月也,耕者少舍。《註》舍,猶止也。《管子·四稱篇》良臣不使,讒賊是舍。《註》舍,止也,謂止讒賊於其旁,與之近也。
又廢也,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見龍在田,時舍也。《左傳·昭五年》舍中軍,公室也。《註》罷中軍。
又厝也。《戰國策》王不如舍需於側,以稽二人者之所爲。《註》舍,猶厝也。
又施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老有加惠,旅有施舍。
又《昭十三年》施舍不倦。《註》施舍,猶言布恩德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天官·掌舍》掌王之會同之舍。
又《地官》舍人。《註》舍,猶宮也。主平宮中用穀者也。師古曰:舍人,親近左右之通稱,後遂爲私屬官號。
又處也。《詩·鄭風》彼其之子,舍命不渝。《箋》舍,猶處也。《釋文》舍,音赭。王云:受也。
又除也。《詩·小雅》舍彼有罪。《傳》舍,除也。
又釋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失其馳,舍矢如破。
又《大雅》舍矢旣均。《箋》舍之言釋也。
又中也。《禮·射義》射之爲言者,繹也,或曰舍也。《疏》舍,中也。
又舍匿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舍匿者,論皆有法。《註》謂容止藏隱也。
又與赦通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姦以事君,常不舍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野切,音捨。止息也,廢也,置也。《論語》不舍晝夜。《書·湯誓》舍我穡事,而割正夏。《釋文》舍,音捨,廢也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使杜洩舍路。《註》舍,置也。《釋文》舍,音捨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悉姐切,音寫。《揚子·方言》發挩舍車。
又《集韻》始隻切《正韻》施隻切。與釋同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胥》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《註》舍卽釋也。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釋菜,禮先師也。《釋文》舍音釋。《管子·五輔篇》是故上必寬裕,而有解舍。《註》解,放也。舍,免也。《釋文》舍,同釋。
又《韻補》叶舂遇切,音戍。《屈原·離騷》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,忍而不能舍也。指九天以爲正兮,夫惟靈修之故也。
又叶始賀切。《白居易·效淵明體詩》所以隂雨中,經旬不出舍。始悟獨住人,心安時亦過。
【煮】
䰞【亥集上】【鬲部】康熙筆画:25画部外筆画:1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。
【荒】
荒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呼光切,音肓。《說文》蕪也。一曰草掩地也。《周語》田疇荒蕪。《韓詩外傳》四穀不升謂之荒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果不熟爲荒。
又廢也。《書·蔡仲之命》無荒棄朕命。《傳》無廢棄我命。
又大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《書·益稷》惟荒度土功。《傳》大治度水土之功。
又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荒服。《爾雅·釋地》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
又掩也。《詩·周南》南有樛木,葛藟荒之。
又空也。《吳語》荒成不盟。
又蒙也。《禮·喪大記註》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
又《集韻》同慌。《楚辭·哀郢》荒忽其焉極。
又通肓。《史記·扁鵲列傳》搦髓腦揲荒。《註》荒,膏荒也。
又地名。《水經注》荒谷東岸有冶父城。《梁元帝·覽賦》夕瞻荒谷之寺。
又歲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大歲在己曰大荒落。
又姓,見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。
【烟】
烟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烏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因蓮切《正韻》因肩切,音燕。《說文》本作煙。詳煙字註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鳧雁若烟海。
又《廣韻》於眞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伊眞切,音燕。《說文》火气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蟈氏》以其煙被之。
又姓。見《字彙》。
又於眞切,音因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註》禋之言煙也。周人尚臭,煙氣之臭聞者。《註》煙音因。《柳宗元·祭从兄文》留連遊歡,涉月彌旬,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