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掬嫦娥纤手里

出自:清代·顾若璞《玉楼春 晚春,三桥看月》

拼音:[gù][jū][cháng][é][xiān,qiàn][shǒu][lǐ]

平仄:仄平平平平仄仄

花飞锦带春波起。
残月流辉明水底。
万珠灼烁照新妆,故掬嫦娥纤手里
柳线牵烟轻重绿。
渔灯高下鸳鸯宿。
无情花柳送归春,不管离人肠断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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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嫦娥】1.中国神话人物。后羿之妻。相传她偷吃后羿从西王母处得到的不死之药,遂成仙,飞入月宫,有玉兔为她捣灵药。一说嫦娥奔月后变为蟾蜍。 2.借指月亮:玉纤弄水金钿湿,要捧嫦娥对面看。
【纤手】1.纤夫。 2.旧时通过介绍买卖或租赁房地等,从中取利的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故】

故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暮切,音顧。《說文》使爲之也。《註》徐鍇曰:故使之也。

《廣韻》事也。《易·繫辭》是故知幽明之故。《疏》故,謂事也。

《廣韻》舊也。《易·雜卦》革,去故也。鼎,取新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統詔王馭萬民,二曰敬故。《註》不慢舊也。

《書·大禹謨》。

《禮·曲禮·疏》故者,承上起下之語。

《禮·檀弓》非有大故,不宿於外。《註》大故,謂喪憂。

《前漢·藝文志》魯故二十五卷。《註》師古曰:故者,通其指義也。今流俗毛詩,攺故訓傳爲詁字,失眞。

《前漢·蘇武傳》前以降及物故,凡隨武還者九人。《註》師古曰:物故,謂死也。言其同於鬼物而故也。

《荀子·王霸篇》不隆本行,不敬舊法,而好詐故。《註》故,巧也。

《韻補》叶攻乎切,辜也。《賈誼·弔屈原文》般紛紛其離此尤兮,亦夫子之故也。歷九州而相其君兮,何必懷此都也。○按《史記》故作辜。

叶果五切。《東方朔·客難》悉力慕之,困於衣食,或失門戸,使蘇秦,張儀與僕生於今之世,曾不得掌故。《說文》从攴作故。故字原从攴作。

【掬】

掬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六切,音菊。與匊同。兩手曰掬。《禮·曲禮》受珠玉者以掬。《疏》謂手中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
《詩詁》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

《小爾雅》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離也。齊同。《韻會》本作揈。《正字通》本作臼。

【嫦】

嫦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正字通》與姮同。俗讀若常。

【娥】

娥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五何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牛何切,音蛾。好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秦謂好曰娥。

星娥,帝少昊母。娥皇,堯女舜妻。見《史記》。

嫦娥,羿妾。《後漢·天文志》嫦娥竊羿不死藥,奔月,及之,爲蟾蜍。

夸娥,天女也。見《列子·湯問篇》。

韓娥,歌妓也。《博物志》韓娥之齊,粥歌假食,旣去,餘響繞梁三日。

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
【纤】

纖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23画部外筆画:17画

《廣韻》息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廉切,纖縞。《傳》纖,細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被文服纖。《註》纖謂羅縠也。

《禮·閒傳》禫而纖。《註》黑經白緯曰纖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纖七日釋服。《註》纖,細布衣也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輪人》望其輻,欲其揱爾而纖也。《註》揱纖,殺小貌。

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蜚纖垂髾。《註》纖,袿衣飾。

《史記·貨殖傳》周人旣纖。《註》纖,儉嗇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罪則纖剸。《註》纖,讀爲殲。殲,刺也。

《韻會》師咸切,音攕。與孅通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至孅至悉也。《註》師古曰:孅,與纖同。

【手】

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

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

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

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

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

叶矧視切,音矢。《宋玉·笛賦》延長頸,奮玉手,摛朱脣,曜皓齒。

《說文》拳也。《正字通》握手謂之拳。非手卽拳也。

【里】
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
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
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
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
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
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
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
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
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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