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烛】
烛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集韻》持中切,音蟲。旱灼也。本作爞。或省。通作蟲。《字彙》俗作燭字。非。(燭)《唐韻》之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朱欲切,音囑。《說文》庭燎火燭也。《廣韻》燈燭。《禮·曲禮》燭至起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。
又《玉篇》照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日月所燭,莫不率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四時和謂之玉燭。《註》道光照也。《梁書·文帝紀》太平玉燭,爾乃議之。
又《楚辭·天問》日出不到燭龍何燿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燭星,狀如太白,其出也不行,見則滅,如星非星,如雲非雲,名曰歸邪。歸邪出,必有歸國者。漢元鳳四年,燭星見奎婁閒。
又南天燭,藥名。赤者名文燭。木而似草。故又名南燭草。
又石燭,一名水肥,一名石脂,一名石液。
又姓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若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。
又去聲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見光集於雲壇,一夜三燭。《註》服虔曰:燭,音炷。師古讀如字。
又《唐韻正》音朱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德寓天覆,輝烈光燭,狹三王之趢趗,軼五帝之長驅。
又《唐韻正》後魏渴燭渾民,亦作可足渾民,又作可朱渾民。(燭)
【未】
未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
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
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【须】
須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錫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詢趨切,音需。《說文》面毛也。《易·賁卦》賁其須。《註》須之爲物上附者也。《疏》須上附于面。《釋名》頤下曰須。須,秀也。別作䰅。俗作鬚。
又待也。《易·歸妹》歸妹以須。《詩·邶風》人涉卬否,卬須我友。
又與,待也。
又資也,用也。與需通。《爾雅·釋獸須屬》獸曰釁,人曰撟,魚曰須,鳥曰狊。《疏》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,故題云須屬也。
又斯須,猶須臾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不可斯須去身。
又遲緩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子不少須,衆懼盡。《後漢·淸河孝王傳》且復須留。《註》《東觀記》須留,作宿留。
又須女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·婺女註》正義曰:須女,四星。亦婺女,天少府也。須女,賤妾之稱,婦職之者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二十二年》公伐邾,取須句。《公羊傳》作須朐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東郡須昌縣,故須句國。
又《左傳·定四年》分唐叔以密須之鼓。《史記·周紀》文王伐密須。《註》密須氏,姞姓之國。今安定隂密縣是也。
又邑名。《詩·邶風》思須與漕。《傳》須、漕,衞邑。
又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陽郡順陽有須聚。
又菜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須薞無。《疏》詩谷風,采葑采菲。傳,葑須也。先儒以須葑蓯當之。孫炎云:須,一名葑蓯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臺,夫須。《疏》臺,一名夫須。莎草也。
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鷉,須鸁。《疏》鷉,一名須鸁。
又兵器。《䆁名》須盾,本出於蜀。須,所持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須,捷敗也。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。
又姓。《左傳·莊十七年》有須遂氏。《戰國策》魏大夫須賈。
又人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
又《左思·吳都賦》旗魚須。《註》以魚須爲旗之竿也。
又《集韻》逋還切,音斑。班也。《禮·玉藻》笏,大夫以魚須文竹。《釋文》崔云:用文竹及魚班也。隱義云:以魚須飾文竹之邊。須音班。
又叶心秋切,音修。《息夫躬辭》嗟若是兮欲何留,撫神龍兮攬其須。《陸雲·九愍》生遺年而有盡,居靜言其何須。將輕舉以遠覽,眇天路而高遊。《註》須,求也。《說文徐註》此本須鬢之須。頁,首也。彡,毛飾也。借爲所須之須。俗書从水,非。毛氏曰:須與湏別。湏,火外切。爛也。
【秉】
秉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禾盈把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有遺秉。《疏》秉,把也。《禮·聘禮》四秉曰筥。《註》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,筥穧名,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
又米數。《禮·聘禮》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
又《小爾雅》鐘二謂之秉,秉十六斛。○按《儀禮》禾米之秉,字同異。惟徐氏《韻譜》二石爲秉,又是一說。蓋石卽斛也。冉子與粟五秉。據《儀禮》爲八十石,據徐氏止十石,多寡迥別,俟考正。
又執持也。《禮·禮運》天秉陽垂日,星地秉隂竅於山川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秉彝。《書·君奭》秉德明恤。
又去聲,陂病切。與柄同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二十八舍主十二州,斗秉兼之。《絳侯世家》許負相周亞夫曰:君後三歲而侯,侯八歲爲將相,持國秉。
又姓。○按《說文》秉,从又持禾,《正字通》兼載鐘鼎文从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