屡寓尚方目

出自:清代·钟大源《南宋方炉诗兔床丈索赋》

拼音:[lǚ][yù][shàng][fāng][mù]

平仄:仄仄仄平仄

嗜古延陵翁,古器每珍蓄。
汉鼎砂痕黄,商彝藓斑绿。
有炉其形方,吉金制殊朴。
流传宋中兴,屡寓尚方目
圆非卓一峰,平不欹四足。
奇文云雷旋,奥篆蝌斗伏。
深錾表款识,一一可扪读。
画院开封苏,实董冶氏局。
得非姜娘子,亦领铁官禄。
曰供至德坛,想见禋祀肃。
酾酒功德舞,伐鼓送迎曲。
非同上清殿,焚醮百神渎。
免登宣和图,合续梦华录。
红羊劫不灰,藏弆等韫椟。
显晦物有候,瓣香果谁属。
峨峨梁溪公,坡祠圣潮矗。
匏樽荐清醑,宝锭贮华烛。
何以助德馨,此炉庶不辱。
无怪先生甘,洁手置祠屋。
矧乃属国裔,或衍太峨族。
遗苗昔监铸,应亦长公欲。
从兹瀛屿旁,岁祭艺沈藿。
氤氲馣馤中,奎宿灵往复。
更求药玉船,再拜奉醽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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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尚方】1.古代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官署。秦置﹐属少府。汉末分中﹑左﹑右三尚方。唐称"尚署"。元惟置中尚监。明废。 2.尚方多以役徒服劳作﹐因以为系罪囚之所。 3.泛称为宫廷制办和掌管饮食器物的官署﹑部门。 4.谓掌管方药。 5.见"尚方剑"。 6.复姓。汉有长陵大姓尚方禁。参阅《通志.氏族四》。
【方目】1.相传仙人偓佺因好食松实﹐形体生毛﹐长数寸﹐两目变方﹐能飞行逐走马。事见汉刘向《列仙传.偓佺》。三国魏嵇康《答<难养生论>》:"偓佺以松实方目。"后多以"方目"形容眼睛呈方形﹐大而有神﹐为神仙或同类中翘楚者之特征。 2.方形之孔。 3.水鸟名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屡】

屢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〔古文〕龍遇切,音慮。數也。《增韻》煩數。

疾也。《詩·周頌》屢豐年。《書·益稷》屢省乃成。《註》屢,數也,當數顧省汝成功也。或作婁。

【寓】

寓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牛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元具切,音遇。《說文》寄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寓祭器於大夫,士寓祭器於士。

《郊特牲》諸侯不臣寓公。《註》謂失地之君,寄寓其國也。

居也。《孟子》無寓人於我室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韓厥曰:請寓乗。

屬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君憑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

托也。《史記·莊周傳》著書十餘萬言,大抵率寓言也。

鳥名,如䑕而鳥翼,其音如羊,可以禦兵,見《山海經》。

《爾雅·釋獸》有寓屬。《註》謂獼猴之類。寄寓木上,故曰寓。

《正韻》牛居切,音魚。義同。《集韻》或作庽。

【尚】

儻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20画

《唐韻》他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坦朗切《正韻》他曩切,湯上聲。倜儻,卓異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俶儻瑰瑋。《前漢·史丹傳》儻蕩不備。《註》豁達也。

《關尹子·一宇篇》心儻儻,物迭迭。《註》儻儻,猶儃儃。

或然之辭。儵忽不可期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儻乎若行,而失道也。《繕性篇》軒冕在身,非性命也,物之儻來寄也。

《莊子·天下篇》時恣縱而不儻。《註》儻,苟也。

《韻會》通作黨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黨可得見乎。《揚雄傳》黨鬼神可也。本作儻。俗作倘。

【方】
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船也。

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
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
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
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
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
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
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
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
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
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
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
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
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
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
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
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
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
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
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
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
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
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
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
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
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
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
【目】

目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莫六切,音牧。《說文》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《春秋元命苞》肝之使也。《韓詩外傳》心之符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氣之淸明者也。易說卦離爲目。《註》南方之卦,主視。故爲目。《書·舜典》明四目。《註》廣四方之視,以決天下壅蔽。

《博雅》視也。凡注視曰目之。《史記·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

動目以諭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范增數目羽擊沛公。

含怒側視也。《周語》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

《小爾雅》要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《疏》是要目之事。

見也。《公羊傳·桓二年》內大惡諱,此其目言之何遠也。《註》目,見也,斥見其惡也。

稱也。《穀梁傳·隱元年》段,鄭伯弟也。以其目君,知其爲弟也。《註》謂稱鄭伯。

條目。《論語》請問其目。《註》條件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校中祕書,各有條目。

節目。《禮·學記》善問者如攻堅木,先其易者,後其節目。方氏曰:節則木理之剛,目則木理之精。

題目。《後漢·許劭傳》曹操微時,常求劭爲己目。《註》命品藻爲題目。《晉書·山濤傳》甄拔人物,各有題目,時稱山公啓事。

凡目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師掌官成,以治凡。司掌官法,以治目。《公羊傳·僖五年》一事而再見者,前目而後凡也。《春秋·繁露》目者,偏辨其事也。凡者,獨舉其事也。

科目。《舊唐書·懿宗紀》以宋震胡德融,考科目舉人。《宋史·選舉志》宋之科目有進土,有諸科,有武舉,常選外又有制科,有童子舉,而進士得人爲盛。

黃目,周彝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鬱尊用黃目。

暉目,鴆鳥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暉目知晏。《註》晏,無雲也。天將晏靜,暉目先鳴。

比目,魚名。不比不行。亦謂之鰈。見《爾雅·釋地》。

橫目,傅草別名。鬼目,苻草別名。俱見《爾雅·釋草》。

海外有一目國,一目中其面而居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
天目,山名。《元和地志》上有兩峰,峰頂各一池,若天左右目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河目縣,屬幷州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目州隷隴右道。

姓。《潛夫論》目夷氏,子姓,宋微子後。

目宿,草名。通作。《前漢·西城傳》馬耆目宿。《史記·大宛傳》作苜蓿。

叶莫筆切,音密。《夏侯湛抵疑》心有窮志,貌有飢色。吝江河之流,不以躍舟船之檝。惜東壁之光,不以寓貧婦之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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