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ái][dì][jìn,jǐn][fèi][xū]
平仄:平仄仄仄平
千里入荒城,又是匆匆别。
宅第尽废墟,道路人踪绝。
乌雀绕枝头,蛇鼠出野穴。
不知人意苦,但闻声哀咽。
何处是青山,定多杜鹃血。
入夜秋风起,云浮月明灭。
鸿雁何悲鸣,征夫心胆裂。
故园人岂知?天际愁肠结。
【宅第】规模较大的住宅;府第。如:宅第有人护卫。
【废墟】城市、村庄遭受破坏或灾害后变成的荒凉地方:一片~ㄧ大地震后,整个城市成了~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
【第】
第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特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計切,音弟。次第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《註》用士之次第。
又但也。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《註》第,且也,但也。
又第宅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《註》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《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》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
又複姓。《後漢·第五倫傳》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
又同弟。《說文》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
又《集韻》一曰順也。
又《韻會》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
【尽】
尽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
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
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
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卽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忍切,盡矣。
又《韻會》皆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韓宣子曰:周禮盡在魯矣。
又《類篇》任也。《增韻》縱令也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公子商人,盡其家貸於公。《禮·曲禮》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俗作儘。
又盡盡,極視盡物之貌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學者之嵬盡盡然,盱盱然。
又《韻會》徐刃切《正韻》齊進切,秦去聲。亦竭也。《周語》齊國佐其語盡。《註》盡其心意,善惡褒貶,無所諱也。《世說新語》可以累心處都盡。《註》盡,猶空也。
【废】
廢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方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放吠切,音癈。《說文》屋頓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止也。《註》止住也。《禮·曲禮》凡祭有其廢之,莫敢舉也。有其舉之,莫敢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廢,舍也。《註》舍,放置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七曰廢,以馭其罪。《註》廢,猶放也。《又》八則,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廢爲殘賦。《傳》廢,忲也。《釋文》一本作廢。大也。
又墮也。《左傳·定三年》邾子自投於牀,廢於爐炭。《註》廢,墮也。
又《轉註古音》音發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西顥沆碭。秋氣肅殺。含秀垂穎,續舊不廢。
又與癈通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。
又與撥通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》撥爾而怒。《註》故書撥作廢。鄭司農云:廢讀爲撥。
【墟】
墟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去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虛。《說文》大丘也。《禮·檀弓》墟墓之閒,未施哀于民而民哀。
又故城。《帝王世紀》瞍妻握登生舜于姚墟,故得姓姚氏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謝息遷桃。《註》魯卞縣東南有桃墟,世謂之陶墟,相傳舜所陶處。《竹書紀年》盤庚自奄遷朝歌,遂曰殷墟。
又大壑。《列子·湯問篇》渤海之東有大壑焉,名曰歸墟。《木華·海賦》南澰朱厓,北灑天墟。
又商賈貨物輻湊處,古謂之務,今謂之集,又謂之墟。
又叶偶舉切,音語。《詩·邶風》升彼墟矣。叶下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