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夭】
夭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廣韻》於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喬切《正韻》伊堯切,音妖。色愉貌。《論語》夭夭如也。
又草盛貌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夭。
又少好貌。《詩·周南》桃之夭夭。
又災也。《詩·小雅》天天是椓。
又閎夭,人名。文王四友之一,武十亂之一。
又栢夭,馬名,見《列子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皓切,音襖。未壯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毋殺胎夭。《王制》不殺胎,不殀夭。《註》未生者曰胎,方生者曰夭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兆切《正韻》伊鳥切。。《說文》屈也。《徐曰》夭矯其頭頸也。一曰短折也。《博雅》不盡天年謂之夭。
又《集韻》烏酷切,音沃。《山海經》軒轅國有諸夭之野。
又苦緺切,音歪。《白樂天詩》錢塘蘇小小,人道最夭斜。《自註》夭音歪,收入九佳。
又叶於糾切,音黝。《韓愈·韋夫人墓銘》歸逢其良,夫夫婦婦。獨不與年,而卒以夭。婦音阜。《歐陽修·蔡君山墓銘》退之有言,死孰爲夭。子墓予銘,其傳不朽。別作芺叐关。
【矫】
矯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居夭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舉夭切,驕上聲。《說文》揉箭箝也。《搏雅》直也。《禮·部韻略》揉曲爲矯。《易·說卦》坎爲矯輮。《疏》使曲者直爲矯,使直者曲爲輮。《史記·平津侯傳》矯矢累弦。《註》正曲使直也。《前漢·成帝詔》民彌惰怠,將何以矯之。《註》矯,正也。《劉勰·新論》搒檠者,矯不正也。
又《玉篇》詐也,擅也。《類篇》妄也。《字彙》託也。通作撟。《書·呂》奪攘矯虔。《前漢·高帝詔》作撟虔。《註》稱詐爲矯,强取爲虔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矯誣先王。《史記·汲黯傳》矯制持節,發河南倉廩,以振貧民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羽矯殺卿子冠軍。《註》托懷王命而殺之也。《大戴禮》非其事而居之,矯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矯矯,勇也。《博雅》武也。《詩·魯頌》矯矯虎臣。《周頌》作蹻蹻。《註》武貌。
又强也。《禮·中庸》强哉矯。《荀子·臣道篇》作撟然剛折。《註》强貌。
又《類篇》舉也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時矯首而遐觀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作撟首。
又《博雅》飛也。《孫綽·遊天台山賦》整輕翮而思矯。《揚子·方言》作䎗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晉大夫矯父之後,前漢右將軍矯望,後漢逸民矯愼。矯,一作蟜。
又《韻會》嬌廟切,驕去聲。與撟同。
又詐也。
又强亢貌。
又高舉貌。本《毛氏韻增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妖切,音驕。矢躍出也。《神異東荒經》東王公與玉女投壷,每投千二百矢矯。
又矯矯,高舉貌。《前漢·敘傳》賈生矯矯,弱冠登朝。《師古曰》合韻音驕。
又《字彙補》其嬌切,音橋。亦姓也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江東人矯子庸疵。《註》矯,音橋。師古云:矯疵,字子庸。與撟蹻蟜通。《正韻》作同橋,非。
【弗】
弗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分勿切,音紱。《說文》撟也。《玉篇》不正也。《韻會》違也。
又不也。《書·堯典》績用弗成。《春秋·僖二十六年》公追齊師至巂,弗及。《公羊傳註》弗者,不之深者也。
又《韻會》不可也,不然也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弗乎弗乎。
又去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弗無子。《傳》弗,去也。去無子,求有子。《箋》弗之爲言祓也。
又滭弗,盛貌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滭弗宓汨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凡】
凡【子集下】【几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最括也。《玉篇》非一也。《廣韻》常也,皆也。《正韻》大槪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請略舉凡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《杜預·左傳序》發凡以言例。
又《玉篇》計數也。《前漢·石奮傳》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《小宰疏》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又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《春秋·隱七年》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周公凡伯之後。
又叶符筠切。《崔駟達旨》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《註》凡,常也。
【骨】
骨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忽切《集韻》吉忽切,音汨。《說文》肉之覈也。《釋名》骨,滑也。骨堅而滑也。《靈樞經》腎主骨,張筋化髓榦,以立身。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》以酸養骨。《註》酸木味,木根立地中似骨。《疏》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精神者,天之分。骨骸者,地之分。屬天,淸而散。屬地,濁而聚。
又牲骨。《禮·祭統》凡爲俎者,以骨爲主。《儀禮·鄕射禮註》以骨名肉,骨貴也。
又姓。《隋書·骨儀傳》骨儀,京兆長安人。
又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其族名第一骨,第二骨,以自別。
又苦骨,苦參別名。
又多骨,白荳別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
【同】
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
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
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
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
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小雅》赤芾金舄,會同有繹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·井牧其田野註》司馬法曰:十成爲終,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。《疏》謂之爲同者,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,故名百里爲同也。
又爵名。《書·顧命》上宗奉同瑁。《註》同,爵。瑁,圭也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漢馮翊地有九龍泉,泉有九源,同爲一流,因以名之。《韻會》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。
又《正韻》通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。《註》呂吉甫曰:空同之上,無物而大通之處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有同谷。
又《盧仝詩》仝不仝,異不異,是謂大仝而小異。
又通作童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狀與我童者,近而愛之。狀與我異者,疏而畏之。
又《釋文》徒貢切,音洞。與詷同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同之言詷也者,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。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今則總爲一字。
又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