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矫】
矯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居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舉夭切,驕上聲。《說文》揉箭箝也。《搏雅》直也。《禮·部韻略》揉曲爲矯。《易·說卦》坎爲矯輮。《疏》使曲者直爲矯,使直者曲爲輮。《史記·平津侯傳》矯矢累弦。《註》正曲使直也。《前漢·成帝詔》民彌惰怠,將何以矯之。《註》矯,正也。《劉勰·新論》搒檠者,矯不正也。
又《玉篇》詐也,擅也。《類篇》妄也。《字彙》託也。通作撟。《書·呂》奪攘矯虔。《前漢·高帝詔》作撟虔。《註》稱詐爲矯,强取爲虔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矯誣先王。《史記·汲黯傳》矯制持節,發河南倉廩,以振貧民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羽矯殺卿子冠軍。《註》托懷王命而殺之也。《大戴禮》非其事而居之,矯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矯矯,勇也。《博雅》武也。《詩·魯頌》矯矯虎臣。《周頌》作蹻蹻。《註》武貌。
又强也。《禮·中庸》强哉矯。《荀子·臣道篇》作撟然剛折。《註》强貌。
又《類篇》舉也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時矯首而遐觀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作撟首。
又《博雅》飛也。《孫綽·遊天台山賦》整輕翮而思矯。《揚子·方言》作䎗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晉大夫矯父之後,前漢右將軍矯望,後漢逸民矯愼。矯,一作蟜。
又《韻會》嬌廟切,驕去聲。與撟同。
又詐也。
又强亢貌。
又高舉貌。本《毛氏韻增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妖切,音驕。矢躍出也。《神異東荒經》東王公與玉女投壷,每投千二百矢矯。
又矯矯,高舉貌。《前漢·敘傳》賈生矯矯,弱冠登朝。《師古曰》合韻音驕。
又《字彙補》其嬌切,音橋。亦姓也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江東人矯子庸疵。《註》矯,音橋。師古云:矯疵,字子庸。與撟蹻蟜通。《正韻》作同橋,非。
【过】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又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【獾】
獾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8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呼官切,音歡。《廣韻》野豚。或作犿。《集韻》本作貛。或作䝔貆貒,互詳豸豕二部註。
又《集韻》逵員切,音權。本作狋。詳前狋字註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豽】
豽【酉集中】【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女滑切,音肭。《爾雅·釋獸》貀無前足。《釋文》貀,本又作豽。《註》似狗,豹文,有角。互詳貀字註。《後漢·鮮。猴字原从豸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