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沈南浦

出自:近现代·溥儒《三登乐 秋望》

拼音:[yàn][shěn,chén][nán,nā][pǔ]

平仄:仄平平仄

碧海茫茫,愁不见天涯吴楚。
望长空,晚峰无数。
远依山,横背岸,水村烟树。
衡阳路断,雁沈南浦
倚阑干,烽火外,中原何处。
变风云,几翻朝暮。
听秋声,鸣落叶,满天连雨。
淘尽兴亡,飞鸦古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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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南浦】南面的水边。《楚辞·河伯》:“子交手兮东行,送美人兮南浦。”后因称送别之地:送君南浦,伤如之何|西风晴十日,南浦别经年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雁】

雁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五宴切《集韻》魚㵎切,音贗。《說文》鳥也。从隹从人厂聲。讀若鴈。《註》徐鉉曰:雁,知時鳥。大夫以爲摯,昏禮用之,故从人。《爾雅·釋鳥》鳧雁醜。《詩·邶風》雝雝鳴雁。餘詳鳥部鴈字註。

【沈】

沈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直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持林切,法志》山川沈斥。《註》斥卽斥鹵,沈卽川澤。《莊子·達生篇》沈有履。《註》沈水,汚泥也。

齊人謂湖曰沈。《郭緣生述征記》有鳥當沈。

沒也。《詩·小雅》載沈載浮。《戰國策》智伯攻趙,圍晉陽而水之,城之不沈者三板。《又》常民溺於習俗,學者沈於所聞。

以毒沈水也。《周禮·秋官》雍氏禁山之爲苑,澤之沈者。《註》謂毒魚及水蟲之屬。

五齊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·酒正》五齊,三曰沈齊。《註》沈者,成而滓沈,如今造淸酒。

九天之一。《揚子·太經》九天,八爲沈天。

水名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輔威將軍臧宮,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沈水。《註》沈水出廣漢縣。

實沈,星次也。屬晉分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參爲晉星,實沈,參神也。

綠沈,畫工設色之名。《鄴中記》石虎造象牙桃枝扇,或綠沈色。《王羲之·筆記》有人以綠沈漆管見遺。《野客叢書》物色之深者皆爲綠沈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直禁切,音鴆。亦沒也。一曰投物水中也。或作湛。《周禮·春官》以貍沈祭山林川澤。《註》沈如字,劉註直䕃反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荏切,音審。古國名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沈姒蓐黃,實守其祀。《註》四國臺駘之後。

姓。《廣韻》出吳興。本周文王第十子聃季,食采於沈,子孫以國爲氏。

沈丘,縣名。《廣輿記》屬開封府,古沈子國,隋沈州,唐沈丘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昌枕切,音瞫。與瀋同。汁也。《禮·檀弓》爲楡沈故設撥。《註》以水澆楡白皮之汁,有急以播地,於引輴車滑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南切《正韻》徒含切,音覃。沈沈,宮室深邃貌。《史記·陳涉世家》顆頤,涉之爲王沈沈者。《註》應劭曰:沈,長含反。通作潭。亦作㽎。

【南】

南【子集下】【十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
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
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
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
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
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
【浦】

浦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滂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頗五切《正韻》滂五切,音普。《說文》瀕也。《詩·大雅》率彼淮浦。

《玉篇》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。《風土記》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。

浦陽,江名。《廣輿記》浦江,本吳越三江之一。

浦江,縣名,屬金華府。浦城,屬建寧府。

合浦,漢郡名,屬交州。

荒浦,舒鳩地名,見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。

姓。晉起居注浦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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