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tián][fù,fǔ][chú][tián][chú][yě][cài]
平仄:平仄平平平仄仄
白草原头日晻暧,田父锄田除野菜。
今年春到羁马城,麦花不生菜花生。
野人储无升斗米,户户提筐采春荠。
也知煮菜一饱难,伤心且缓须臾死。
城中胥隶何披猖,经过宝马争辉光。
白酒黄鸡不敢献,鞭箠嫚骂难遮防。
朝朝县令出厅事,县门仍挂恤民字。
上官不复采风谣,许君原是循良吏。
吁嗟呼!野人偷生守蓬麻,但愿满地麦花兼菜花。
【田父】老农。
【野菜】1.可以做蔬菜或供人充饥的野生植物。 2.农家对自种蔬菜的谦称。
【田】
田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待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亭年切,也。樹穀曰田,象四口。十,阡陌之制也。《玉篇》土也,地也。《正韻》土已耕曰田。《釋名》塡也。五稼塡滿其中也。《易·乾卦》見龍在田。《詩·小雅》雨我公田。《通典》古有井田,畫九區如井字形,八家耕之,中爲公田,乃公家所藉。圭田者,祿外之田,以供祭祀。加田者旣賞之,又重賜之田也。
又爰田,卽轅田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晉於是乎作爰田。《註》分公田之稅,應入公者,爰之於所賞之衆。《晉語》作轅田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,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,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,三歲更耕之,自爰其處。農民戸人已受田,其家衆男爲餘夫,以口受田如比。《註》師古曰:爰,更互也,比例也。
又名田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古井田法,雖難卒行,宜少近古。限民名田,以贍不足。《通典》名田,占田也。各爲立限,不使富者過制,則貧弱之。家可足也。
又代田。《通典》漢武征和三年,以趙過爲搜粟都尉。過能爲代田,一畮三甽,歲代其處,每耨必附根,根深能水旱。一歲之收常過縵田,一斛以上,用力少而得穀多。
又屯田。《正字通》漢晉率兵屯,領以帥,唐率民屯,領以官。宋率營田,以民。漢趙充國於金城,留步士萬人屯田,擊先零,條上屯田十二事,宣帝從之。明初兼行官屯,民屯,兵屯,商屯,腹屯,邊屯諸法。永樂時著令,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,名耕種,號樣田。據所收子粒多寡,以辨別歲之豐凶,軍之勤惰。雖養軍百萬,不費民閒一粒。兵法所謂屯田一石,可當轉輸二十石也。
又營田。《通典》宇文融括隱田曰:浮戸十共作一坊,官立廬舍,謂之營田戸。言爲官營田,非屯田戸也。
又職田,職分田也。《文獻通考》隋開皇中,始給職田,又給公廨田。唐貞觀,以職田給逃還貧戸,每畞給粟二斗,謂之地子。十八年復給職田。永泰元年,百官請納職田,充軍糧。宋眞宗興復職田。慶曆均公田,復限職田。紹興復職田。金元志官皆有職田。
又方田,卽均田。《通典》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,元豐罷之。郭諮攝肥鄕令,以千步方田法。四出量括,遂得其數,收逋賦八十萬。
又區田。《氾勝之書》湯有七年之旱,伊尹作爲區田法,敎民糞種,負水澆稼。賈思勰曰:區田,以糞氣爲美,不必皆良田。
又不耕旁地,庶盡地力。
又籍田,天子親耕之田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,天子帥三公九卿,躬耕帝籍。
又弄田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上耕於鉤盾弄田。《師古註》謂宴游之田,天子所戲弄。
又一井爲田。《魯語》季康子欲以田賦。《註》田,一井也。《管子·乗馬篇》五制爲一田,二田爲一夫。
又《書·無逸》文王服,卽康功田功。《註》康者,安民之功。田者,養民之功。言文王不侈服飾,專安養斯民也。
又獵也,與畋佃通。俗作。《易·恆卦》田无禽。《疏》田者,田獵也。《詩·鄭風》叔于田。《傳》田,取禽也。
又姓。《五音集韻》出北平,敬仲自田二字聲相近,遂爲田氏。
又《黃庭經》尺宅寸田可治生。《註》尺宅,面也。寸田,兩眉閒爲上丹田,心爲絳宮田,臍下三寸爲下丹田。
又官名。《詩·豳風》田畯至喜。《傳》田畯,田大夫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稷,田正也。《疏》稷爲田官之長。《周禮·夏官》田僕上士十有二人。
又星名。蒼龍之宿。《石氏星傳》龍左角曰天田。
又神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御田祖。《傳》田祖,先嗇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設其社稷之壝,而樹之田主。《註》田主,田神,后土田正之所依也。
又鼓名。《詩·周頌》應田縣鼓。《傳》田,大鼓也。《釋文》田如字,鄭作,音胤。
又車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田僕掌馭田路。《註》田路,木路也。
又地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鄭有圃田。《左傳·隱八年》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,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。《疏》許田,魯國朝宿之邑。
又《僖二年》虢公敗戎于桑田。《註》桑田,虢地,在弘農陝縣東北。
又《成六年》晉遷于新田。《註》今平陽絳邑縣是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京兆藍田出美玉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廣南化外,唐開蠻洞置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皇守田。《註》似燕麥,子如彫胡米,可食,生廢田中,一名守氣。
又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騈田胥附。《註》騈田胥附,羅列相著也。
又《禮·奔喪》殷殷田田,如壞牆然。《疏》言將欲倒也。
又蓮葉貌。《江南曲》江南可採蓮,蓮葉何田田。
又《集韻》地因切,樹穀曰田。
又《正韻》蕩練切,音電。《詩·齊風》無田甫田。《朱註》田,謂耕治之也。《釋文》無田,音佃。
又《字彙補》池鄰切,音同。
又轉音亭。《韓愈·越裳操》孰荒于門,孰治于田,四海旣均,越裳是臣。
又《法苑珠林頌》賢人慕高節,志願菩提音。御鶴翔伊水,策馬出王田。
又《易林》邪徑賊田,惡政傷民。夫婦呪詛,太山覆顚。顚,音丁。
【父】
父【巳集中】【父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扶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奉甫切,音輔。《說文》矩也。家長率敎者。从又,舉杖。《釋名》父,甫也。始生已者。《書·泰誓》惟天地萬物父母。《爾雅·釋親》父爲考。父之考爲王父。王父之考爲曾祖王父。曾祖王父之考爲高祖王父。父之世父。叔父爲從祖祖父父。之晜弟先生爲世父。後生爲叔父。父之從父晜弟爲從祖父。父之從晜弟爲族父。
又《詩·小雅》以速諸父。《傳》天子謂同姓諸侯,諸侯謂同姓大夫,皆曰諸父。
又老叟之稱。《史記·馮唐傳》文帝輦過問唐曰:父老何自爲郞。
又《廣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,音府。《集韻》同甫。《廣韻》男子之美稱。《詩·大雅》維師尚父。《箋》尚父,呂望也。尊稱焉。◎按管仲稱仲父。孔子稱尼父。范增稱亞父。皆倣此。
又野老通稱。《戰國策》田父見之。
又《詩·小雅》祈父。《傳》司馬也。
又《春秋·桓十三年》盟于武父。《註》武父,鄭地。《釋文》音甫,有父字者,皆同甫音。
又《廣韻》漢複姓。三氏孔子弟子宰父黑,漢主父偃,左傳宋之公族皇父充石。漢初皇父鸞,改父爲甫。
又《正韻》防父切,音附。父母。〇按父字古無去聲。正韻始收入五暮。俗音从之。防父切,父字誤。
又叶扶缶切《蘇轍·釀酒詩》誰來共佳節,但約鄕人父,生理正艱難,一醉陶衰朽。
【锄】
鋤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士魚切《集韻》牀魚切,音鉏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註》耨,鋤也。《釋文》本又作鉏。《楚辭卜居》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《釋名》鋤,助也,去穢助苗長也。
又《集韻》狀所切。與鉏同。鉏鋙亦作鋤鋙。
【除】
除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音儲。《說文》殿陛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玉除彤庭。
又《前漢·蘇武傳》扶輦下除。《註》除謂門屛之閒。
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書·泰誓》除惡務本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蔓草猶不可除。
又《昭十七年》振除火災。《周禮·春官》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病愈者或謂之除。
又算法有乗除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法除之。
又治也。《易·萃卦》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《註》除者,治也。《禮·曲禮》馳道不除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山虞》若祭山林,則爲主而修除。《註》治道路場壇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令諸侯日中造於除。《註》除地爲壇,盟會處。
又《玉篇》開也。《史記·呂后紀》請得除宮。《前漢·高五王傳》作淸宮。
又拜官曰除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諸買武功爵,官首者試補吏,先除。《註》先除,用也。《前漢·田蚡傳》君除吏盡未,吾亦欲除吏。《註》凡言除者,除去故官,就新官。
又《正字通》隋內官服半除,唐減爲半臂。言肩有袖,至臂臑而止,今呼齊肩。
又易也。新舊歲之交謂之歲除。俗云除夕。《孟浩然詩》靑陽逼歲除。
又除道,漢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北地郡除道縣。
又《集韻》羊諸切,音餘。《詩·小雅》日月方除。《箋》四月爲除。《疏》爾雅,除作余。李巡曰:四月萬物皆生枝葉,故曰余。余,舒也。除余字雖異,音實同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商居切,音書。《集韻》或省作余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遲倨切《韻會》遲據切《正韻》治據切,音箸。《詩·唐風》蟋蟀在堂,歲聿其莫。今我不樂,日月其除。《傳》除,去也。
又《小雅》風雨攸除,鳥䑕攸去,君子攸芋。
又《小雅》俾爾單厚,何福不除。俾爾多益,以莫不庶。《傳》除,開也。
又叶魚羈切,音宜。《越采葛婦歌》號絺素兮將獻之,越王悅兮忘罪除。
【野】
野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埜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
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
又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《傳》猪野,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七年》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《註》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
又《昭二十五年》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《註》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
又鉅野,縣名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藪名。《書·禹貢》大野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
又東野,複姓。《呂氏春秋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野馬者,遊氣也。
又《博雅》野雞,雉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承與切《集韻》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《集韻》田廬也。《正韻》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
又《集韻》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詩·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
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《後漢·隴坻歌》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【菜】
菜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倉代切,音縩。《說文》草之可食者。《增韻》蔬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秋,趣民務畜菜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婦入三月乃奠菜。《靈樞經》五菜:葵甘、韭酸、藿鹹、薤苦、蔥辛。
又《禮·王制》民無菜色。《註》食菜之饑色。
又七計切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西施媞媞而不得見兮,嫫母勃屑而日侍。桂蠹不知所淹留兮,蓼蟲不知徒乎葵菜。
又《韻會》與采通。《漢孔耽》躬菜蔆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