莺喧处

出自:清代·李符《西子妆 偶感》

拼音:[yīng][xuān][chǔ,chù]

平仄:平平仄

筝手胜酥,帘唇斗茜,李态张娟应妒。
画船争看上歌台,叠千桡、翠溪无路。
红裀舞罢,似真向、馆娃宫住。
柳阴中,记唐梯初下,凭肩私语。
莺喧处
南曲重寻,几阵桃花雨。
锦鸳双袖倚勾阑,是谁将、紫云轻误。
新亭倦旅。
凄凉梦、秋来更苦。
趁西风,犹绕枇杷一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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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莺】

鶯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烏莖切《集韻》於莖切《韻會》幺莖切,有鶯賦。

鳥羽文。《詩·小雅》交交桑扈,有鶯其羽。《毛傳》鶯然有文章也。俗作鸎,非。

【喧】

喧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况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元切,音萱。《玉篇》大語也。《集韻》與吅同。或作讙。

與咺同。《漢武帝·悼李夫人賦》悲愁於邑,喧不可止兮。《註》師古曰:朝鮮之閒,謂小兒泣不止,名爲喧,音許遠反。

【处】

處【申集中】【虍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

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

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

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

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

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

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

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

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所也。《詩·邶風》爰居爰處,爰喪其馬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處,野、朝、市也。

《集韻》居御切。通據。人名,齊有梁丘處。

通杵。《公羊傳·僖十二年》侯處臼卒。《註》《左傳》作杵臼。《說文》作処。《廣韻》俗作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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