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别】
別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鞭入聲。《說文》分解也。《玉篇》分別也。《增韻》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日月以告君,以厚其別也。《爾雅·釋山》小山別大山,鮮。《疏》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宰庖之切割分別也。《晉·仲長敖覈性賦》同稟氣質,無有區別。
又傅別,謂券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八成,聽稱責以傳別。《註》鄭曰:爲大手書於一札,中字別之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列切《正韻》避列切,便入聲。《玉篇》離也。《增韻》解也,訣也。《江淹·別賦》黯然銷䰟者,惟別而已矣。《宋·謝惠連·夜集歎乖詩》詩人詠踟躕,搔首歌離別。《梁荀濟贈隂梁州詩》已作金蘭契,何言雲雨別。
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清】
圊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七情切《集韻》親盈切,音淸。《說文》厠淸也。《徐鍇曰》厠古謂之淸者,言汚穢常當淸除也。《博雅》圂厠也。《釋名》雜也,言人雜厠其上也。
又《集韻》倉經切,音靑。義同。
【流】
流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㳅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求切,音留。《說文》水行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流,覃也。《疏》謂水之流,必相延及。《詩·大雅》如川之流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流,擇也,求也。《詩·周南》左右流之。
又下也。《詩·豳風》七月流火。
又流漫無節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勝則流。
又《書·禹貢》二百里流。《禮·王制》千里之外曰采,曰流。
又放也。《書·舜典》流宥五。
又視不端諦曰流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鄭伯視流而行速。
又走也。《戰國策》楚襄王流淹于城陽。《註》謂走而自匿。
又《周禮·冬官·玉人註》鼻勺曰流,凡流皆爲龍口。
又《前漢·食貨志》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。
又《前漢·藝文志》儒家流,道家流,隂陽家流,法家流,墨家流,縱橫家流,雜家流,農家流,小說家流,各有所從出,分九家。
又流布也。《易·謙卦》地道變盈而流謙。
又流轉也。《禮·仲尼燕居》周流無不徧。
又《張協·七命》傾罍一朝,流湎千日。《註》齊顏色,均衆寡謂之流。
又長流,官名。《顏之推·家訓》名治獄參軍爲長流。
又黃流,酒名。《詩·大雅》黃流在中。
又雙流,縣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成都府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切,音閭。《陸雲詩》樂奏聲哀,言發涕流。唯願君子,德與福俱。
又叶力救切,音溜。《博詩》悠悠建平,皇澤未流。朝選于衆,乃子之授。
【断】
断【卯集下】【斤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玉篇》同斷。俗字。(斷)〔古文〕。截也。《書·盤庚》乃斷棄汝。《傳》斷,絕也。《詩·商頌》是斷是遷。《疏》於是斬斷之。
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杜管切,。絕也。《羣經音義》旣絕曰斷。《釋名》斷,段也。分爲異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利斷金。《疏》其纖利能斷截於金。
又《集韻》徒玩切《正韻》杜玩切,音段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丁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玩切,音鍛。決也。《易·繫辭》以斷天下之疑。《疏》決斷天下之疑。
又《書·秦誓》斷斷猗無他技。《疏》斷斷,守善之貌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凡萬民之不服敎,而有獄訟者,與有地治者,取而斷之。
又《韻補》叶多卷切。《白居易·寄元九詩》一病經四年,親友書信斷。彼獨是何人,心如石不轉。
又叶徒眷切。《鮑照·擬古》居人掩閨臥,行子中夜飯。野風吹秋木,行子心腸斷。
【肌】
肌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居夷切《集韻》居狋切《韻會》居宜切,音飢。《說文》肉也。《玉篇》肌膚也。《正韻》膚肉。《正字通》人身四支附骨者皆曰肌。《釋名》肌,懻也。膚幕堅懻也。
又密肌,蟲名。《爾雅·釋蟲》密肌,繼。英《註》未詳。
又《韻會》或作骨不䃣。
又《集韻》居氣切,音旣。體也。
【骨】
骨【亥集上】【骨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古忽切《集韻》吉忽切,音汨。《說文》肉之覈也。《釋名》骨,滑也。骨堅而滑也。《靈樞經》腎主骨,張筋化髓榦,以立身。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》以酸養骨。《註》酸木味,木根立地中似骨。《疏》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精神者,天之分。骨骸者,地之分。屬天,淸而散。屬地,濁而聚。
又牲骨。《禮·祭統》凡爲俎者,以骨爲主。《儀禮·鄕射禮註》以骨名肉,骨貴也。
又姓。《隋書·骨儀傳》骨儀,京兆長安人。
又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其族名第一骨,第二骨,以自別。
又苦骨,苦參別名。
又多骨,白荳別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