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窃】
竊【午集下】【穴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7画
〔古文〕千結切,音切。盜也。《集韻》盜自中出曰竊。《書·微子》殷民攘竊神祇之犧牷牲。《傳》往盜曰竊。《春秋·定八年》盜竊寶玉大弓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䑕竊狗盜。《博雅》竊,取也。
又私也。《論語》竊比於我老彭。《孟子》竊負而逃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尚竊遲之。
又非所據而據亦曰竊。《論語》臧文仲其竊位者與。《疏》知賢不舉,偸安於位,故曰竊位。
又竊竊,猶察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竊竊然知之。《註》猶察察也。
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桑鳸竊脂。《疏》桑鳸,一名竊脂,好盜脂膏,因名。
又淺也。《轉注古音略》竊,卽古淺字。九扈中,竊,淺黑也。竊藍,淺靑也。竊黃,淺黃也。竊丹,淺赤也。四色皆具,則竊脂亦淺白也。《爾雅·釋獸》虎竊毛謂之虦貓。《疏》虎之淺毛者,別名虦貓。
又叶七計切,音砌。《王筠詩》寶地恣憑陵,神樂忽侵竊。猛將窮奮擊,勇夫貪搏噬。
【希】
希【寅集中】【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少之稱也。《書·堯典》鳥獸希革。《傳》夏時鳥獸毛羽,希少改易。《論語》希不失矣。
又《廣韻》望也。《後漢·黨錮傳》海內希世之流,遂共相標榜。《註》希,望也。
又《廣韻》止也,散也,施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希,鑠摩也。燕齊摩鋁謂之希。
又《史記·三皇紀》女媧氏有神聖德,代宓犧立,號曰女希氏。
又姓。《三輔決錄》有希海,字子江。
又《正韻》與黹同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服》祭社稷五祀,則希冕。《疏》鄭讀希爲黹。
【范】
范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防鋄切《集韻》父鋄切《正韻》房啖切,音犯。《說文》草也。
又蠭也。《禮·檀弓》笵則冠,而蟬有緌。《內則》爵鷃蜩范。《梁元帝·覽賦》范飛冠而吐密。
又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東郡范涿郡范陽。
又宮名。《竹書紀年》王十四年作范宮。
又臺名。《戰國策》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臺。
又門名。《左傳·哀七年》秋,伐邾,及范門。《註》邾郭門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劉累學擾龍于豢龍氏,范氏,其後也。《潛夫論》帝堯之後有范氏。《廣韻》隨會爲晉大夫,食采於范,其後氏焉。
又通軓。《少儀》祭左右軌范。
又通範。《揚子·太經》矩范之動,成敗之效也。《正字通》㔾从弓,音頷。
【张】
張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弡《唐韻》陟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中良切,帳平聲。《說文》施弓弦也。《禮·曲禮》張弓尚筋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勝者執張弓。
又《廣雅》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孔修且張。《書·康王之誥》張皇六師。
又《廣雅》施也。《史記·武帝紀》張羽旗,設供具,以祀神君。
又《廣韻》開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將欲翕之,必故張之。
又《韻會》設也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取酒張坐飮。
又施絃曰張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琴瑟不調甚者,必解而更張之。
又羅取鳥獸曰張。《周禮·秋官·冥氏》掌設弧張。《註》弧張,罿罦之屬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自縣詣臺朝,輒有雙鳧飛來,舉羅張之,但得一隻舄焉。
又計物之數曰張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子產以幄幕九張行。《後漢·明帝八王傳》寵有彊弩數千張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律書》西至于張。張者,言萬物皆張也。《天官書》張素爲廚,主觴客。《正義》張六星,六爲嗉,主天廚飮食,賞賚觴客。
又譸張,誑也。《書·無逸》民無或胥,譸張爲幻。
又蹶張,以足張弩也。《前漢·申屠嘉傳》以材官蹶張。《註》如淳曰:能脚踏强弩張之,故曰蹶張。師古曰:今之弩,以手張者曰擘張,以足張者曰蹶張。
又乖張,相戾也。《司馬貞·補史記序》其中遠近乖張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本自軒轅第五子揮,始造弦,實張網羅,世掌其職,後因氏焉。風俗通云:張王李趙,黃帝賜姓也。出淸河,南陽,吳郡,安定,燉煌,武威,范陽,犍爲,沛國,梁國,中山,汲郡,河內,高平十四望。《詩·小雅》張仲孝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設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掌次》掌凡邦之張事。《前漢·王尊傳》供張如法而辦。
又《韻會》自侈大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隨張必棄小國。《釋文》張,豬亮反。
又張絃之張,亦音帳。《嵆康·琴賦》伶倫比律,田連操張,進御君子,新聲㺒亮。
又與脹通。《左傳·成十年》晉侯將食張如厠。《註》張,脹滿也。
又與帳通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復留止張飮三日。《註》張,幃帳也。
又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隂血周作,張脈僨興。《疏》血旣動作,脈必張起,故言張脈也。《釋文》張,中亮反。
又雄張。《後漢·班超傳》于寘王雄張南道。《註》雄張,猶熾盛也。張,丁亮反。
【传】
傳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直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重緣切,音椽。轉也。《左傳·莊九年》公喪戎路,傳乗而歸。《註》戎路,兵車。傳乗,乗他車。《釋文》傳,直專反。
又丁戀反。
又《正韻》授也,續也,布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訓方氏》誦四方之傳道。《註》傳說往古之事也。讀平聲。
又《禮·曲禮》七十曰老而傳。《註》倦勤,傳家事于子也。
又《禮·內則》父母,舅姑之衣衾,簟席枕几不傳。《註》移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株戀切,專去聲。傳舍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人所止息,去者復來。轉,相傳無常主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註》高陽傳舍。
又《說文》遽也,驛遞曰傳。《禮·玉藻》士曰傳遽之臣。《註》驛傳車馬,所以供急遽之令,士賤而給役使,故自稱如此。
又古者以車駕馬,乗詣京師,謂之傳車。後又置驛騎,用單馬乗之,若今之遞馬。凡四馬高足爲置傳,四馬中足爲馳傳,四馬下足爲乗傳,一馬二馬爲軺傳。漢律,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,皆持尺五寸木傳信,封以御史大夫印章,其乗傳參封之。參,三也。有期會絫封兩端,端各兩封,凡四封。乗置馳傳五封之,兩端各二,中央一軺,傳兩馬再封之,一馬一封,以馬駕軺車而乗傳,曰一封軺傳。
又關傳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關》凡所達貨賄,則以節傳出之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《註》張晏曰:信也,若今過所也。如淳曰:兩行書繒帛,分持其一,出入關,合之乃得過,謂之傳。師古曰: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。《後漢·蕃傳》投傳而去。《註》符也。丁戀切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轉移所在,執以爲信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柱戀切,音瑑。訓也。賢人之書曰傳。
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,諸史列傳是也。《釋名》傳,傳也。以傳示後人也。
又續也。《孟子》傳食於諸侯。
又叶重倫切,音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帝庸親親,厥國五分,德不堪寵,四支不傳。◎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、知戀、直戀三切,《廣韻》分析極細,《正韻》因之。然歷考經史註疏,驛傳之傳,平、去二音可以互讀,至傳道、傳聞、傳授之傳,乃一定之平聲,紀載之傳,一定之去聲。此音之分動靜,不可易者也。《正字通》專闢動靜字音之說,每於此等處,爲渾同之說以亂之,此斷斷不可从者。
又按《廣韻》二仙,傳,直攣切,音椽,又持戀,丁戀二切。三十三線,傳,直戀切,卽持戀切。知戀切,卽丁戀切。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,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