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倔】
倔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衢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勿切,音崛。梗戾貌。《宋史·趙鼎傳》鼎不附和議,檜曰:此老倔强猶昔。通作屈彊。
【强】
强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《說文徐註》同强。秦刻石文从口。同強。(強)《唐韻》巨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良切,。
又《爾雅·釋蟲》強蚚。《疏》強,蟲名也。一名蚚,好自摩捋者,蓋蠅類。《又》強醜捋。《註》以脚自摩捋。
又與彊通。《廣韻》剛強也,健也。《禮·曲禮》四十曰強而仕。《疏》強有二義,一則四十不惑,是智慮強。二則氣力強也。《中庸》雖愚必明,雖柔必強。
又《集韻》勝也。《禮·中庸註》南方以舒緩爲強,北方以剛猛爲強。
又《廣韻》暴也。《史記·田延年傳》誅鉏豪強。
又算家以有餘爲強。《古木蘭詩》策勳十二轉,賞賜百千強。
又歲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丁曰強圉。
又姓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刖強鉏。《廣韻》後漢有強華奉赤伏符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其兩切,彊上聲。《集韻》勉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勤也。《禮·中庸》或勉強而行之。
又《韻會》矯強。《左傳·莊十九年》鬻拳強諫楚子。《荀子·臣道篇》率羣臣百吏,而相與強君曰橋君。《註》橋音矯。
又勸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正其行,而強之道藝。《註》強,猶勸也。《禮·樂記》強而弗抑則易。《疏》師但勸強其神識,而不抑之令曉,則受者和易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《前秦錄》有將軍強求。◎按《後漢》強華,《前秦》強求同姓,《廣韻》分二音,不知何據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其亮切,彊去聲。《韻會》木強,不和柔貌。《前漢·周昌傳贊》周昌,木強人也。《註》言其強質如木石然。
又《正韻》自是也,㑃也。《前漢·陸賈傳》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,屈強於此。《註》屈強,不柔服也。《史記》作屈彊。
又與襁通。《類篇》強,負兒衣。《史記·魯周公世家》成王少在強葆之中。《註》索隱曰:強葆卽襁褓。正義曰:強闊八寸,長八尺,用約小兒於背而負行。(強)
【尚】
儻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20画
《唐韻》他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坦朗切《正韻》他曩切,湯上聲。倜儻,卓異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俶儻瑰瑋。《前漢·史丹傳》儻蕩不備。《註》豁達也。
又《關尹子·一宇篇》心儻儻,物迭迭。《註》儻儻,猶儃儃。
又或然之辭。儵忽不可期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儻乎若行,而失道也。《繕性篇》軒冕在身,非性命也,物之儻來寄也。
又《莊子·天下篇》時恣縱而不儻。《註》儻,苟也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黨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黨可得見乎。《揚雄傳》黨鬼神可也。本作儻。俗作倘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夔】
夔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3画部外筆画:17画
《字彙補》古夔字。註見夊部十七畫。夔字自下从几,十八畫。夔,夊部十六畫。
【争】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《玉篇》諫也。
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