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哀】
哀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烏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開切,音唉。《說文》閔也。《玉篇》哀傷也。《書·大誥》允蠢鰥寡哀哉。《詩·豳風》哀我人斯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哀哀悽悽,懷報德也。《詩·小雅》哀哀父母。
又憐也,愛也。《呂氏春秋》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。
又《莊子·德充符》衞有惡人焉,曰哀駘它。《註》哀駘,醜貌;它,其名。
又《諡法》恭仁短折曰哀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魯哀以後,因諡爲姓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梓潼人哀章。《姓譜》宋有哀長吉。《正字通》明嘉靖進士哀貞,上命攺哀爲衷。
又國名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哀牢人皆穿鼻儋耳。
又叶於希切,音衣。《詩·小雅》行道遲遲,載渴載饑。我心傷悲,莫知我哀。《又》山有蕨薇,隰有桋。君子作歌,維以告哀。
【歌】
歌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
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。
又《韓詩·章句》有章曲曰歌,無曰謠。
又《古樂府註》齊歌曰謳,吳歌曰歈,楚歌曰豔。奏樂曰登歌,曰升歌。
又鐘名。《左傳·襄十一年》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,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。
又山名。《廣輿記》歌山,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。
又朝歌,地名,紂所都也。漢爲縣,屬河內郡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叶古賀切,音過。《左貴·晉元后誄》內敷隂敎,外毗陽化。綢繆庶政,密勿夙夜。恩從風翔,澤隨雨播。中外禔福,遐邇詠歌。說見《顏氏·刊謬正俗》。
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屈原·遠遊》張樂咸池奏承雲兮,二女御九韶,歌,使湘靈鼓瑟兮,令海若舞馮夷。
又叶斤於切,音居。《柳宗元·饒娥。
【投】
投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音頭。《說文》擿也。○按擿,卽擲也。《廣韻》棄也。《禮·曲禮》無投與狗骨。《疏》投,致也。棄其骨與犬也。
又贈也。《詩·衞風》投我以木瓜。
又《增韻》納也。《禮·樂記》投殷之後於宋。《註》舉徙之詞也。
又適也,託也。《後漢·張儉傳》儉得亡命,望門投止。
又掩也。《詩·小雅》相彼投兔,尚或先之。《箋》視彼人將掩兔,尚有先驅走之者。
又姓。周郇伯之後。桓王伐鄭,投先驅以策。其後氏焉。漢有光祿投調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透切,音豆。句讀之讀通作投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聆曲引者,觀法於節奏,察度於句投。
又與逗同。止也。
又物相逗合也。《杜甫詩》遠投錦江波。
又酒再釀曰酘。亦通作投。《字林》重醞也。《梁元帝·樂府》宜城投酒今行熟。
【江】
江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
又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松江爲三。《前漢·地理志註》三江,謂北江、中江、南江。
又九江,在荆州。《書·禹貢》九江孔殷。《正義》江以南,水無大小,俗人皆呼爲江。
又州名。春秋時爲吳楚地,秦爲九江郡,晉爲潯陽郡,卽古江州。《地理通釋》漢九江郡,本在江北,而今所謂江州者,實武昌郡之柴桑縣。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,又自江北徙治江南,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。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,實非古江州地也。
又姓。本伯益之後,爵封于江,後以國爲氏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潢旁江星。江星動,人涉水。
又帝江,神鳥。出天山,識歌舞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《韻補》叶古紅切,音公。《楚辭·九章》將運舟而下浮兮,上洞庭而下江。去終古之所居兮,今逍遙而來東。今滇語呼江爲公。
又名江魚爲公魚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