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无啖饭所

出自:宋代·赵戣《咏史二十二首 其二十 后晋高祖》

拼音:[zhōng][wú][dàn][fàn][suǒ]

平仄:平平仄仄仄

尊以父皇帝,赂之十六州。
终无啖饭所,谁不石郎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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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啖饭】吃饭。借指工作或生活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终】

終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螽。《說文》絿絲也。

《玉篇》極也,窮也。《集韻》一曰盡也。《易·繫辭》《易》之爲書也,原始要終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愼厥終,惟其始。《詩·大雅》高朗令終。

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

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。履端于始,舉正于中,歸餘于終。《疏》歸其餘,分置于終末。言於終末乃置閏也。

《左傳·襄九年》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

《爾雅·釋天》月在壬曰終。

《前漢·法志》地方一里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成十爲終。

姓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殷民七族,有終葵氏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秦之先爲嬴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終黎氏。《前漢·終軍傳》終軍,字子雲,濟南人也。

《韻補》叶諸仍切。《周易·坤·文言》以終叶成。

《韻補》叶諸良切。《陳琳·迷迭香賦》竭歡慶於夙夜兮,雖幽翳而彌彰。事罔隆而不殺兮,亦無始而不終。

【无】

无【卯集下】【无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

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而無傲。

《益稷》懋遷有無化居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虛無之閒也。《註》虛無皆有閒隙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萬物生于有,有生于無。《周子·太極圖說》無極而太極。

《禮·三年問》無易之道也。《註》無,猶不也。

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越巂郡會無縣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無且明,無能。

《廣韻》漢複姓無庸無鉤,俱出自楚。

文無,藥名。《古今注》相別贈之以文無。文無,一名當歸。

《說文奇字作无。《玉篇》虛无也。周易無字俱作无。

《集韻》或作亡。《詩·衞風》何有何亡。

通作毋。書,無逸。《史記·魯世家》作毋逸。

通作毛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飢者毛食。《註》衍集:毛作無。今俗語猶然。或古亦通乎。《佩觿集》河朔謂無曰毛。《通雅》江楚廣東呼無曰毛。

《集韻》或作武。◎按禮器:詔侑武方。註:武當爲無,聲之誤也。鄭註:明言其誤。集韻合無,武爲一。非。《集韻》無或作橆。韻會,,尤非。

按讀書通云: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,或止義通,或止音近,實非一字也。讀書通誤。

梵言,南無呼那謨。那如拏之上聲,謨音如摩,猶云歸依也。

【啖】

啖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徒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杜覽切《正韻》徒覽切,音淡。《說文》噍啖也。《前漢·王吉傳》吉婦取棗以啖吉。

《荀子·王霸篇》不好循政,其所以有啖啖常欲人之有,是傷國。《註》啖啖,幷吞貌。《玉篇》同噉。《廣韻》同啗。《集韻》同餤嚪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徒濫切《韻會》徒紺切,音憺。《廣韻》狂也。

《集韻》噍也。

與淡通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呂后與陛下攻苦食啖。《註》徐廣曰:啖,一作淡。如淳曰:食無菜茹爲啖。

姓。《晉書·載記》啖靑,氐羌名將。

唐啖助,宋啖鱗。

【饭】

飯【戌集下】【食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扶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遠切,音笲。《玉篇》餐飯也。《禮·曲禮》飯黍毋以箸。

《文王世子》文王一飯亦一飯,文王再飯亦再飯。

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·尸又食註》或言食,或言飯。食,大名,小數曰飯。《疏》食大名者,以其論語文多言食,故云食大名也。小數曰飯者,此少牢特言三飯五飯九飯之等,據一口謂之一飯,五口謂之五飯等,據小數而言,故云小數曰飯。

《論語》亞飯、三飯、四飯。《註》以樂侑食之官。《白虎通》王者平旦食、晝食、晡食、暮食,凡四飯,諸侯三飯,大夫再飯。

指本。《儀禮·士喪禮》設決麗于掔自飯持之。《註》麗,施也。掔手後節中也。飯,大擘指本也。決,以韋爲之籍,有彄,彄內端爲紐,外端有橫帶,設之以紐,擐大擘指本也。

《唐韻》符萬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扶萬切《正韻》符諫切,煩去聲。《說文》食也。《汲冢周書》黃帝始炊穀爲飯。《禮·曲禮》毋摶飯。《疏》取飯作摶,則易得多。是欲爭飽非謙也。

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賔升,公揖退于箱,賔卒食,會飯三飲。《註》會飯謂黍稷也。

叶扶霰切,音卞。《蘇轍詩》岸上遊人暮不歸,淸香入袖凉吹靣。投壺擊鞠綠楊隂,共盡淸尊餐白飯。《廣韻》同。俗作飰。

【所】
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
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
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
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
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
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
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
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
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
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
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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