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镫静读诗

出自:清代·王玮《夜读》

拼音:[gū][dèng][jìng][dú,dòu][shī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

虚室夜迟迟,孤镫静读诗
欲求开卷益,合以古人期。
谏果回甘后,心花怒放时。
姮娥能解事,送影入深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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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孤】

孤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

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

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

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

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

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

《集韻》負也。《李陵·答蘇武書》陵雖孤恩,漢亦負德。《毛曰》凡孤負之孤,當作孤。俗作辜,非。

獨孤,複姓。《徐鉉曰》于文子瓜爲孤,瓜聲也。子不見父,則泣呱呱也。會意。

【镫】

鐙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都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騰切,音登。《說文》錠也。《徐鉉曰》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別作燈,非是。《楚辭·招魂》華鐙錯些。《劉公幹·贈五官中郞將詩》明鐙熺炎光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鼓鐙之山。

與登同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實于鐙。《註》瓦豆謂之鐙。《疏》詩:于豆于登。毛傳:木曰豆,瓦曰登。《後漢·禮儀志》瓦鐙一,彤矢四。

《廣韻》都鄧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鄧切,音嶝。《廣韻》鞍鐙。《集韻》馬鞁具。《正字通》馬鞍兩旁,足所踏也。《韓致堯詩》和裙穿玉鐙。

《韻會》豆下跗。《禮·祭統》執鐙。《註》鐙,豆下跗也。《釋文》鐙,音登。

丁鄧反。

【静】

靜【戌集中】【青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㣏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郢切,音穽。《說文》審也。从靑,爭聲。《註》徐鍇曰:丹靑明審也。

《增韻》動之對也。《易·坤卦》至靜而德方。

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傳》靜,謀也。

《詩·邶風》靜言思之。《傳》靜,安也。

《鄭風》琴瑟在御,莫不靜好。

《詩·邶風》靜女其姝。《傳》靜,貞靜也。

《廣韻》息也。《禮·月令》百官靜事毋。

《韻會》澄也。

《廣韻》和也。

《韻會》通作靖。亦通作靚。亦通作竫。
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正切,音淨。義同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京師爲之語曰:維寂寞自投閣,爰淸靜作符命。

《詩·大雅》籩豆靜嘉。《箋》潔淸而美。《釋文》淸,如字,又才性反。淸靜皆可讀去聲。◎按玉篇、廣韻、集韻、類篇,靜字皆無去聲。韻會始收入敬韻,正韻因之。考大雅、釋文,及揚雄傳京師語,靜字本可讀去聲,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,云,顏註合韻,音才性切,則謬甚。解嘲云,爰淸爰靜,游神之庭。卽音才性切,如何與庭叶,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。正韻仍其失,今特辨之。

叶千廷切,音淸。《六韜》秋道斂,萬物盈。冬道藏,萬物靜。

【读】

讀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谷切《正韻》杜谷切,音獨。《說文》誦書也。《徐鍇曰》讀猶瀆也。若四瀆之引水也。《詩·鄘風》中冓之言,不可讀也。《毛傳》抽也。《鄭箋》抽猶出也。《朱傳》誦言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冬讀書,典書者詔之。

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疏》《孝經緯》云:祝融之樂曰《屬讀》。

曲名。《唐書·禮樂志》《讀曲》,宋人爲彭城王義康作也。

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,掌承旨撰集文章,校理經籍。

姓,見《姓苑》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大透切,音豆。義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註》鄭司農讀火絕之。《釋文》徐音豆。

《增韻》句讀,凡經書成文語絕處謂之句。語未絕而點分之以便誦詠,謂之讀。今祕省挍書式:凡句絕,則點於字之旁讀,分則微點於字之中閒。

《韻會》通作投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察度於句投。《註》說文曰:逗,止也。投與逗古字通,音豆。投,句之所止也。○按此則讀與逗通。逗又與投通。

叶亭歷切,音狄。《蘇轍·醉吟庵詩》詩成付與醉中讀,知有淸溪可終日。

【诗】
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
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
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
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
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
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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