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óng,gōng][liǎo,lù][zǔ][nán,nā][xiāng]
平仄:平仄仄平平
丹心依北极,红蓼阻南乡。
灯晕寒侵眼,虫声细傍墙。
角怜城阙暮,梅忆石门香。
永夜相思梦,浑如玉塞长。
【红蓼】蓼的一种。多生水边,花呈淡红色。
【南乡】南方。
【红】
紅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戸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公切,音洪。《說文》帛赤白色。《釋名》紅,絳也。白色之似絳者。《論語》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《疏》紅,南方閒色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八年》大蒐于紅。《註》紅,魯地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紅,蘢古。《註》俗呼紅草爲蘢鼓,語轉耳。
又《集韻》沽紅切《正韻》古紅切,音公。與功通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服大紅十五日,小紅十四日。《註》服虔曰:當言大功、小功。
又與工通。《前漢·酈食其傳》紅女下機。《註》師古曰:紅,讀曰工。
又《集韻》古巷切,音降。絳或作紅。《前漢·外戚恩澤侯表》孝平二十二人,有紅侯。《註》師古曰:疑紅字當爲絳。劉攽曰:今有紅縣,音降。紅亦有降音。
【蓼】
蓼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韻會》朗鳥切,音了。《說文》辛菜。《詩·周頌》予又集于蓼。《本草·釋名》蓼類性皆飛揚,故字从翏,高飛貌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子燮滅蓼。《註》蓼國,今安豐蓼縣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蓼水出襄山蓼谷。
又亭名。《水經注》漳水東南過蓼亭。
又姓。《潛夫論》莒蓼皆臯陶之後也。
又《集韻》魯皓切,音老。摎蓼,搜索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摎蓼浶浪。
又《唐韻》力竹切,音六。《詩·小雅》蓼蓼者莪。《傳》蓼蓼,長大貌。
又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註》力糾切,音鏐。糾蓼,相引也。《大人賦》糾蓼叫奡。
又《通鑑》蓼侯孔臧。《史炤·釋文》蓼音六。《胡三省曰》《陸德明·經典釋文》蓼音了,未嘗有六音,史炤誤。《玉篇》又作作。
【阻】
阻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側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壯所切,以知阻。《詩·秦風》遡洄從之,道阻且長。
又《商頌》罙入其阻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險》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。《釋名》山巇曰險,水隔曰阻。若泛言則山水通用。《集韻》同岨。
又《釋名》水出其後曰阻丘,此以水爲險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阻,艱,難也。《書·舜典》黎民阻饑。
又止也。《讀書通》通作沮。《詩·小雅》亂庶遄沮。《禮·儒行》沮之以兵。《正字通》與阻同。
又《左傳·隱四年》州吁阻兵而安忍。《註》阻,恃也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阻法度之威,以督責於下。
又《玉篇》疑也。
又《廣韻》憂也。
又與淹通。《史記·魯世家》勤勞阻疾。《註》徐廣曰:阻作淹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。
【南】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【乡】
鄕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許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良切,音香。《釋名》鄕,向也,衆所向也。《廣韻》萬二千五百家爲鄕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五家爲鄰,五鄰爲里,四里爲族,五族爲黨,五黨爲州,五州爲鄕,是萬二千五百戸也。
又上聲。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許兩切,與響同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如影鄕之應形聲。
又《字彙補》與饗通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尃鄕獨美其福。
又去聲。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許亮切。與嚮同。《禮·曲禮》則必鄕長者所視。《又》請席何鄕。
又《爾雅·釋宮》兩階閒謂之鄕。《註》人君南鄕當階閒。
又窻牖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刮楹達鄕。《疏》每室四戸八窻,窻戸皆相對。
又《儀禮·士虞禮》祝從啓牖鄕如初。《註》鄕,牖一名也。《疏》北牖名鄕,鄕亦是牖,故云一名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昔也,曩也。往者在前,來者從後,故往者謂之鄕者,往日謂之鄕日。《論語》鄕也,吾見於夫子而問知。
又姓。《集韻》通作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