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旧】
舊【未集下】【臼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巨救切《正韻》巨又切,音柩。《說文》鴟舊,舊留也。《徐曰》卽怪鴟也。
又《廣韻》故也。《增韻》對新之稱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,其舊如之何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輿人誦,原田每每,舍其舊,而新是謀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九年》新延廄者何。修舊也。
又久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乎小子,告爾舊止。《箋》舊,久也。
又《韻會》昔也,老宿也。
又姓。漢上黨太守舊彊。
又與柩同。《金史·蔡珪傳》燕靈王舊。舊,古柩字通用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巨九切,音臼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許尤切,音休。與鵂同。
又《韻補》叶巨己切,音技。《詩·大雅》匪上帝不時,殷不用舊。時音氏。《又》維今之人,不尚有舊。叶上里。
又叶巨寄切,音忌。《韋成詩》天子我監,登我三事。顧我傷墜,爵復我舊。
又《管子·牧民篇》不恭祖舊,則孝弟不備。◎按唐韻正,舊音忌,則忌亦正音,非叶音。
又叶去九切,音糗。《前漢·敘傳》三枿之起,本根旣朽。枯楊生華,曷惟其舊。
【馆】
館【戌集下】【食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館有積。
又《西京雜記》公孫弘開客館,招天下之士。一曰欽賢館,德任毗贊佐理隂陽者居之。次曰翹材館,才堪九列二千石者居之。次曰接士館,一善一藝者居之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司巫》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。《註》蒩之言藉也,祭食有當藉者,館所以承蒩,謂若今筐也。
又重館,地名,在今山東魚臺縣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一年》宿於重館。
又與管通。《儀禮·聘禮》管人布幕於寢門外。《註》管猶館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緩切,音管。義同。
又叶扃縣切,音睊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後宮內庭,妾之館。衆偉所施,極功窮變。
【足】
足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疋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
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
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
又《廣韻》子句切《集韻》遵遇切《韻會》子遇切《正韻》將豫切,音沮。《論語》巧言令色足恭。《疏》足,成也。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,取媚于人也。《朱傳》過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足言足容,德之藻矣。
又《管子·五行篇》春辟勿時,苗足本。《註》足,猶擁也。
又《廣韻》添物也。《類篇》益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不待臣音,復讇而足。
又《韻補》叶子悉切。《易林》欲飛無翼,鼎重折足。失其福利,包羞爲賊。
【容】
容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》必有忍其乃有濟,有容德乃大。《註》謂包之也。
又《唐書·狄仁傑傳》婁公盛德,爲所包容久矣。
又儀容也。《禮·冠義》禮義之始,在於正容體。《射義》試之於射宮,其容比於禮,其節比於樂。
又《玉藻》君子之容舒遲,見所尊者齊遫,足容重,手容恭,目容端,口容止,聲容靜,頭容直,氣容肅,立容德,色容莊。
又從容,安也。《書·君》從容以和。《中庸》從容中道,聖人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器》容謂之防。《郭璞註》形如今牀頭小曲屛風,唱射者所以自防隱也,所以容身防矢也。
又禮官曰容。《禮·樂記》使之行商容,而復其位。《註》容謂禮樂之官。使之檢視殷家禮樂之官,而復其位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徐生善爲容。是善禮樂者謂之容也。
又飛揚貌。《楚辭·九章》紛容容之無經兮。
又《禮·內則》佩容臭。《註》香物也。助爲形容之飾,猶後世香囊也。
又紗之輕者曰輕容。《唐苑類》輕容,無花薄紗也。
又州名。古象郡地,唐置容州。
又姓。八凱仲容之後。《禮記》有徐大夫容居。
又慕容,複姓。
又《集韻》尹竦切。與慫慂之慂同,勸也。
又《正字通》余壟切,音涌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神之行,旌容容。
又與頌通。《說文》貌也。从頁,公聲。《徐曰》此儀容字。歌頌者,美盛德之形容,故通作頌。後人因以爲歌頌字。《前漢·惠帝紀》有罪當盜械者,皆頌繫。《顏師古註》古頌與容同。《法志註》頌謂寬容之,不桎梏也。
又叶與章切,音陽。《韓愈·獨孤申叔哀辭》如聞其聲,如見其容。嗚呼遠矣,何日而忘。
又《參同契》天道甚浩廣,太無形容。虛寂不可覩,匡郭以消忘。
【膝】
膝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《說文》脛頭卪也。本作厀。《徐曰》今俗作膝。膝,人之節也。《釋名》膝,伸也,可屈伸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袂屬,幅長下膝。
又《韻會》楯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矛骹細如鴈脛者,謂之鶴膝。《唐書·王志愔傳》鶴膝犀渠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家有鶴膝。
又齧膝,良馬名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駕齧膝。《註》孟康曰:良馬,低頭口至膝也。