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凝】
凝【子集下】【冫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魚陵切《韻會》疑陵切,觺平聲。《說文》水堅也。本作冰。从水从仌。《徐曰》俗作凝。今文从俗。《易·坤卦》履霜堅冰,隂始凝也。
又《增韻》成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庶績其凝。《易·鼎卦》君子以正位凝命。《註》嚴整貌。
又《謝玄暉鼓吹曲》凝笳翼高蓋。《李註》徐聲引調謂之凝。
又《唐韻》牛觺去聲。止水也。
又叶鄂力切。觺入聲。《楚辭·大招》天白顥顥,寒凝凝只。䰟乎無往,盈北極只。《註》凝凝,冰凍貌。
又《韻會》或作疑。《詩·大雅》靡所止疑。《註》音屹。疑,讀如儀禮疑立之疑,定也。
【滞】
滯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例切,音彘。《說文》凝也。《周語》震雷出滯。
又積也。《魯語》敢告滯積,以紓執事。
又漏也。《詩·小雅》此有滯穗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廛人》凡珍異之有滯者,斂而入于膳府。《疏》謂沈滯不售者。
又《左傳·成十八年》晉悼公命百官振廢滯。
又《集韻》尺制切,音摯。音敗不和也。或作懘。亦作慸。
又丑例切,音跇。水灑散貌。
又《韻補》叶直帶切,音與近。《楚辭·九章》乗舲船余上沅兮,齊吳榜以擊汰。船容與而不進兮,淹回水以凝滯。
【必】
必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音畢。《說文》分極也。从八戈。戈亦聲。《趙宧光箋》弋猶表識也,分極猶畺界也,故从八弋。
又定辭也。《詩·齊風》取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。
又專也。《揚子·太經》赤石不奪,節士之必。《註》石不可奪堅,丹不可奪赤,猶節士之必專也。
又期必也。《論語》子絕四,毋意,毋必。
又審也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所與交友,必也同志。
又果也。《後漢·宣帝紀贊》孝宣之治,信賞必罰。
又必育,人名。燧人氏之佐也。《羣輔錄》必育受稅俗。《註》受賦稅及徭役,所宜施爲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赤犮必力。山名。河水所出也。見僧宗泐記。
又《古今字考》幷列切,音縪。組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玉人之事,天子圭中必。《註》謂以組約其中央,以備失墜。◎按周禮考工釋文,必卽組也,讀如縪者,俗讀之也。弓檠之䪐从韋,正譌欲舉以駁《說文》,迂矣,當以《說文》爲正。
又按必字不从心,《字彙》幷入心部。《正字通》因之,取其形似,便於檢閱爾。
【散】
散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枚《廣韻》《韻會》蘇旱切《集韻》顙旱切,音傘。㪔,通作散。《易·說卦》風以散之。《禮·曲禮》積而能散。
又《公羊傳·莊十二年》散舍諸宮中。《註》散,放也。
又《博雅》布也。《廣韻》散,誕也。《增韻》又宂散,閒散。《韻會》不自檢束爲散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散人又惡知散木。《註》不在可用之數。
又姓。《書·君奭》有若散宜生。《傳》散氏,宜生名。
又酒尊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鬯人》凡疈事用散。《註》漆尊也,無飾曰散。《儀禮·燕禮》酌散西階上。《註》酌散者,酌方壷酒也。《禮·禮器》賤者獻以散。《註》五升曰散。○按《周禮》《儀禮》《禮記》《釋文》音素旱反。《韻會》獨引此條入去聲,非是。蓋上去二聲可通讀也。
又藥石屑曰散。《後漢·華陀傳》漆葉靑䴴散。
又琴曲名。《晉書·嵆康傳》有廣陵散。
又《廣韻》蘇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先旰切,音鏾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相干切。與跚同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槃散行汲。《註》索隱曰:先寒反,亦作珊。音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