渐过分诗刻

出自:明代·德祥《剪烛》

拼音:[jiàn,jiān][guò,guō][fēn,fèn][shī][kè]

平仄:平平平平仄

风处摇金蛹,烟时闪墨鸦。
寸心终不昧,双泪欲横斜。
渐过分诗刻,虚开报喜花。
剪声初落指,满席散春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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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过分】(说话、做事)超过一定的程度或限度:~谦虚,就显得虚伪了丨这幅画虽然画得不够好,但你把它说得一文不值,也未免~了。
【诗刻】诗的刻本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渐】

漸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慈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染切《正韻》秦冉切,上聲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丹陽黟南蠻中,東入海。

漸次也,進也,稍也,事之端先覩之始也。《易·漸卦正義》漸者,不速之名。凡物有變移,徐而不速,謂之漸。

通作蔪。《書·禹貢》草木漸包。《釋文》如字,本又作蔪。《字林》才冉反,草之相包裹也。

《集韻》鋤銜切,音鑱。與巉通。高也。或作嶄。《詩·小雅》漸漸之石,維其高矣。

側銜切,音。流貌。《楚辭·九章》涕漸漸兮。

《廣韻》子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廉切,音尖。流入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。

漬也,濕也。《詩·衞風》漸車帷裳。

浸也,染也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漸民以仁。

臺名。《水經注》太液池中有漸臺,三十丈。

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漸臺四星,屬織女東足。

《集韻》子艷切,音。漸洳,溼貌也。

之列切,音折。同浙。江名。

《類篇》慈鹽切,音潛。涉水也。與潛通。《書·洪範》沉潛剛克。《左傳》《史記》皆作沉漸。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诗】
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
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
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
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
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
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

【刻】

刻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音克。《說文》鏤也。从刀,亥聲。一曰痛也。《玉篇》割也。

《廣韻》剝也。

《韻會》刻薄,慘覈也。

《爾雅·釋器》木謂之刻。

《韻會》刻,漏也。鍥漏箭,以日晷爲刻,故因謂晷度曰刻。

害也。《書·微子》我舊云刻子。《註》我前日所言,適以害子。

《爾雅·釋獸》豕,其跡刻。《疏》其跡名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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