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纪乃分

出自:南北朝·何承天《天赞》

拼音:[xīng][jì,jǐ][nǎi][fēn,fèn]

平仄:平仄仄平

轩辕改物,以经天人。
容成造历,大挠创辰。
龙集有次,星纪乃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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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星纪】1.星次名。十二次之一。与十二辰之丑相对应,二十八宿中之斗﹑牛二宿属之。 2.泛指岁月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星】

星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腥。《說文》萬物之精,上爲列星。从晶生聲。一曰象形。从口。古口復注中,故與日同。《釋名》星,散也,列位布散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曆象日月星辰。《傳》星,四方中星。

《洪範》五紀,四曰星辰。《傳》二十八宿迭見,以敘節氣。《又》庶民惟星,星有好風,星有好雨。《傳》星,民象,箕星好風,畢星好雨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星者,金之散氣。《註》五星五行之精,衆星列布,體生於地,精成於天,列居錯行,各有所屬。在野象物,在朝象官,在人象事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經星常宿中外官,凡百七十八名,積數七百八十三星,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。

星星,猶點點也。《謝靈運詩》星星白髮垂。

草名。戴星、文星、流星,皆穀精草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此草生穀田中,莖頭小白花,點點如亂星。

姓。《廣韻》《羊氏家傳》曰:南陽太守羊續,娶濟北星重女。

【纪】

紀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居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苟起切《正韻》居里切,音己。《說文》絲別也。《詩·大雅》綱紀四方。《傳》理之爲紀。《疏》紀者,別理絲數。

《書·洪範》五紀:一曰歲,二曰月,三曰日,四曰星辰,五曰曆數。《疏》五紀者,五事,爲天之經紀也。

《書·畢命》旣歷三紀。《傳》十二年曰紀。

《詩·秦風》有紀有堂。《傳》紀,基也。《疏》山基也。○按《六書》略音起。

《禮·月令》月窮于紀。《註》紀,會也。

《穀梁傳·莊二十二年》災紀也。《註》紀,治理也。

《周語》數之紀也。《註》數起於一,終於十。十則更,故曰紀。

《史記·本紀註》索隱曰:紀者,記也。本其事而記之。

《西京雜記》五絲爲䌰,倍䌰爲升,倍升爲緎,倍緎爲紀。

《玉篇》紀,緒也。

《廣韻》紀,極也,識也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紀人伐夷。《註》紀國,在東莞劇縣。

姓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紀信。

【乃】

乃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
〔古文〕柰上聲。語辭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而後乃今培風。

承上起下之辭。《爾雅·序疏》若乃者,因上起下語。

繼事之辭。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

辭之難也。《公羊傳·宣八年》而者何,難也。乃者何,難也。曷爲或言而,或言乃,乃難乎而也。

辭之緩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》乃致事。《註》乃,緩辭。

語已辭。《韓愈·鬭雞聮句》一噴一醒然,再接再礪乃。《註》用費誓礪乃鋒刃語也。

《王禕詩》兹焉舍我去,契闊將無乃。

爾汝之稱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惟乃之休。《註》乃,猶汝也。

某也。《禮·雜記》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,夫曰乃。《註》乃某卜葬其妻某氏。

彼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孟孫氏人哭亦哭,是自其所以乃。

《唐書·南蠻傳》昔有人見二羊海岸,彊者則見,弱者入山,時人謂之來乃。來乃者,勝勢也。

地名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新添葛蠻安撫司,都鎮馬乃等處。

果名。《桂海虞衡志》特乃子,狀似榧,而圓長端正。

《玉篇》或作廼。《詩·大雅》廼慰廼止,廼左廼右。《前漢·項籍傳》必欲烹廼公。

《正韻》依亥切,哀上聲。《字彙》款乃,棹船相應聲。黃山谷曰:款乃,湖中節歌聲。《正字通》款乃,本作欸乃。今行船搖櫓,戛軋聲似之。《柳宗元詩》欸乃一聲山水綠。《元結·湖南欸乃曲》讀如矮靄是也。《劉蛻·湖中歌》靄廼。《劉言史·瀟湘詩》曖廼皆欸乃之譌。◎按欸,亞改切,應也。後人因柳集註有云:一本作襖靄。遂直音欸爲襖,乃爲靄,不知彼註自謂別本作襖靄,非謂欸乃當音襖靄也。《正韻》上聲解韻乃音靄,引柳詩:欸乃讀如襖靄。而上聲巧韻襖部不收款。去聲泰韻,乃音愛,亦引柳詩:欸乃讀如懊愛。而去聲效韻奧部不收款。至若旱韻,收款音窾,絕不註明有襖懊二音,此可證款不音襖懊,而欸之譌作款明矣。

乃有靄音,無愛音。《正韻》增音愛,非。

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旣明辨款不音襖,欸譌作款,而《字彙》欠部款音襖,棹船相應聲。《正字通》櫓聲,自相矛盾,尤非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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