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rén][zhān,zhàn][xīng][jù][lǐ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弟兄三十辈,今得几人存。
偶逐囧卿骑,同倾学士樽。
人占星聚里,吾喜月当轩。
此后经旬约,期君不负言。
出自:明代·余继登《夜月同伯桢饮直卿宅兼订会期》
【占星】1.观察星象以推断吉凶。 2.以观察星象占卜吉凶为业的人。
【星聚】1.谓行星聚于某宿。 2.犹会聚。
【人】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又姓。明人傑。
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【占】
占【子集下】【卜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職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廉切,音詹。《說文》視兆問也。从卜口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易·繫辭》以卜筮者,尚其占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隱占也。《疏》占者,視兆以知吉凶也。必先隱度,故曰隱占也。
又《玉篇》謂之占。占亦瞻也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廣韻》固也。《韻會》固有也。《增韻》擅據也,著位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流民自占八萬餘口。《王安石詩》坐占白鷗沙。
又《韻會》隱度其辭,口以援人曰口占。《後漢·遵傳》遵常召善書吏於前,治私書謝親故,馮几口占書數百封,親疎各有意。
又有也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占小善者,率以錄。
又《顏延之·陶潛誄》敬述靖節,式遵遺占。《註》遺占,卽遺令也。
【星】
星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腥。《說文》萬物之精,上爲列星。从晶生聲。一曰象形。从口。古口復注中,故與日同。《釋名》星,散也,列位布散也。《書·堯典》曆象日月星辰。《傳》星,四方中星。
又《洪範》五紀,四曰星辰。《傳》二十八宿迭見,以敘節氣。《又》庶民惟星,星有好風,星有好雨。《傳》星,民象,箕星好風,畢星好雨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星者,金之散氣。《註》五星五行之精,衆星列布,體生於地,精成於天,列居錯行,各有所屬。在野象物,在朝象官,在人象事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經星常宿中外官,凡百七十八名,積數七百八十三星,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。
又星星,猶點點也。《謝靈運詩》星星白髮垂。
又草名。戴星、文星、流星,皆穀精草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此草生穀田中,莖頭小白花,點點如亂星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《羊氏家傳》曰:南陽太守羊續,娶濟北星重女。
【聚】
聚【未集中】【耳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庾切,徐上聲。《說文》會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君子學以聚之。《禮·檀弓》聚國族於斯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五星聚于東井。《管子·君臣篇》是以明君順人心,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。《註》聚謂所同歸凑也。
又《玉篇》斂也。《禮·樂記》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,則思畜聚之臣。《周禮·地官·稍人》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疏》聚是縣四百里,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。
又居也,邑落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一年而所居成聚。《註》聚謂村落也。
又《秦本紀》幷諸小鄕聚,集爲大縣。《註》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鄕曰庠,聚曰序。《註》張晏曰:聚,邑落名也。師古曰:聚,小于鄕。
又積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之月,命有司循行積聚,無有不斂。
又《管子·正篇》會民所聚曰道。《註》聚謂衆所宜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弓人》六材旣聚,巧者和之。《註》聚,具也。
又《左傳·莊二十五年》城聚。《註》晉邑。
又《唐韻》才句切《集韻》從遇切《正韻》族遇切,。義同。
又音娵。《史記·歷書》月名畢聚。日得甲子。索隱讀。
又與驟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獸醫註》趨聚之節。《釋文》聚,本一作驟。
又《韻補》叶組救切,音僦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毛羣内闐,飛羽上覆。接翼側足,集禁林而屯聚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