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分庭与轩

出自:宋代·沈遘《五言次韵和冲卿省直》

拼音:[qiáng,qiǎng,jiàng][fēn,fèn][tíng][yǔ,yù,yú][xuān]

平仄:平平平平平

省舍实褊迫,强分庭与轩
君看午热时,何异炊甑然。
内景虽屡清,外物苦益喧。
浊河不足涤,当寻昆崙源。
顾身无羽翼,大叫不得前。
却图须臾济,雪散和冰丸。
嗟我江湖人,胡为投此间。
羡君富高兴,尚堪吟咏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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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分庭】1.分处庭中,以示平等。 2.指分处庭中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强】

强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說文徐註》同强。秦刻石文从口。同強。(強)《唐韻》巨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渠良切,。

《爾雅·釋蟲》強蚚。《疏》強,蟲名也。一名蚚,好自摩捋者,蓋蠅類。《又》強醜捋。《註》以脚自摩捋。

與彊通。《廣韻》剛強也,健也。《禮·曲禮》四十曰強而仕。《疏》強有二義,一則四十不惑,是智慮強。二則氣力強也。《中庸》雖愚必明,雖柔必強。

《集韻》勝也。《禮·中庸註》南方以舒緩爲強,北方以剛猛爲強。

《廣韻》暴也。《史記·田延年傳》誅鉏豪強。

算家以有餘爲強。《古木蘭詩》策勳十二轉,賞賜百千強。

歲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丁曰強圉。

姓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刖強鉏。《廣韻》後漢有強華奉赤伏符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其兩切,彊上聲。《集韻》勉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勤也。《禮·中庸》或勉強而行之。

《韻會》矯強。《左傳·莊十九年》鬻拳強諫楚子。《荀子·臣道篇》率羣臣百吏,而相與強君曰橋君。《註》橋音矯。

勸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正其行,而強之道藝。《註》強,猶勸也。《禮·樂記》強而弗抑則易。《疏》師但勸強其神識,而不抑之令曉,則受者和易。

姓。《廣韻》《前秦錄》有將軍強求。◎按《後漢》強華,《前秦》強求同姓,《廣韻》分二音,不知何據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其亮切,彊去聲。《韻會》木強,不和柔貌。《前漢·周昌傳贊》周昌,木強人也。《註》言其強質如木石然。

《正韻》自是也,㑃也。《前漢·陸賈傳》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,屈強於此。《註》屈強,不柔服也。《史記》作屈彊。

與襁通。《類篇》強,負兒衣。《史記·魯周公世家》成王少在強葆之中。《註》索隱曰:強葆卽襁褓。正義曰:強闊八寸,長八尺,用約小兒於背而負行。(強)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庭】

庭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音亭。《說文》宮中也。《玉篇》庭,堂階前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无咎。《周禮·天官·閽人》掌埽門庭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》庭氏。《註》主射夭鳥,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直也。《疏》庭條,直也。《詩·小雅》播厥百穀,旣庭且碩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庭州,貞觀十四年置,長安二年,爲北庭都護府,有後庭縣。《廣韻》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,本烏孫國土,其前王庭,卽交河縣也。

天庭,星名。《石氏星傳》龍星左角曰天田,右角曰天庭。

洞庭,湖名。《楚辭·九歌》洞庭波兮木葉下。

山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太湖中有包山,山下有洞庭穴道,濳行水底去,無所不通,號爲地脉。

山庭。《任昉王文憲集序》山庭異表。《註》論語摘輔像曰:子貢山庭斗繞口,謂面有山庭,言山在中,鼻高有異相也。

《集韻》他定切,音聽。《增韻》逕庭,隔遠貌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大有逕庭。

叶徒陽切,音近長。《韓愈·此日足可惜詩》馳辭對我策,章句何煒煌。禮終樂亦闋,相拜送於庭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轩】

軒【酉集下】【車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虛言切,音掀。《說文》曲輈轓車也。《徐曰》載物則直輈。軒,大夫以上車。轓,兩旁壁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鶴有乘軒者。《註》軒,大夫車。《又》歸夫人魚軒。《註》魚軒,夫人車。

《定九年》與之犀軒。《註》犀軒,卿車。夫人車以魚爲飾,卿車以犀皮爲飾也。

車前高曰軒,前下曰輊。《詩·小雅》戎車旣安,如輊如軒。《註》輊,車覆而前也。軒,車却而後也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居前不能令人輊,居後不能令人軒。《註》言爲人無所輕重也。

檐宇之末曰軒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周軒中天。《註》周軒,長廊有窗而周迴者。

殿堂前檐特起曲椽無中梁者亦曰軒。天子不御正座而御平臺,曰臨軒。《前漢·史丹傳》天子自臨軒檻。《註》軒檻,欄版也。

軒縣,樂縣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胥》諸侯軒縣。《註》軒縣三面,其形曲,故又謂之曲縣。

笑貌。《後漢·方技傳》軒渠笑自若。《天祿外史》韓王軒然仰笑。

舞貌。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軒軒然迎風而舞。

自得之貌。《唐書·孔戣傳》軒軒自得。

與憲通。《禮·樂記》致右憲左。《註》憲讀爲軒,足仰也。

黎軒,國名。《史記·大宛傳》北有奄蔡、黎軒。《註》國在西海之西。

姓。黃帝號軒轅,後因爲氏。

軒丘,複姓。梁相軒丘豹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建切,音憲。《禮·內則》麋鹿田豕,麕皆有軒。《註》切肉大如藿葉也。

《集韻》居言切,音鞬。人名。《前漢·功臣表》衆利侯伊卽軒。

《集韻》許偃切,音幰。車軾。

《篇海》呼旱切。與䍐通。人名。鄭有軒虎。

叶許斤切,音欣。《陸雲·夏府君誄》丘園靡滯,鸞驥憑軒。豈方伊類,捉髮躬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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