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六】
六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竹切《正韻》盧谷切,音陸。《說文》易之數,隂變于六,正于八。《玉篇》數也。《增韻》三兩爲六,老隂數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人滅六。《史記·黥布傳》布者,六人也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廬江有六縣。蘇林曰:今爲六安也。
又叶錄直切,音近力。《前漢·西域敘傳》總統城郭,三十有六。修奉朝貢,各以其職。
【月】
月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厥切,音軏。《說文》闕也。太隂之精。《釋名》月,缺也,滿則缺也。《易·繫辭》隂陽之義配日月。《禮·祭義》月生於西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五年註》月者,土地之精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月者,隂精之宗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水氣之精者爲月。
又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傳》一歲十二月,月三十日,三歲則置閏焉。
又《洪範》二曰月。《傳》所以紀一月。《疏》從朔至晦,大月三十日,小月二十九日。《禮·禮運》月以爲量。《註》天之運行,每三十日爲一月。
又姓。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,明洪武中有月輝、月文憲。
又外國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遂臻小月氏。
又《韻補》叶危睡切。《曹植·七啓》世有聖宰,翼帝霸世。同量乾坤,等曜日月。
又叶魚橘切。《黃庭經》洞房靈象斗日月,父曰泥丸母雌一,三光煥照入子室。《類篇》唐武后作囝。《正字通》肉字偏旁之文本作肉。石經改作月,中二畫連左右,與日月之月異。今俗作月以別之。月中从冫,不从二作。
【悬】
懸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6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涓切,音泫。本作縣。《說文》繫也。或从心。《孟子》猶解倒懸。
又叶熒絹切,音院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後宮不移,樂不徙懸。門衞供帳,官以物辯。
【壁】
壁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北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必歷切,音繴。《說文》垣也。《釋名》辟也,辟禦風寒也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秦始皇焚書,我先人用藏其家書于屋壁。《水衡記》張僧繇于金陵安樂寺畫四龍于壁,不點睛,每曰點之卽飛去。人以爲誕,因點其一,須臾雷電破壁,一龍乗雲上天。
又軍壘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帝晨馳入韓信張耳壁,奪之軍。《周亞夫傳》吳楚反,亞夫救梁,引兵走昌邑,堅壁而守。
又星名。二十八宿之一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東壁二星主文籍,天下圖書之府。
又地名。壁州,在三巴,本漢宕渠地,唐高祖武德初置,辟州節度使鄭畋有記。
又赤壁,在蒲圻。《荆州記》蒲圻縣沿江南岸百里,名赤壁,昔周瑜破曹操處。黃州赤壁乃赤鼻山。《水經注》江水左逕赤鼻山,下爲赤鼻磯。蘇軾赤壁前賦及長短句,人道是三國周郞赤壁,蓋傳疑也。
又凡石厓之峭削皆曰壁。《馬岌·石壁銘》靑壁千尋。《江淹詩》緬映石壁素。《神仙傳》帛和入西城山,王公令熟視石壁,二年漸覺有文字,三年得神丹方及五嶽圖。本作壁,十四畫。說文、經史皆同。字彙从省作壁,入十三畫,因之。壁字从作。
【哦】
哦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五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牛何切,音俄。《說文》吟也。
又《集韻》語可切,音我。義同。《集韻》或作誐。
【新】
新【卯集下】【斤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音辛。《說文》取木也。
又《博雅》初也。《易·大畜》日新其德。《書·胤征》咸與惟新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,農乃登穀,天子嘗新,先薦寢廟。
又《唐書·禮樂志》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,制曰履新之慶。
又姓。《晉語》新穆子。
又複姓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新垣衍。《註》索隱曰:新垣,姓。衍,名也,爲梁將。
又州名。漢屬合浦郡,梁立新州。
又《詩·小雅》薄言采芑,于彼新田。《朱傳》田一歲曰葘,二歲曰新田。
又《韻補》叶蘇前切。《道藏歌》終劫複始劫,愈覺靈顏新。道林蔚天京,下光諸他仙。
【诗】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又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又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又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又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