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丧或捐躯

出自:宋代·释了元《送刘贡父悴海陵》

拼音:[suǒ][sāng,sàng][huò][juān][qū]

平仄:仄平仄平平

吾侪客京师,晨夕厌欢聒。
僦舍八九椽,郁溽增烦渴。
有如辙中鱼,噞喁不可活。
百鸟趋高门,䟃?互挥喝。
论辩苦难裁,气焰欻相夺。
所丧或捐躯,所得未易撮。
我闻江湖间,连山翠如抹。
山下走沧波,山巅富松栝。
凫鸭乱菰蒲,鱼鼋聚坡堨。
世事剧飞电,人生真漂沫。
谁其违乐游,而此卷颦额。
君直秘书阁,日趋黄金闼。
忽思云水行,飘然谁能遏。
朝出都门东,襟胸迥披豁。
放舟下淮楚,天地顿空阔。
莫苦道路难,暑令恍已末。
君看日月疾,俯仰换裘葛。
无谓监州微,孔孟犹短褐。
时来发光华,春阳奋枯蘖。
惟君饱才术,流辈服颖脱。
早作归朝期,岂学弦与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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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捐躯】(为崇高的事业)牺牲生命:为国~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所】
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
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
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
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
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
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
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
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
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
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
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
【丧】

喪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桑去聲。《玉篇》亡也。

《正韻》失位也。《論語》二三子何患於喪乎。《註》喪,失位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四年》昭公曰:喪人不佞。

《廣韻》息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郎切,音桑。《正韻》持服曰喪。《禮·檀弓》故孔氏之不喪出母,自子思始也。《又》子夏喪其子,而喪其明。《釋文》上喪字平聲,下喪字去聲。

《廣韻》喪,器也,今謂之柩。《禮·曲禮》送喪不踰境。

姓。《廣韻》楚大夫喪左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或】

或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《集韻》越逼切,音閾。《說文》邦也。从口从戈,以守一。一,地也。通作域。

《廣韻》胡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穫北切,音惑。疑也。凡或人或曰皆闕疑之辭。《易·乾卦》或躍在淵。《朱子·本義》疑而未定之辭。

與惑通。怪也。《孟子》無或乎王之不智也。◎按六書有假借,或本是邦或字,借爲疑或字,後人加土爲域,加心爲惑。而於或字,止作或人或曰之用,幷其本義而忘之矣。

【捐】

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說文》弃也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
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

病死曰捐瘠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

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
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

【躯】

軀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豈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虧于切,。

《韻補》叶祛尤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同聲好相應,同氣自相求。我情與子親,譬如影追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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