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价那可取

出自:清代·史密《武曲峡》

拼音:[wù][jià,jiè,jie][nà,nǎ,nèi,nā][kě,kè][qǔ]

平仄:仄仄平仄仄

乱峡坼全天,破石入太古。
崩云泄嵌窦,渗阴漏时雨。
中江束朝昏,外剑割寒暑。
冥冥桤树林,哀哀叫杜宇。
野人置屋高,深居避豺虎。
峡门霾日车,见炊始知午。
巴俗多古风,男女自力苦。
百钱供客餐,肉酒薄尊俎。
中原甚荒饥,物价那可取
所以蜀地粟,千船下荆楚。
惜哉瘿瘰多,卜居畏水土。
迟迟登前途,怅怅逐徒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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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物价】货物的价格。
【可取】可以采纳接受;值得学习或赞许:他的意见确有~之处ㄧ我以为临阵磨枪的做法不~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物】

物【巳集下】【牛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文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文拂切,音勿。《說文》萬物也。牛爲大物。天地之數,起於牽牛,故从牛。勿聲。《玉篇》凡生天地之閒,皆謂物也。《易·乾卦》品物流形。

《无妄》先王以茂對時,育萬物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貢,九曰物貢。《註》物貢,雜物,魚鹽橘柚。

《玉篇》事也。《易·家人》君子以言有物,而行有恆。《疏》物,事也。《禮·哀公問》敢問何謂成身,孔子對曰:不過乎物。《註》物,猶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三物敎萬民,而賔興之。

《詩·小雅》比物四驪。《傳》物,毛物也。《又》三十維物,爾牲則具。《周禮·春官·雞人》掌共雞牲,辨其物。《註》謂毛色也。

《夏官·校人》凡軍事,物馬而頒之。《疏》物卽是色。《楚語》毛以示物。

《周禮·地官·卝人》若以時取之,則物其地,圖而授之。《註》物地,占其形色,知鹹淡也。草人,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。《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》物土方。《註》物,相也,相取土之方面。

《玉篇》類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丁卯,子同生。公曰:是其生也,與吾同物。《註》物,類也。謂同日。

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辨三酒之物。《疏》物者,財也。以三酒所成有時,故豫給財,令作之也。

《周禮·地官·司門》幾出入不物者。《註》不物,衣服視占不與衆同,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。

《周語》神之見也,不過其物。《註》物,物數也。

《廣韻》旗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雜帛爲物。

叶去聲。《唐韻正》符沸反。《揚子·太玄經》人人物物,各由厥彙。《阮籍·東平賦》及至分之國邑,樹之表物,四時儀其象,隂陽暢其氣。

叶微律切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指顧倏忽,獲車己實。樂不極盤,殺不盡物。

叶微月切。《蘇軾·四達齋銘》孰如此閒,空洞無物。戸牖盍開,廓焉四達。達,陀悅切。

【价】

价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古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拜切,音戒。善也。

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价人維藩。

佋价。與介同。(價)《唐韻》古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迓切,音駕。《說文》物直也。《家語》孔子爲政三月,鬻羔豚者不飾價。《後漢·張讓傳》當差之官者,皆于西園諧價。古借用賈。賈音古,轉去聲,義同。

【那】

那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廣韻》諾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囊何切《正韻》奴何切,音儺。《說文》西夷國安定有朝那縣。

《玉篇》何也。《左傳•宣二年》棄甲則那。

多也。《詩•小雅》受福不那。

《集韻》安貌。《詩•小雅》有那其居。

姓。《廣韻》西魏有那椿。

上聲。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奴可切《集韻》乃可切,音娜。《集韻》何也。《玉篇》俗言那事。

去聲。《廣韻》奴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乃箇切,音哪。語助也。《後漢•韓康傳》公是韓伯休那。《杜甫詩》杖藜不睡誰能那。

叶奴故切,音怒。《陸雲•陸丞相誄》攺容肅至,傾蓋寵步。鞶帶翻紛,珍裘阿那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取】

取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

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

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

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苟切,音趣。《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》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

《正韻》索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酌孔取。《箋》謂度所勝多少。

《六書本義》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

《古文奇字》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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