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dǐng][zhì,shì][bō][chén][zhái]
平仄:仄仄平平平
险逾新崩滩,陡下射洪碛。
鹢首昂然临,闯出峡门窄。
戙楫如翅张,浪头飞拍拍。
累石阻当流,鼎峙波臣宅。
埵灶古所称,余烬义难绎。
改名戒行船,惩此三珠石。
楚艑与吴艎,赀装多滞役。
分运赁小舠,梭织渡沙脊。
或募土滩师,呼之作将伯。
迸命放一滮,堕苦飘无迹。
所以阱擭愁,行旅多局蹐。
我橐靡孑遗,来此忧转释。
空空下空舲,江神皆辟易。
【鼎峙】〈书〉三方面对立。鼎有三足,所以叫鼎峙。
【波臣】指水族。古人设想江海的水族也有君臣,其被统治的臣隶称为"波臣"。后亦称被水淹死者为"波臣"。
【鼎】
鼎【亥集下】【鼎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都挺切,音頂。《說文》鼎三足兩耳,和五味之寶器也。昔禹收九牧之金,鑄鼎荆山之下。《玉篇》鼎,所以熟食器也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昔夏之方有德也,遠方圖物,貢金九牧,鑄鼎象物,百物而爲之備,使民知神姦,故民入川澤山林,不逢不若,螭魅罔兩莫能逢之。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王日一舉鼎,十有二物,皆有俎。《鄭註》鼎有十二,牢鼎九,陪鼎三。
又《周易卦名》巽下離上之卦。
又《正韻》鼎,當也。
又方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天子春秋鼎盛。
又鼎鼎,大舒也。《禮·檀弓》喪事鼎鼎爾,則小人。《疏》形體寬慢也。
又周鼎,星名。見《步天歌》。
又湖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黃帝鑄鼎於荆山,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。
又州名。宋朗州攺鼎州。
又城門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雒陽東城曰鼎門。《註》九鼎所後入。
又維舟曰鼎。《揚子·方言》維之謂之鼎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夏育爲鼎官。《註》鼎官,今殿前舉鼎者也。
又姓。未將鼎澧。
又人名。《西京雜記》鼎,匡衡小名也。
又《前漢·匡衡傳註》張晏曰:匡衡少時字鼎,長乃易字稚圭,世所傳衡與貢禹書,上言衡狀報,下言匡鼎白,知是字也。《又》無說詩匡鼎來。《註》服虔曰:鼎,猶言當也,若言匡且來也。○按服虔註誤。
又《前漢·賈捐之傳》捐之復短石顯。楊興曰:顯鼎貴。《註》如淳曰:言方且欲貴矣。鼎音釘。師古曰:讀如字。
又叶他經切,音汀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精若耀星,聲若雷霆。名藏於山經,形鏤於夏鼎。
【峙】
峙【寅集中】【山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直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丈里切《正韻》丈几切,音畤。《廣韻》峻峙,屹立也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通天訬以竦峙。《註》通天,臺名。訬,高也。
又《班固·東都賦》散似驚濤,聚似京峙。《註》京峙,高丘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供峙,共具也。《書·費誓》峙乃糗糧。《詩·大雅》以峙其粻。《註》峙,積也。《集韻》或作跱。
【波】
波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博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禾切,音皤。《說文》水涌流也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大波爲瀾,小波爲淪,直波爲徑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波水,出霍陽西川大嶺東谷。
又澤名。《書·禹貢》滎波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豫州,其川滎雒,其浸波溠。《註》波讀爲播。
又洛之別名。《爾雅·釋水》水自洛出爲波。
又潤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晉公子曰:其波及晉國者,君之餘也。
又搖動也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且以狶韋氏之流,觀今之世,其孰能不波。
又目光曰波。《曹植·洛神賦》托微波以通辭。
又金波,月光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月以金波。
又沸波,鳥名。《禽經》王睢,魚鷹也。詩謂之睢鳩,淮南子謂之沸波。
又偃波,書名。《歐陽詢·書法》偃波書,卽版書,狀如連文,謂之偃波。
又流波,山名。在東海中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又長年之稱。《范成大·吳船錄》蜀中稱尊者爲波,祖及外祖皆曰波。
又《李翊·俗呼小錄》跑謂之波,立謂之站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河內有波縣。
又郡名。《廣輿記》寧波府,屬浙江。本越甬東地,隋曰越州,唐曰明州,明曰寧波府。
又《集韻》班麋切《正韻》逋眉切,音羆。與陂同。阪也。一曰澤障也。《前漢·江都易王傳》後游雷波天大風。《註》波讀爲陂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彼義切,音賁。循行水也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傍南山,北波河。
【臣】
臣【未集下】【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辰。事人之稱。《說文》臣,牽也,事君也。象屈服之形。《白虎通》臣者,纏也,勵志自堅固也。《廣韻》伏也。仕於公曰臣,任於家曰僕。《易·序卦》有父子,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,然後有上下。《詩·小雅》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
又《前漢·王陵傳》陳平謝曰:主臣。《註》文穎曰:惶恐之辭,猶今言死罪。晉灼曰:主,擊也。臣,服也。言其擊服。惶恐之辭。《通雅》發語敬謝之辭,猶主在上,臣在下,自然敬恐也。
又姓。《奇姓通》唐臣悅,著平陳紀。
又《韻補》叶音禪。《道藏歌》躋景西那東,肆覲善因緣。常融無地官,皆是聖皇臣。
【宅】
宅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
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
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
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
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
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
又叶徒落切,音鐸。《詩·小雅》其究安宅。叶上作。《大雅》乃眷西顧,此維與宅。叶上廓莫。《集韻》或作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