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é][é][tóng,tòng][chái][shì]
平仄:平平平平仄
孔颜去既远,圣学多荆榛。
嗟哉世儒生,空与糟粕亲。
致主终无术,徒尔荣冠绅。
鄙生怀壮志,愿言契道真。
探讨虽已久,未能涉其津。
值兹圣明世,南宫附跃鳞。
更叨中秘选,陶镕帝泽新。
峨峨同侪士,益友何纷缤。
况复明师在,玄论日夕陈。
敢不坚初服,永以答皇仁。
入海期得珠,岂云徒效颦。
【峨峨】1.亦作"峩峩"。 2.高貌。 3.盛壮,盛美。
【同侪】1.同等。 2.同伴,伙伴。
【峨】
峨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五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牛何切,音莪。《說文》嵯峨,山高。《陸機·從軍行》崇山鬱嵯峨。
又峨眉,山名,在四川嘉定州眉縣南百里,或作峩山,有三峰,曰大峩,中峩,小峩。《名山記》兩山相對如蛾眉,故名。
又閩之歸化泰寧,粵之太平,豫之郟縣皆有蛾眉山,名同而地別。
又峩峩,高貌。《詩·大雅》奉璋峩峩。《註》執圭璋助祭者,儀容峩峩然。
又《陸機·答賈長淵詩》淑問峩峩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俄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俄軒冕,雜衣裳。
又叶魚羈切,音宜。《劉向·九歎》懷芬香而挾蕙兮,佩江蘺之菲菲。握申椒與杜若兮,冠浮雲之峩峩。
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瀆鬼濛鴻,嶽祇嶫峨。飫沃羶薌,產祥降嘏。嘏音古。《集韻》或作。
【同】
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
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
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
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
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小雅》赤芾金舄,會同有繹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·井牧其田野註》司馬法曰:十成爲終,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。《疏》謂之爲同者,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,故名百里爲同也。
又爵名。《書·顧命》上宗奉同瑁。《註》同,爵。瑁,圭也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漢馮翊地有九龍泉,泉有九源,同爲一流,因以名之。《韻會》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。
又《正韻》通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。《註》呂吉甫曰:空同之上,無物而大通之處也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有同谷。
又《盧仝詩》仝不仝,異不異,是謂大仝而小異。
又通作童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狀與我童者,近而愛之。狀與我異者,疏而畏之。
又《釋文》徒貢切,音洞。與詷同。《禮·祭統》鋪筵設同几,爲依神也。《註》同之言詷也。《疏》同之言詷也者,若單作同字,是齊同之同,非詷共之詷。若詷共之詷,則言旁作同。漢魏之時,字義如此,今則總爲一字。
又叶徒黃切,音唐。《。
【侪】
儕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士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牀皆切,音柴。等輩也。《禮·樂記》先王之喜怒,皆得其儕焉。《註》儕猶輩類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晉鄭同儕。
又《成二年》文王猶用衆,况吾儕乎。《列子·湯問篇》長幼儕居。
又叶相稽切,音齊。《齊王元長雙樹歌》春王玉所府,檀林芳所棲。庵園無異轍,祗舒有同儕。
又叶仕之切,音時。《韓愈·猛虎行》猛虎雖云惡,亦各有匹儕。羣行深谷閒,百獸望風低。
【士】
士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鉏里切,音仕。四民士爲首。《詩·大雅》譽髦斯士。《禮·王制》命鄕論秀士,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司徒論選士之秀者,升之學,曰俊士。升於司徒者,不征於鄕,升於學者,不征於司徒,曰造士。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,升之司馬,曰進士。
又官總名。《書·立政》庶常吉士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之元士,諸侯之上士,中士,下士。
又《孔安國曰》士,理官也,欲得其曲直之理也。《書·舜典》帝曰:臯陶,汝作士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士榮爲大士。
又漢制,嘗爵爲公侯奪免者,曰公士。
又《前漢·鄒陽傳》武力鼎士。《註》能舉鼎者。
又《前漢·李尋傳》拔擢天士。《註》能知天道者。
又《後漢·李業傳》王莽以業爲酒士。《註》時官酤酒,故置酒士。
又侍從之士。《通鑑》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,時謂之登瀛州。
又士卒。《左傳·丘甲註》革車一乘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。《家語》孔子之宋,匡人以。甲士圍之。
又男子通稱。《詩·周頌》有依其士。
又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。《詩·大雅》釐我女士。
又《管子·牧民篇》有士經。《註》士,事也。經,常也。
又《梵書》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,無上士。
又俗塐神像曰木居士。《韓愈詩》偶然題作木居士,便有無窮求福人。
又《山海經》大荒西有國,名淑士。
又士鄕。《後漢·鄭傳》昔齊置士鄕。《註》管仲相桓公,制國爲二十一鄕,工商之鄕六,士鄕十五。
又縣名,勇士縣,屬天水郡,見《後漢·西羌傳》。
又姓。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,爲士氏,見《統譜》。
又複姓,漢士孫瑞,扶風人。
又與事通。《書·洛誥》見士于周。《註》悉來赴役也。《詩·豳風》勿士銜枚。《註》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。
又叶主矩切,音雨。《詩·大雅》赫赫明明,王命卿士。叶下父。父,音甫。《說文》士,事也。數始于一,終于十,从一从十。《集韻》本作。
又與仕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