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jiāng][hú][yú][liǎng][wàng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莫以多为赘,须知寸有长。
抡才何济济,顾我独凉凉。
雷雨龙皆起,江湖鱼两忘。
攀依聊假手,贤立本无方。
出自:宋代·李公麟《和邓慎思未试即事杂书率用秋日同文馆为首句三首 其二》
【江湖】旧时泛指四方各地:走~ㄧ闯~ㄧ流落~。
【两忘】1.两者一起忘记。 2.特指物我﹑身世两者一起忘记。
【江】
江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雙切,音杠。水名。《風俗通·山澤篇》江者,貢也。出珍物,可貢獻也。《釋名》江,共也。小江流入其中,所公共也。《說文》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,入海。《書·禹貢》岷山導江。《家語》夫江始於岷山,其源可以濫觴。及其至江津也,不舫舟,不避風雨,不可以涉。
又《書·禹貢》三江旣入。《韋昭國語註》吳松江,錢塘江,浦陽江。《郭璞·山海經註》岷山,大江水所出。崍山,南江水所出。崌山,北江水所出。南江,北江,皆東流注於大江。《庾闡·揚都賦註》松江,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,東北入海爲婁江,東南入海爲東江,幷松江爲三。《前漢·地理志註》三江,謂北江、中江、南江。
又九江,在荆州。《書·禹貢》九江孔殷。《正義》江以南,水無大小,俗人皆呼爲江。
又州名。春秋時爲吳楚地,秦爲九江郡,晉爲潯陽郡,卽古江州。《地理通釋》漢九江郡,本在江北,而今所謂江州者,實武昌郡之柴桑縣。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,又自江北徙治江南,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。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,實非古江州地也。
又姓。本伯益之後,爵封于江,後以國爲氏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天潢旁江星。江星動,人涉水。
又帝江,神鳥。出天山,識歌舞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《韻補》叶古紅切,音公。《楚辭·九章》將運舟而下浮兮,上洞庭而下江。去終古之所居兮,今逍遙而來東。今滇語呼江爲公。
又名江魚爲公魚。
【湖】
湖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胡。《說文》大陂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楊州,其浸五湖。《水經注》五湖,謂長塘湖,太湖,射貴湖,上湖,滆湖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湖水,出桃林塞之夸父山。
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浙江,吳曰吳興,隋唐曰湖州,今爲湖州府。
【鱼】
魚【亥集中】【魚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。《註》魚無足翼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白魚躍入王舟中。《註》馬融曰:魚者介鱗之物,兵象也。
又蠹魚,亦名衣魚,本草生,久藏衣帛及書紙中。
又《詩·小雅》象弭魚服。《傳》魚服,魚皮。《陸璣疏》魚服,魚獸之皮也。似猪,東海有之。一名魚貍,其皮背上斑文,腹下純靑,今以爲弓鞬步叉者也。
又《唐書·車服志》初罷龜袋,復給以魚。《遼史·興宗記》試進士於廷,賜馮立等緋衣銀魚。《金史·輿服志》親王佩玉魚,一品至四品佩金魚,以下佩銀魚。
又《左傳·閔二年》歸夫人魚軒。《註》以魚皮爲飾。
又馬名。《爾雅·釋畜》二目白,魚。《註》似魚目也。《詩·魯頌》有驔有魚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僖二年》齊寺人貂漏師于多魚。
又《文十六年》惟裨儵魚,人實逐之。《註》魚,魚復縣,今巴東永安縣。
又《晉語》夷鼓,彤魚氏之甥也。《註》彤魚,國名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成十五年》魚石爲左師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秦之先爲嬴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修魚氏。
又與吾同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姬,魚語女。《註》姬讀居,魚讀吾。
又叶魚羈切,音宜。《徐幹·七喩》大宛之犧,三江之魚。雲鶬水鵠,禽蹯豹胎。胎音怡。
又叶語鳩切,音牛。《庾闡詩》煉形去人俗,飄忽乗雲遊。暫憩扶桑隂,忽見東岳魚。
【两】
兩【子集下】【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㒳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
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
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
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
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
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
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
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切《正韻》力仗切,良去聲《詩·召南》百兩御之。
【忘】
忘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《正韻》無方切,音亡。《說文》不識也。《增韻》忽也。
又遺也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予嘉乃德,曰篤不忘。謂不遺也。
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壽考不忘。《註》長有令名,不忽然而遽盡也。
又善忘,病也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氣下而不上,則使人善忘。
又坐忘,無思慮也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回坐忘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巫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無放切,音妄。《韻會》棄忘也。《增韻》遺忘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刺》三宥,一曰遺忘。
又志不在也。《左傳·隱七年》鄭伯盟,歃如忘。《註》志不在于歃血也。
又《韓愈·別竇司直詩》中盤進橙栗,投擲傾脯醬。歡窮悲心生,婉戀不能忘。《說文》从心从亡。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