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峰以为簪

出自:元代·赵孟杰《明福观》

拼音:[liè][fēng][yǐ][wéi,wèi][zān]

平仄:仄平仄平平

翳泉源之福地,历晋宋而至今。
乡郑葛兮何处,漫追蹑而空寻。
若有人兮山之阿,碧萝翠蔓延幽深。
流水以为带,列峰以为簪
松风兮响金奏,竹泉兮鸣玉琴。
恍惚眇莽不可见,但睹万木森郁罗翠林。
夜残忽疑鸾凤鸣,静听细思山鸟吟,遥想仙驭飞猋来玉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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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以为】1.认为。 2.作为,用作。 3."以之为"的省略形式。犹言让他(她)做,把它作为。 4.犹而为,而成。以,而,连词。 5.犹已为,已是。以,通"已"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列】

列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櫱切,音裂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廣韻》行次也,位序也。《前漢·韋玄成傳》恤我九列。《註》九卿之位。《顏延之·曲水詩序》婆娑于九列。

軍伍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二年》不鼓不成列。

布也,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陛戟百重,周廬千列。

《周禮·地官·稻人》以列舍水。《註》列者,其町畦,必使平垣,則水可止舍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鄭有列禦。

《集韻》力制切,音例。比也。

【峰】

峰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集韻》同峯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为】

爲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潙。《說文》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作,造,爲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《洪範》有猷有爲有守。

治也。《晉語》疾不可爲也。《註》爲,治也。

使也。《魯語》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《註》爲,猶使也。

語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

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《韻會》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僞切,音䧦。《廣韻》助也。《增韻》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《釋文》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

《多士》惟我下民秉爲。《詩·大雅》福祿來爲。《箋》爲,猶助也。《釋文》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

叶吾何切,音莪。《詩·王風》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

【簪】

簪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兂音㻸。首筓也。《釋名》簪,兓也,連冠于髮也。

也,因形名之也。

《廣韻》作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祖含切,音鐕。義同。

疾也。《易·豫卦》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。《疏》簪,疾也。以信待之,則羣朋合聚,而疾來也。

《前漢·百官表》爵一級曰公士,二上造,三簪嫋裊。《註》師古曰:以組帶馬曰裊。簪裊者,言飾此馬也。

《集韻》子感切,音昝。《易》朋盍簪。王肅讀。

徂官切。《易》朋盍簪。李鼎祚曰:簪舊讀作攢。《集韻》或作、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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