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无宿草认孤坟

出自:近现代·萧劳《哭友》

拼音:[gēng,gèng][wú][sù,xiǔ,xiù][cǎo][rèn][gū][fén]

平仄:平平仄仄仄平平

话到劫灰宁忍闻,交游瞥眼死生分。
峰从别后重招我,花再开时不见君。
空对低云堕双泪,更无宿草认孤坟
魂留应傍佳山水,酹酒哦诗向夕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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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宿草】1.隔年的草。《礼记.檀弓上》:"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"孔颖达疏:"宿草,陈根也,草经一年则根陈也,朋友相为哭一期,草根陈乃不哭也。"后多用为悼亡之辞。 2.借指坟墓。 3.借指人已死多时。 4.存留过夜的草料。
【孤坟】1.没有合葬的坟墓。 2.孤独的或无人祭扫的坟墓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更】

更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玉篇》㪅今作更。《集韻》隷作更。○按更字,諸韻書作㪅字重文。《正字通》云俗字,非。

【无】

无【卯集下】【无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

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而無傲。

《益稷》懋遷有無化居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虛無之閒也。《註》虛無皆有閒隙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萬物生于有,有生于無。《周子·太極圖說》無極而太極。

《禮·三年問》無易之道也。《註》無,猶不也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越巂郡會無縣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無且明,無能。

《廣韻》漢複姓無庸無鉤,俱出自楚。

文無,藥名。《古今注》相別贈之以文無。文無,一名當歸。

《說文奇字作无。《玉篇》虛无也。周易無字俱作无。

《集韻》或作亡。《詩·衞風》何有何亡。

通作毋。書,無逸。《史記·魯世家》作毋逸。

通作毛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飢者毛食。《註》衍集:毛作無。今俗語猶然。或古亦通乎。《佩觿集》河朔謂無曰毛。《通雅》江楚廣東呼無曰毛。

《集韻》或作武。◎按禮器:詔侑武方。註:武當爲無,聲之誤也。鄭註:明言其誤。集韻合無,武爲一。非。《集韻》無或作橆。韻會,,尤非。

按讀書通云: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,或止義通,或止音近,實非一字也。讀書通誤。

梵言,南無呼那謨。那如拏之上聲,謨音如摩,猶云歸依也。

【宿】

宿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㝛夙《廣韻》息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息六切,音夙。《說文》止也。《玉篇》夜止也,住也。《詩·周頌》有客宿宿,有客信信。《註》一宿曰宿,再宿曰信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三十里有宿,宿有路室。

星宿各止其所,故名宿。二十八宿,亦名二十八次。次,舍也。《釋名》宿,宿也,言星各止住其所也。

《增韻》安也,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宿其業。《註》宿,安也。

《周禮·宮正註》諸吏直宿,謂職王宮之守衞者。

《廣韻》素也。《史記·信陵傳》晉鄙嚄咤宿將。

《莊子·列傳》雖當世宿學,不能自解免也。

國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及宋人盟于宿。

邑名。《史記·衞世家》孫林父甯殖,謀逐獻公怒如宿。

蒯瞶入宿。

《史記·吳世家》將舍於宿。《左傳》作戚,字別義同。

姓。《風俗通》漢鴈門太守宿祥,明正德中蜀人宿進。

通作夙,早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世婦,掌女宮之宿戒。《註》宿戒,當給事,謂豫告之也。

與肅同。《禮·祭統》先期旬有一日,宮宰宿夫人。《註》宿讀爲肅戒也。

《儀禮·宿尸註》宿,與曲禮主人肅客入之肅同。

去聲。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救切,音秀。列星也。◎按《史記》《漢書》二十八宿。《正義》音息袖反,又音夙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窮飛鳥之棲宿,註亦音秀,是星宿之宿,與棲宿之宿,古皆通同。

叶息流切,音羞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至無而供其求,時騁而要其宿。

叶相卽切,音息。《班彪·冀州賦》遵大路以北逝兮,歷趙衰之采邑。醜柏人之惡名兮,聖高帝之不宿。

【草】

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屮《唐韻》采老切《集韻》在早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采早切,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·禹貢》厥草惟繇。《詩·小雅》在彼豐草。《禮·祭統》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《註》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·易本命》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
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惡草具進。《註》草,粗也。

《篇海》苟其禮也。《疏》草次,猶造次也。

《詩·小雅》勞人草草。《傳》草草,勞心也。

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
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《註》謂爲文之草藳。《百官志註》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·寵傳》蕭何草律。

《魏志·衞覬傳》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草中。

《韻補》脞五切,徂上聲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焚梗林,燎圃草。

此苟切,凑上聲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
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
【认】

認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振切,音刃。《玉篇》識認也。《增韻》辨識也。《關尹子·二柱篇》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《後漢·卓茂傳》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《元史·王克敬傳》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

錯認,水酒名。見《南宋市肆記》。

《讀書通》與仞通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孟喜因不肯仞。

《韻會》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而證切《集韻》如證切,仍去聲。義同。

【孤】

孤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

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

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

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

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

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

《集韻》負也。《李陵·答蘇武書》陵雖孤恩,漢亦負德。《毛曰》凡孤負之孤,當作孤。俗作辜,非。

獨孤,複姓。《徐鉉曰》于文子瓜爲孤,瓜聲也。子不見父,則泣呱呱也。會意。

【坟】

墳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賦》賭有黎之圮墳。《註》有黎,祝融也。

水涯曰墳,大防也,所以扞水。《詩傳》辛受無道,商人慕文王而歸之,賦汝墳。

《白虎通》三墳,分也。論三才之分,天地人之始也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伏犧,神農,黃帝之書,謂之三墳,言大道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左史倚相,是能讀三墳,五典,八索,九丘。

大也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共墳燭。

與羵同。《魯語》土之怪曰墳羊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房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吻切,音憤。土膏肥也。《書·禹貢》白墳,黑墳,赤埴墳。見土字註。

《集韻》部本切,音笨。土沸起也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公祭地,地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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