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种松与粟

出自:宋代·释祖可《靖节祠》

拼音:[zì][zhǒng,zhòng,chóng][sōng][yǔ,yù,yú][sù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

靖节非傲世,带耻为人束。
郁然霜雪姿,受正如松独。
高歌归去来,自种松与粟
寓意琴书间,处己审缨足。
倾觞三径醉,颓然忘宠辱。
江山有遗迹,庶以拯流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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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自】
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
《玉篇》率也。

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
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
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
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
【种】

种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直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持中切,音蟲。稚也。

姓。後漢司徒种暠。(種)〔古文〕音腫。穀種也。《詩·大雅》誕降嘉種。《周禮·地官·草人》以物地相其宜,而爲之種。

《夏官·職方氏》豫州,其穀宜五種。《註》黍稷菽麥稻。

種類。《書·盤庚》無俾易種于兹新邑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恐事不就後,秦種族其家。《後漢·竇融傳》此遺種處也。

地名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楊平陽西賈秦翟,北賈種代。《註》種在恆州石邑縣,北蓋蔚州也。

外域國名。《後漢·任延傳》武威郡,北當匈奴,南接種羌,民畏宼抄,多棄田業。

《莊子·胠篋篇》舍夫種種之機。《註》種種,謹慤貌。

《增韻》種種,猶物物也。

髮短貌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余髮如此種種。

《廣韻》之用切《集韻》朱用切,音偅。蓺植也,布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臯陶邁種德。《註》種,布也。種物必布於地,故爲布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所不去者,醫藥卜筮種樹之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鶉首初井十六度,芒種。《正字通》說文種,先穜後孰也。从禾,重聲,直容切。穜,蓺也,从禾童聲,之用切,分穜種爲二。按,詩重穋借用重字,說文似與詩異。

童聲,與之用之音反。蓺與種植之種通。周禮種植之種與書傳所用種字皆同,當从經傳爲正。舊音同,音蟲,皆非。

【松】

松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㮤梥庺《唐韻》詳容切《集韻》思恭切《正韻》息中切,音淞。木也。《字說》松,百木之長,猶公,故字从公。《禮·禮器》如松柏之有心也,故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千歲之松,上有兔絲,下有茯苓。《摭遺》吳鄧夫人傷臉,以琥珀屑滅痕。《註》琥珀,松脂入地千年所化。

甘松,香草名。《廣志》細葉,蔓生,可合諸香。

長松。《本草》一名仙茆,能治風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本河關之西南羌也,唐置松州。

江名。松江,《禹貢》三江之一。或作淞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粟】

粟【未集上】【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音涑。《說文》嘉穀實也。《韻會小補》粟爲陸種之首,米之有甲者。《書·禹貢》四百里粟。《周禮·地官》旅師掌聚野之耡粟、屋粟、閒粟。《註》耡粟,民相助作,一井之中所出,九夫之稅粟也。屋粟,民有田不耕,所罰三夫之稅粟。閒粟,閒民無職事者所出,一夫之征粟。《爾雅·釋草註》秫謂黏粟,與穀相似,米黏。北人用之釀酒,其莖稈似禾而粗大。

地名。《穀梁傳·文十年》及蘇子盟于女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左馮翊屬縣粟邑。《註》莽曰粟城。《水經注》睢水,又東逕粟縣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居庸縣故城,魏上谷郡治,有粟水在焉。

官名。《史記·孝景紀》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。

國名。《北史·魏明帝紀》大延元年八月,粟特國遣使朝貢。

姓。袁紹魏郡太守粟舉。

沙謂之粟。《山海經》柜山有英水,中多丹粟。《註》細丹沙如粟也。

《廣東新語》連山有八排猺,自稱猺丁,曰八百粟。

叶思積切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月費俸錢,歲靡廩粟。子不知耕,婦不知織。本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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