侑以乐语

出自:宋代·郊庙朝会歌辞《绍兴祀神州地祇十六首 彻豆用《成安》。》

拼音:[yòu][yǐ][lè,yuè,yào,lào][yǔ,yù]

平仄:仄仄仄仄

展牲告全,乃登于俎。
竣事而彻,侑以乐语
奉釐宣室,祚我神主。
敛敷庶民,并受其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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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乐语】1.谓乐歌的理论。 2.文体名。宋宫廷演剧,命词臣作乐语,使伶人歌唱。先为对偶韵文,后附以诗,也有不附诗的。后遂成为文体,各作家常有所作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侑】

侑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又。佐也,相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膳夫以樂侑食。

侍食於所尊亦曰侑食。《禮·玉藻》凡侑食,不盡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醻酢侑,報也。《郭註》此通謂相報答,不主於飮酒。

《文子·守弱篇》三皇五帝有勸戒之器,命曰侑巵。別作酭。

與姷通。耦也。

寬也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文有三侑,武無一赦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乐】

樂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五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逆角切,音岳。《說文》五聲八音之總名。《書·舜典》夔,命女典樂,敎胄子。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樂記》大樂與天地同和。

鐘鼓、羽籥、干戚,樂之器也。屈伸、俯仰、綴兆、舒疾,樂之文也。《孝經》移風易俗,莫善于樂。

姓。《左傳》晉大夫樂王鮒,《戰國策》燕樂毅。複姓。《孟子》樂正裘。

《唐韻》盧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喜樂也。《通論》喜者主於心,樂者無所不被。《易·繫辭》樂天知命。《孟子》與民同樂。

《集韻》力照切《正韻》力召切,音療。《詩·陳風》可以樂飢。毛音洛,鄭音療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敎切。《論語》仁者樂山。

益者三樂。

《韻補》盧谷切,音祿。《太公·下略》四民用虛,國乃無儲。四民用足,國乃安樂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食舉雍徹,太師奏樂,陳金石,布絲竹。

《唐韻》魯刀切,音勞。《廣韻》伯樂相馬。一作博勞。

【语】

語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魚舉切《集韻》偶舉切《韻會》魚許切《正韻》偶許切,魚上聲。《說文》論也。《徐曰》論難曰語。語者,午也。言交午也。吾言爲語,吾,語辭也。言者直言,語者相應答。《釋名》敘也。敘己所欲說也。《易·頤卦》君子以愼言語,節飮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言言,于時語語。《疏》直言曰言,謂一人自言。答難曰語,謂二人相對。《禮·雜記》三年之喪,言而不語。《註》言,自言己事也。語,爲人論說也。《家語》孔子之郯,遭程子于塗,傾蓋而語終日。

國名。《別國洞冥記》勒畢國人長三寸,有翼,善言語戲笑,因名善語國。

《廣韻》牛倨切《集韻》牛據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據切,魚去聲。《廣韻》告也。《增韻》以言告人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公語之故。《論語》居,吾語女。

敎戒也。《魯語》主亦有以語肥也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閩粵王傳》錢唐榬終古斬徇北將軍爲語兒侯。《孟康註》語兒,越中地也。今吳南亭是。《師古曰》語,或作篽、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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