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公失典刑

出自:明代·谢一夔《挽陈士贤年兄尊甫先生》

拼音:[qún][gōng][shī][diǎn][xíng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

有美人中杰,奇才间世英。
乾坤钟秀气,山岳孕元精。
闻望圭璋重,文章甲第荣。
枫宸初拜命,花县即蜚声。
淫祀经焚毁,豪民息斗争。
抡材明藻鉴,较艺属权衡。
柏府承殊渥,兰台着令名。
谠言当宁重,劲节百僚惊。
西蜀平冤狱,南闽缮甲兵。
威风摧猛獍,杀气骇奔鲸。
转战蛮烟息,挥戈瘴雨晴。
渠魁皆授首,胁从得更生。
玉陛功方奏,薇垣职屡升。
忧民双鬓改,报国寸心倾。
共拟跻遐算,行将进列卿。
龙蛇俄兆谶,鵩鸟遽悲鸣。
八郡思遗泽,群公失典刑
循良今立传,大史旧书铭。
幸有箕裘子,将调鼎鼐羹。
挥毫追挽罢,涕泪欲沾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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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典刑】1.常刑。 2.见"典型"。 3.掌管刑法。 4.正法。 5.指受刑法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群】

群【未集中】【羊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五經文字》羣,俗作群。

【公】

公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㒶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

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

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

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

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

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

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席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天子爲天下父,故曰鉅公。

婦謂舅曰公。《前漢·賈誼策》與公倂倨。

尊稱曰公。《賈誼策》此六七公皆亡恙。

相呼曰公。《史記·毛遂傳》公等碌碌。

事也。《詩·召南》夙夜在公。《註》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。

星名。《隋書·天文志》七公七星,在招搖東,天之相也。

姓。《韻會》漢有公儉。

諡法,立志及衆曰公。

與功通。《詩·小雅》以奏膚公。《大雅》王公伊濯。

《集韻》諸容切,音鐘。同妐。夫之兄爲兄妐。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。或省作公。通作鍾。

《韻補》叶姑黃切,音光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邪說飾而多曲兮,正法弧而不公。直士隱而避匿兮,讒諛登乎明堂。

【失】

失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
【典】

典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》掌建邦之三典。《疏》常經卽是法式。

《周語》召公曰:瞽獻典。《註》典,樂典也。

典守,猶主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典同。《又》典瑞。《戰國策》我典主東地。《註》典猶職典也。

姓。《魏志》有典韋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典切,音殄。《正韻》堅潤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是故輈欲頎典。《註》頎讀爲懇。典,堅韌貌。《韻會》一曰車轅束。

【刑】

㓝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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