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业东南紫界分

出自:明代·张羽(凤举《赠郑山人》

拼音:[jiàn][yè][dōng][nán,nā][zǐ][jiè][fēn,fèn]
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
脉理依稀寄掌纹,眼中奇伏定难论。
秦关百二金城在,建业东南紫界分
形胜未销人共弃,豪华欲尽石终存。
他乡我亦嫌官拙,还拟携君看旧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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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建业】建立功业。
【东南】1.东和南之间的方向。 2.(Dōngnán)指我国东南沿海地区,包括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台湾等省市。
【界分】境界;地界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建】

建【寅集下】【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萬切,犍去聲。《說文》立朝律也。《書·洪範》建用皇極。

《玉篇》豎立也。《韻會》置也。《易·比卦》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《廣韻》木名。在弱水,直上百仞,無枝。

星名。《禮·月令》仲春之月,旦建星中。《註》建星在斗上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建星者,旗也。《註》建六星在斗北,臨黃道,天之都關也。

州名。《韻會》本吳建安郡,唐立建州。

姓。《廣韻》楚王子建之後。《前漢·元后傳》有建公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紀偃切,犍上聲。《集韻》覆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猶居高屋之上,建瓴水也。《註》居高屋而翻瓴水,言向下之勢易也。

與鍵通。《禮·樂記》倒載干戈,包之以虎皮,名之曰建櫜。《註》建,讀爲鍵。

【业】

業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音鄴。《說文》業,大板也,所以飾懸鐘鼓。《詩·大雅》虡業維樅。《疏》植鐘磐之木,植者名爲虡,橫牽者爲栒,栒上加大版爲之飾爲業。刻板捷業如鋸齒,故曰業。

功業。《易·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
事業。《易·坤卦》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。

基業。《孟子》創業垂統。

學業。《禮·曲禮》所習必有業。

世業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子產曰:臺駘能業其官。

《爾雅·釋訓》業業,危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兢兢業業,一日二日萬幾。

壯也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業業,又凡所攻治者曰業,事物已爲而未成亦曰業。《孟子》有業履於牖上。

已然曰業。《前漢·吳王濞傳》高祖召濞相之,悔業已拜。

藝業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田農,拙業也,賣漿,小業也。

建業,地名。《吳志》權改秣陵爲建業。

姓。《姓苑》有業氏。

《集韻》逆及切,音岌。亦壯也。

《集韻》玉盍切。亦危也。

叶宜戟切,音逆。《鶡冠子·泰鴻篇》兩治四致,閒以止息。歸時離氣,以成萬業。

叶逆約切,音虐。《前漢·藝文志述》伏羲畫卦,書契後作。虞夏商周,孔纂其業。○按《說文》从莘从巾。巾象版,不从木,收莘部,今誤入。

【东】

東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德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籠切,音蝀。《說文》動也。陽氣動,于時爲春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《孔傳》歲起於東,而始就耕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東方木也,其帝太皡。

《史記·曆書》日起於東,月起於西。《鄭樵·通志》日在木中曰東,在木上曰杲,在木下曰杳。木,若木也,日所升降。

《詩·大雅》東有啓明。

《爾雅·釋地》東至于泰遠。

姓。《聖賢羣輔錄》舜友東不訾。

叶當經切,音丁。《詩·小雅》念我土宇,我生不辰。逢天僤怒,自西徂東。

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楊泉·蠶賦》粵召僕夫,築室于旁。于旁伊何,在庭之東。○按《說文》東自爲部,今倂入。

【南】
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
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
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
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
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
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
【紫】

紫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將此切《集韻》蔣氏切,音呰。《說文》帛靑赤色。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《論語》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《郉昺疏》紫,北方閒色。《又》惡紫之奪朱也。《何晏註》紫,閒色之好者。

水名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紫淵在其北。《註》文穎曰:西河穀羅縣有紫澤,其水紫色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《何氏姓苑》。

同孳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《註》紫,與孳同。柔弱之貌。

【界】

界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古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拜切,音戒。《說文》境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界,垂也。《孟子》域民不以封疆之界。

《增韻》分畫也,限也。《後漢·馬融傳》奢儉之中,以禮爲界。《註》界,猶限也。

《增韻》離閒也。《揚雄·解嘲》范睢界涇陽。《註》界者,界其兄弟使疏也。

地名。《後漢·獻帝紀》袁紹及公孫瓚戰於界橋。《註》今貝州宗城縣東有古界城,近枯漳水,則界橋在此也。

與也。《後漢·桓譚傳》非身力所得,皆以臧界告者。《註》界,與也。音必二反。

《韻補》叶居吏切,音記。《陶潛·感士不遇賦》悼賈傅之秀朗,紆遠轡於促界。悲董相之淵致,屢乗危而幸濟。《集韻》本作畍。或作堺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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