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yě][méi][shān][xìng][àn][fāng][fēi,fěi]
平仄:仄平平仄仄平平
忽觉东风景渐迟,野梅山杏暗芳菲。落星楼上吹残角,
偃月营中挂夕晖。旅梦乱随蝴蝶散,离魂渐逐杜鹃飞。
红尘遮断长安陌,芳草王孙暮不归。
【梅山】1.山名。在今浙江省绍兴县境。传说为汉梅福隐处之一。 2.山名。在今浙江省奉化县境。相传为梅福赏游处。 3.山名。在今安徽省含山县境。山上多梅,传为曹操行军望梅止渴处。 4.山名。在今安徽省舒城县境。传说为梅福隐处之一。 5.山名。在今安徽省东至县境。 6.山名。在湖南省新化县﹑安化县间。在新化者称上梅山,在安化者称下梅山。 7.山名。在安徽省金寨县。1956年在这里建成梅山水库。 8.特指扬州梅花岭。上有明史可法衣冠冢。
【山杏】1.山中野杏。 2.酒名。
【芳菲】〈书〉1.花草的芳香:春草~。 2.花草:~满园,蝶飞燕舞。
【野】
野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埜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
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
又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《傳》猪野,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七年》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《註》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
又《昭二十五年》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《註》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
又鉅野,縣名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藪名。《書·禹貢》大野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
又東野,複姓。《呂氏春秋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野馬者,遊氣也。
又《博雅》野雞,雉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承與切《集韻》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《集韻》田廬也。《正韻》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
又《集韻》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詩·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
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《後漢·隴坻歌》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【梅】
梅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。《說文》枏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梅,枏。《陸璣·條梅疏》似豫章大木也。
又《書·說命》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《禮·內則》梅諸。《名物疏》陸璣所釋有條有梅,自是枏木似豫章者。豫章,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。和羹之梅,籩實之乾䕩,似杏實酢者也。
又《爾雅·釋木》時,英梅。《註》雀梅。
又《爾雅·釋木》朹檕梅。《註》狀如梅,子赤色似小柰,可食。
又《埤雅》江、湘、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,則水潤土溽,蒸鬱成雨,謂之梅雨。《四時纂要》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,芒種後逢壬出梅。
又楊梅,果名。《越郡志》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。
又梅梅,猶昧昧,居喪之容也。《禮·玉藻》視容瞿瞿梅梅。
又州名,屬廣東。《南宋·地理志》改敬州爲梅州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汝南。漢梅福、梅鋗。
又《集韻》毋罪切,音浼。亦姓也。槑字原从二杲作。
又。
【山】
山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所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師閒切《正韻》師姦切,起之形。《釋名》山,產也。產萬物者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。《書·禹貢》奠高山大川。《爾雅·釋山》河南華,河西嶽,河東岱,河北恆,江南衡,《周禮》謂之鎮。《鄭註》鎮名山安地德者也。
又《山海經》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。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。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,今隴西甘肅玉門外,其地也。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,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。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,則禹貢靑州齊魯之地也。見《讀山海經語》。
又連山,古易名。《周禮·春官》掌三易之法。一曰連山。《註》似山之出內氣也。
又姓。古烈山氏之後。
又公山,複姓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所旃切,音仙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叶上干,干音堅。
又《孔子·丘陵歌》喟然迴慮,題彼泰山。鬱確其高,梁甫迴連。○按山在刪韻,古轉聲寒刪先通,則非止叶音矣。
又叶疏臻切,音甡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吐燄生風,欱野歕山。叶下振。《正字通》本部與土阜石三部通者,互見。
【杏】
杏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何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下梗切,音荇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格物叢話》杏實,味香於梅,而酸不及,核與肉自相離。《盧諶·祭法》夏祀用杏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五沃之土,其木宜杏。《文獻通考》杏多實不蟲,來年秋禾善。
又《周禮·司爟註》夏取棗杏之火。
又《左思·吳都賦·李善註》平仲果,其實如銀。一名銀杏。
又北杏,地名。《春秋·莊十三年》齊侯會於北杏。
又《神仙傳》廬山有杏林,董奉故里。
【暗】
暗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紺切。音闇。《說文》日無光也。《玉篇》不明也。
又《博雅》深也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稍暗暗而靚深。《註》暗暗,深空之貌。
又《集韻》鄔感切,音黤。義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伊甸切。《歐陽修·送胡學士詩》都門春漸動,柳色綠將暗。挂帆千里風,水闊江灩灩。
【芳】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【菲】
菲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集韻》妃尾切《正韻》敷尾切,音斐。菜名。《說文》芴也。《詩·邶風》采葑采菲。《疏》郭璞曰:菲草生下濕地,似蕪菁,華紫赤色,可食。
又《論語》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。《何晏註》薄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菲惄悵也。
又《集韻》父沸切,音狒。義同。
又與屝通。《禮·曾子問》不杖、不菲、不次。《註》菲,草履。《前漢·刑法志》菲履赭衣而不純。
又《集韻》芳微切,音霏。草茂貌。《廣韻》芳菲也。
又《博雅》菲菲,香也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郁郁菲菲。
又《揚子·太經》白黑菲菲。《註》雜也。《後漢·梁鴻傳》志菲菲兮升降。《註》高下不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