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祗】
祗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祬《廣韻》旨夷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烝夷切《正韻》旨而切,音脂。《爾雅·釋詁》敬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祗承于帝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以樂德敎國子,中和祗庸孝友。《正譌》从示,氐聲。見神示則敬。會意。《正字通》與祇通。郝敬曰:祗从氏下一,韻書別出,其實同。
【知】
知【午集中】【矢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智平聲。《說文》詞也。从口从矢。《徐曰》知理之速,如矢之疾也。
又《玉篇》識也,覺也。《增韻》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百姓日用而不知。《書·臯陶謨》知人則哲,能官人。
又漢有見知法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作見知法。《註》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。
又相交曰知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公孫明知叔孫于齊。《註》相親知也。
又《昭二十八年》魏子曰:昔叔向適鄭,鬷蔑一言而善,執手遂如故知。《楚辭·九歌》樂莫樂兮新相知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匹也。《詩·檜風》樂子之無知。《註》匹也。
又《廣韻》欲也。《禮·樂記》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。
又猶記憶也。《論語》父母之年,不可不知也。
又猶主也。《易·繫辭》乾知大始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公孫揮曰:子產其將知政矣。《魏了翁·讀書雜抄》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愈也。南楚病愈者,或謂之知。《黃帝素問》二刺則知。《註》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。
又藥名。《日華志》預知子,取綴衣領上,遇有蠱毒,則聞其有聲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》公徒敗于且知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知義切。《正韻》知意切。與智同。《易·臨卦》知臨大君之宜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是是非非謂之知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晉有知季,卽荀首也。別食知邑,又爲知氏。
又《諡法》官人應實曰知。
【耕】
耕【未集中】【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畊《唐韻》古莖切《韻會》古庚切《正韻》古衡切,音更。《說文》犂也。古者井田,故从井。《易·无妄》六二不耕穫,不葘畬,則利有攸往。《禮·王制》三年耕,必有一年之食。九年耕,必有三年之食。《山海經》稷之孫曰叔均,是始作牛耕。
又《正字通》凡致力不怠,謂之耕。
又假它事代食,若力田然,亦曰耕。《揚子·法言》耕道得道,獵德得德,是獲饗也。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。《拾遺記》賈逵門徒來學,不遠千里,獻粟盈倉。或云:逵非力耕,所謂舌耕也。《任彥昇·薦士表》旣筆耕爲養。《唐書·王勃傳》心織而衣,筆耕而食。《宋史·王韶傳》家酷貧,執卷不輟。家人誚其不耕。韶曰:我嘗目耕。
又人名。《史記·仲尼弟子傳》司馬耕,字子牛。
又鬼名。《山海經》東南三百里曰豐山,神耕父處之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囚耕父於淸冷。《註》耕父,旱鬼。
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西北一百里,曰堇里之山,有鳥焉,其狀如鵲,靑身白喙,白目白尾,名曰靑耕,可以禦疫。
又琴曲名。《張衡·思賦》嘉曾氏之歸耕兮。《註》琴操曰:歸耕者,曾子之所作也。
【锄】
鋤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士魚切《集韻》牀魚切,音鉏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三年註》耨,鋤也。《釋文》本又作鉏。《楚辭卜居》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《釋名》鋤,助也,去穢助苗長也。
又《集韻》狀所切。與鉏同。鉏鋙亦作鋤鋙。
【及】
及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琴入聲。《說文》逮也。从又从人。《徐曰》及,捕人也。會意。《廣韻》至也。
又《韻會》旁及,覃被也。《詩·大雅》覃及鬼方。《周頌》燕及皇天。
又《增韻》連累也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長惡不悛,從自及也。
又兼與之辭。《左傳·宣七年》與謀曰及。
又《後漢·黨錮傳》張儉等八人爲八及,言能導人追宗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極業切。《詩·大雅》征夫捷捷,每懷靡及。
【婚】
婚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昆切,音昏。婚姻,嫁也。《爾雅·釋親》婦之黨爲婚兄弟,壻之黨爲姻兄弟。《易·屯卦》求婚媾。
又婚嫁之婚親曰連婚。《前漢·王商傳》大將軍鳳連婚楊肜。
又凡嫁娶斂財曰賣婚。《史通》山東士人尚閥閱,嫁娶必多取資,人謂之賣婚。經史通作昏。詳昏字註。
【嫁】
嫁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古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迓切《正韻》居亞切,音駕。《說文》女適人也。一曰家也,故婦人謂嫁曰歸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家而出,謂之嫁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二十而嫁。《曲禮》女子許嫁纓。《註》繫以纓,示有所繫屬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媒氏禁夫嫁殤者。訂義:謂以死者求夫也。
又往也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列子居鄭圃四十年,人無識者,將嫁于衞。
又推惡于人曰嫁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平陽君豹曰:是欲嫁禍于趙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