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堂欣撰杖

出自:清代·李璋煜《都门冬日送宫生爽斋归里 其二》

拼音:[gāo][táng][xīn][zhuàn][zhàng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

高堂欣撰杖,稚子解牵裾。
为拓山中碣,还排架上书。
谁能禁小别,转使羡家居。
记取春冰绊,临风正跂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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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高堂】1.高大的厅堂。 2.〈书〉指父母。
【撰杖】1.见"撰杖捧履"。 2.执教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高】

高【亥集上】【高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廣韻》古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勞切,,貴賤位矣。《註》高謂天體也。《又》崇高莫大乎富貴。

《史記·高祖紀註》張晏曰:禮諡法,無高以爲功,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,故特起名焉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高縣。

姓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高柴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号切,音誥。度高曰高。《左傳·隱元年·都城過百雉註》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《釋文》高,古報反。

如字。

叶居侯切,音鉤。《柳宗元·柳評事墓銘》柳侯之分,在北爲高,充于史氏,世相重侯。

叶居何切。《蘇黃門·嚴顏》相傳昔者嚴太守,刻石千歲字已譌。嚴顏生平吾不記,獨憶城破節最高。《韻會》俗作髙。

【堂】

堂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坣㙶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郞切,音唐。《說文》殿也。正寢曰堂。《釋名》高顯貌。《演義》當也,謂當正向陽之宇也。《詩·豳風》躋彼公堂。

明堂,王者朝諸侯之宮。《禮·明堂位》明堂也者,明諸侯之尊也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武帝元封元年,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。

堂室。《爾雅·釋宮》古者有堂,自半巳前虛之,謂之堂,半巳後實之,謂之室。

官署。《漢官儀》黃門有畫堂之署,中書省玉堂。《揚雄·解嘲》歷金門,上玉堂。今翰林院亦曰玉堂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初三省議事于門下之政事堂,其後裴炎遷于中書省。

戸部有考堂,天下歲會計處。

《吳郡國志》郡太守堂,乃春申君子假君之故宅。數失火,以雌黃塗之乃止,故郡治曰黃堂。《呂氏春秋》宓子賤鳴琴而單父治,故縣治曰琴堂。

堂堂,盛也,正也。《論語》堂堂乎張也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堂堂之陣又衆笑曰哄堂。《因話錄》御史有臺院、殿院、察院,一人知雜事,名雜端。公堂會食皆絕笑,左右不可忍,雜端笑而三堂皆笑,遂謂哄堂。

佛堂曰鴈堂。《釋氏要覽》毗舍離爲佛作堂,形如鴈字,因名。文巫祭。《周禮·春官》男巫冬堂,贈無方無算。《註》冬歲之窮,設祭于堂,贈送萬鬼也。

地名。《詩·鄘風》望楚與堂。《註》楚,楚丘。堂,丘之旁邑。

山之寬平處曰堂。《詩·秦風》終南何有,有紀有堂。

姓。《韓詩外傳》堂衣若扣孔子之門。

複姓。漢儒高堂生,唐貞觀詔從祀。

叶徒紅切,音同。《屈原·九歌》魚鱗屋兮龍堂,紫貝闕兮珠宮。

【欣】

欣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許斤切,音訢。《說文》笑喜也。《禮·月令》慶賜遂行,無不欣說。《周語》事神保民,莫不欣喜。

欣欣,亦喜貌。《楚辭·九歌》君欣欣兮樂康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木欣欣以向榮。亦作訢。《前漢·賈山傳》天下訢訢,將興堯舜之道。

作忻。《史記·管晏傳贊》爲之執鞭,所忻慕焉。

獸有力之名。《爾雅·釋獸》兔絕有力,欣。牛絕有力,欣犌。

州名。《廣韻》本漢陽曲縣地,隋置欣州,因欣口爲名。

姓。見《奇姓通》。

叶虛言切,音軒。《陸雲·贈顧尚書詩》華英已曜,餘光難延。會淺別速,哀以紹欣。《集韻》或作俽、惞。

【撰】

撰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雛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雛綰切《正韻》雛產切,饌上聲。具也。《增韻》造也。

則也。《易·繫辭》以體天地之撰。《朱子·本義》撰猶事也。《論語》異乎三子者之撰。

撰,述也。屬辭記事曰撰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史館修撰掌修國史。或作篹。

《唐韻》仕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雛免切,音譔。讀若孱上聲。義同。通作譔。

作僎。

持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欠伸撰杖屨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雛戀切《正韻》除戀切,音饌。義同。

集也。亦述也。《歐陽修詩》任君居太原,白首勤著撰。閉戸不求聞,忽來誰所薦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須兗切。與選同。遣也。一曰擇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羣吏撰車徒。《釋文》息轉反。《禮·內則》栗曰撰之。《疏》數數布揀撰省視之。

白撰,貨貝名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白金三品,其一曰重八兩,圜之,名白撰,直三千。

《集韻》須絹切,音。亦與選同。

損管切。與算同。數也,計也。《周禮·撰車徒註》撰讀曰算,謂數擇之也。

【杖】
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
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
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
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
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
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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